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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为什么不能带有情绪? 第1页

  

user avatar   xubinlvshi 网友的相关建议: 
      

对一些人来说,法庭是个飙演技的地方。

普通人一辈子没研究、学习过表演,也没有机会接触表演。因为没有人给他们演出费。开庭给了他们一个舞台,表演的费用显而易见,就是打赢官司的利益。在这个舞台上,有人照着台词念稿,有人一句话不说就扮演一个过客,有人想当导演,还有一些人想飙飙演技。

我们奇怪,问法院为什么要打断的情绪,大概是这种:

一个年轻女子,平静地听着律师举证,证据都是关于这几年她丈夫家暴的。律师说着说着,女客户眼泪就下来了。在场的人无人不动容,法院悄悄地说了一声:“原告,你控制一下情绪。”原告忍住哭声,小心翼翼的点了点头。

这种情况在法院十次能有一次?我觉得可能一年也没有几个吧。

更多的时候你会看到是这种:

开着庭,轮到原告发言,原告律师滔滔不绝,说了二十分钟,本来以为这一方发言完毕了,原告本人突然要求补充几句。

“陈X涛你个畜生,你有良心吗?你摸着你的良心说,你是不是良心被狗吃了,X你X的你不得好死!我告诉你……”“原告,这里是法庭你控制一下情绪!”“这里是有王法的,说话是要讲证据的,你没有证据,你凭什么刚才那么说!你撒谎!你是个骗子!”(敲锤)“原告!控制情绪!你再这样我就叫法警了!”

庭开完了,原告大姐骂骂咧咧的离开法庭,到了没人的地方,大姐突然收起自己的火气,对着律师挤了挤眼睛:“律师,我刚才的表现咋样,可以给满分不?”好像若是这案子赢了,她才是最大的功臣。

她不是一个人。上庭的人只要够多,就应了一句老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其实,鸟有很多种,但是分类的话,也无非就那么几类。每个族群,都有个比例,于是,只要次数足够多,这个比例就可以足够高。“成年人控制不住情绪”哇哇哭的是一类,还有根本“不控制情绪”就是来这发挥一下特长的也是一类。

有些人文化程度一般都不高,可能有一点小小的精明。文化程度不高,决定了他们是很难参与法官、律师的程序里,她不懂法律。庭审的内容,她们一知半解,但是如果给她发言的机会,她还是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来据理力争,这完全符合她的人生体验,在她的角度是“最正确的事情”,不做这些事情,不讲这些话,似乎就没有“尽力”打这场官司。对这群人来说,他们打官司不叫打官司,叫“闹上公堂”。就是特别适合一个县衙老爷坐在上头,两边站几个衙役,老爷说:堂下何人有何冤屈?老人突然呜泱一嗓子,先两手举高,再双膝下跪:哎呦我的青天大老爷呦,我冤呀!

你会觉得这哪里是打官司,简直是给县老爷哭丧来的。

站在其他人的角度,说的难听点,就是撒泼。

现代社会,到了法院,国徽高悬。法官、书记员、原被告律师四个人是上来讲法律的,大家把法律上的问题,依据什么法律,有什么证据,事实如何认定,法律问题如何解决,诉求是否合理合法,把这些问题要说清楚,大家都在一个节奏里。

一旦有人开始表演,所有人就不得不一起等待这场表演谢幕。你每天看这种“人生大戏”,久而久之,你就能分辨出来哪些真的是“真情实感”,哪些是“演员的诞生”。

如果法官不说“控制情绪”,表演就得到鼓励,可能越来越长,越来越没有底线。再加上双方都不是吃素的,真打起来法官也很麻烦。而且有时候判决总归有一边输,如果你不维持自己的威信由着当事人耍赖皮,等你下了判决以后这些戏精大概率会冲着法官去:

“你审判不公!我哭的那么卖力,你居然判我输!”

但是如果你敲敲法槌,杀杀他的威风,演员们可能就有所收敛,甚至干脆变乖——撒泼成性的一些客户,经常遵循一个斗争逻辑: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她一旦认识到法官要管她,就能稍微控制一下自己飙演技的欲望。

久而久之,就算遇到一些不太撒泼的原被告,法官也会把“控制情绪”挂在嘴上,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人。他们这边说“控制情绪”,看着好像是对着你说,实际上他心里可能是千千万万个昨天在法庭上闹的大姐大哥。

在法庭,发言的权利并非人人平等,规矩也和平时不同,这很合理,我觉得好像解释起来都很多余。你看看国徽挂在那,公堂之上,肯定要有一定的场面要求,不能像个菜市场一样。

这个表演的尺度,其实也是有讲究的。

因为实操的时候,也不是每个法官的标准都一致,有些发言在这个法官这会被打断,但是放到另外一个法官那里,可能又会允许畅所欲言。

一般来说,新法官容忍度高于老法官,因为他们没有经历那么多戏精的蹂躏,也没有压制大爷大妈的底气。仲裁员容忍度高于法院法官,客户群体不完全一样,开的庭数量也少,仲裁员对情绪的容忍度就相对高一些。

最后,官司打(审)多了,傻子也变成人精了。法官、律师都能分出来哪些是情绪,哪些是表演。如果确实值得同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然会给予一定程度的救济,这也是我们设立法院的目的和目标。原告的目标,应该放在怎么在法律实体和程序层面把官司打赢,解决问题,而不是寄希望于博取同情。“情绪”对解决问题,可以说是基本毫无价值。即便法官耐心听你把“情绪”宣泄完,对案件结果也没有什么影响。

当大姐冲她的律师眨眼睛的时候,这官司输了赢了和她的表演有个什么关系呢?

但是这时候律师还不能板着脸说:你在法庭上闹,让我很没面子!你闹不闹,对结果没有影响。这属于憨憨律师干的事。

老练的律师要回大姐一个眼神,说:干得漂亮!但是下次别这么干了,挺危险的,随时会被带走。

大姐会说:放心吧,这个尺度我会控制!说的貌似她特别有经验一般。

这样大姐心里美滋滋,下次再遇到官司,还得找这个贴心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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