本人堪称典型文科傻,也不是这方面的砖家,鉴于这撑死也就是个文科问题,不易被喷跪,既蒙邀请,虽然惶恐,勉力作答。
Law是万世不易四海皆准的真理,是天之律法;在中国古代那就是「经」。
Rule是人类制定的规则,是可以变动的,放中国古代那就是「纬」。
在题干里,我们可以发现Law定律们都是永远正确的,除非整个领域发生天翻地覆的革命,之前一切推倒重来。而Rule规则们则伴有很重的制定者、发现者或适用对象的痕迹,比方说右手定则,就必须满足右手手掌向上时拇指在四指顺时针90°方向,假如现在有个人的手先天畸形,长反了,那这个规则他就没法用。
相对于Rule,我们可以发现Law更接近本质,对常人(非理论革新者)来讲,Law无法被推导,它处于理论或思维的原点,而Rule则常由一个或多个Law推导得出,其存在并非必须,我意思是说,前者只是后者体现出来的「现象」,如果没有Rule,我们也可以由Law直接计算或推导得出,只是麻烦一些而已,但反过来要想由Rule得出相应的Law则是不可能的!上文的(安培)右手定则,就是源自安培定律(Ampere's circuital law),其公式:
右手定则这一直观而简陋的Rule无论如何推不出安培定律 …
当然,Law也是Rule的一个真子集,被人类反复查验反复证明为无瑕无漏的Rule即会升级为Law。在人类社会中,家族的规矩、行业的规矩、班级的规矩,都是Rule,得到国家或地区立法团体确认的Rule才会成为法律Law,而立法过程通常都伴有某种神圣的叙述或仪式以体现其代上帝立法的意味(当然在中国,法律就有点随意了,不能当挡箭牌的〜〜);相应地,在传统中国,只有圣人才能写作或删定「经」书,皇帝的金口玉音会自动成为法律根本上也是因为天子被公认为神在地上的代理人,那些普通人、不好意思自称圣人的人、还没被封为圣人的人,就只能写写传啊注疏什么的了,传和注疏就相当于「纬」。
我刚才说Law更接近本质,这是一句客观描述,却非其本来涵义;理论上,Law自身就必须是「本质」,是属于神的!但这样的Law可能并不存在,凡人类发现或代上帝制定的Law,严格说都是Rule/Act,称Law只是为标榜其正确性、普世性和神圣性,让天老爷给自己背书,正如古代很多国家机器实为部分人的私器却被反复渲染成天下公器一样(今天也一样,无论中西)。包括自然科学领域的,牛顿定律当时被视为完美无瑕的所以称为Law但后来Einstein又证实了其局限性(
@曹世木第四点指出:Newton's laws of motion 在现代物理学看来只是一个 rule.但是在其基础上能推导出整个经典力学体系,足见其伟大,所以前人认为它是 law);能量守恒定律(The 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目前则还是无懈可击的。
结论:Rule与Law没有严格的界限,大体上后者得到更多承认、更无懈可击,但偶尔也要带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