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盖帽还真是个有特色、有时代感的装备。法官在电视上很少出现,看惯了英美剧的同学们可能觉得法官是这个样子的:
或者是这个样子的:
努力回想一下,我们的法官穿的是什么样子呢?很有可能你想起来的就是那句广为流传的俗语“大盖帽,两头翘……”。
没错。我们的法官在审判活动里面统一着装是从1984年开始的,后面虽然有所变化,但基本上都和军装、警服很像,佩肩章,戴大盖帽。
1984年的法官制服是这样的
上面是春秋制服,颜色浅一些。下面是冬季制服,颜色深一些。但基本的款式是一致的(照片引用自周琪:“穿越时空的法官制服”,《人民司法(天平)》2016年第15期)。
大沿帽早期的一个重要功能,其实是为了野外作战防晒挡雨,后来演变为一个国家军事和警察机构的权力象征。在那个年代,法院是掌握了“刀把子”的“专政机关”,带着点军事色彩,完全在正常的逻辑范围之内。此外,都有大批复转军人被安置在法院工作,刚脱下军装又穿上制服,刚摘下军帽又戴上了大盖帽,这既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军队转业法官心中颇为眷恋的“军人情结”,同时也容易在无意之中强化法院本不应有的军事色彩。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讲述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国外的首席大法官到北京某法院观摩庭审,刚进场,就被法庭上头戴大沿帽的法官、检察官搞得一头雾水,连忙向陪同人员说:“你们搞错了,我要参观的不是军事法庭 。”其实也不单单是法院,那时许多行使公权力的行业,都仿效军警制服样式来设计自己的制服,弄得到处都是大盖帽,俗语称:“出门上了道儿,满街大盖帽。”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可能是因为要和国际接轨,也可能是要淡化法院的专政色彩突出司法的职能,2000年最高院在北京等地区试行了新制服,2001年在全国全面铺开。这批制服被称为2000式。2000式制服为佩戴胸徽的西服式制服。
主要特点有三:
第一,颜色选用国际司法界常用的深色。
第二,取消大沿帽、肩章和领花。
第三,以法徽作为审判员的主要司法标志。
许多国家的法袍皆为黑色袍服。黑色的法袍与法官自我克制的司法气质显然是浑然一体的。暗黑色是一种沉静的颜色与内敛、克制的性格相协调。显而易见法官的服装服饰是其内在精神的表现。每当看到法官身穿黑色的袍服坐在审判席上耐心听讼的形象,都会让人想起诗人梅特林克说过的一句话:“蜜蜂只在黑暗中工作;思想只在缄默里孕育;美德也只在幽居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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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查官新世纪换新装”,《中国青年报》2000年3月3日
刘武俊:“法官不穿军装”,《法律与生活》2001年第5期
张建伟:“司法的外衣:制服与法袍”,《中国法律评论》201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