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从汉字笔画增繁的角度来看,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而且应分为几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彻底被人遗忘的简化字「硷」,和野路子上位的「碱」。
1935年,国民党政府曾将「鹼」简化成「碱」,一年后废除。可见,当时民间较通行的俗字是「碱」。
1955年的共和国简化字草案中,同样吸收这个字形。
但是经过一年的修改,政府颁布的试行方案当中,以及1964年、1986年的两版《简化字总表》当中,都改选「硷」作为「鹼」的简化字。
仅过了两年,1988年颁布《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纳了当时社会上常用的3500个汉字。这个字表却又承认常用的仍是「碱」,而非正牌的简化字「硷」。
多年来的字典当中,也仅是将「硷」的含义写作「同『碱』」。
2013年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和2016年的《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更是直接删除了「硷」字。
(自2013年起,可怜的「硷」字被正式踹出规范汉字的队伍,彻底被「碱」取代。「鹼」也不再是什么繁体字,而是被改作「碱」的异体字。)
「碱」一直就是民间通行的字形,还比「硷」多两画,也算是民间自发的繁化现象。
@王伟超Mijiag 答主列举的「鼕」和「咚」字,还有「文身」作「纹身」,也和「硷」相似吧。
第二种,繁简混用时期的自发繁化现象。
很多人应该还有印象,直至1986年正式废止二简字之前,政府仍未强制规范繁、简、异等字形的使用界限。这几十年间,民间自发使用繁体字的情况还是有很多的,形成了繁简混用的情形。
同样,在当时人们的手书字上,也会冒出一些传统汉字的。我收藏的一些信件里会有。
2001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此后,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正式开始对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进行严格的限制,繁简混用、自发繁化的现象开始急剧减少。
第三种,使用类推简化字。
比如,这几年有些电视台和商家喜欢把「巨」写作「钜」,如「钜制」、「钜惠」、「钜作」、「钜献」。
这种写法并不符合大陆的现行简化字规范,按中小学语文的标准,甚至可以扣分。
但以「鉅/钜」表示宏大,确实非常符合从前(以及港澳台)的用字习惯,算是一种复古用法吧。
现在各地兰州拉面馆都有很常见的不规范简化字「麺」,亦同例。
莪鈈知噵吙煋攵算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