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师庭上拍桌子扰乱秩序 被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2001年4月19日06:55 解放日报解放日报讯(方圆)本市某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郑某某在为被告陈某受贿案辩护时,严重违反法庭秩序,不听制止,被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静安法院于今年3月14日公开审理陈某受贿一案,共有70人参加了旁听。作为陈的辩护律师郑某某,在控方宣读证据时,多次插话打断,并询问与起诉事实无关的问题。当法庭询问其中一笔20万元的受贿金时,郑未经法庭许可擅自插话,嘲笑审判人员,造成法庭秩序混乱,庭审被迫休庭。
今年3月23日,法庭对此案进行第二次审理时,郑某某仍然不遵守法庭纪律,任意打断控方的发问。在控方发表第一轮公诉意见后,郑仍不履行为被告人辩护的职责,而用不当语言指责法庭。审判人员当庭对郑耐心表明公诉词并未有不合理之处,辩护人发表意见须经合议庭同意。郑拒不接受法庭意见,无视法庭纪律,竟然起身,双手插腰,在法庭上大拍桌子。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合议庭依法责令法警将其强行带出法庭,并第二次休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七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