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带有法院字样但真的不是法院,是政府间国际组织;
二、职责是为发生争议的国家、国际组织、团体和个人进行仲裁、调解、调查;
三、管辖范围包括人权、主权、海洋疆界、跨国投资及贸易事项;
四、中国于1899年和1907年参加了两次海牙和平会议,并于1904年和1910年先后批准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系该组织原始缔约国;
五、不要与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混淆。ICJ是联合国司法机构,有常设法官和《国际法院规约》确立的程序,审理过程公开。PCA与联合国无关,仲裁员由当事方指定,仲裁过程不公开;
六、因PCA缺乏强制执行力,成立一百多年来仲裁的案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