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就是突然感觉自己的工作没什么意义。
认真、正派的律师做再多的工作都是白搭。我曾经为了取证,申请了律师调查令,两天之内跑了杭州南京和北京,现在想来幼稚得可笑,为了胜诉何必那么麻烦呢?
刻苦钻研,认真思索,敌不过别人的律师送了钱,想让法官怎么判法官就怎么判。
而且,这个行贿律师事后还不会受到多少追究,顶多停止执业一年,不痛不痒,马照跑舞照跳。毕竟最起码有“检举揭发有功”+“自首”,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且很多时候跟办案人员达成了类似于辩诉交易的协议之后,行贿一方根本就不会被起诉。
彻底睡不着了。
哎,知乎上的法官们私信我,我档案袋已经在淘宝下单了,并且本人精通麻将。
作为一名律师,圈内普遍好奇和八卦的是这宗案件牵涉出来的行贿人名单。根据媒体报道,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披露了37人行贿名单,而其中有18人为执业律师,这些人的行贿数额从10万元到615万元不等。
根据圈内八卦,发现名单中涉及的律师里,有不少是身居要职,如名单第三位律师是涂显亚,行贿245万。
而根据海南省律师协会官网信息,律协其中一位副会长,也叫涂显亚,律所信息也一致。
有趣的是根据律协官网信息,该律师还任职“海南省人民监督员“和”海南省人民检查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律协的官方简历还把察字打成了查)……
新闻中所列名单第四位是张杰律师,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行贿140万元。翻查海南省律协官网信息,发现海南省律师人才库第一批入库律师也有一同名律师(名单第32位律师)。名单参见:海南省司法厅关于确定海南省律师人才库第一批入库律师名单的通知
而根据官网信息可知,该律师曾任律协民商委副主任。
新闻名单第11位为吴镇律师,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律师。行贿50万。
根据圈内八卦,海南律协官网信息中,其中一名副会长也叫吴镇。有趣的是,简介信息还载明其曾担任律协纪律委员会副主任。
海南律协副会长等信息,参见: 会长、副会长-协会介绍-海南省律师协会
那么,这些被披露出来的律师会被吊销执业证书吗?我猜,按惯例,恐怕不会全部吊照。好奇搜了一下新闻中提到的律师信息,有些已经无法查询到,有些则依然能查到执业信息。
在我国,如果你醉酒驾驶机动车,那么下场几乎是百分百吊销律师执业证,但如果你向法官行贿,恭喜你,未必会被吊照。为什么这么说呢,随便搜一搜全国律协或者司法部历年公布的惩戒典型案例,就知道了。
例如,全国律协2020年5月公布的惩戒典型案例中,一名律师行贿2万,后果是中止会员九个月
湖北省黄冈市律师协会因张阳律师向法官行贿,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处分。2019年10月12日,湖北省黄冈市律师协会接到湖北中鑫律师事务所张阳律师(执业证号:14211200910685811)提交的情况说明和自我检讨书,反映其向法官行贿的违规行为。经黄冈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张阳律师为感谢法官在执行案件中提供的帮助,确有向其贿送现金20000元的行为。鉴于张阳律师事发后如实交代其向法官行贿的经过,积极配合办案人员调查,主动反映情况,态度较为诚恳。2020年3月30日,黄冈市律师协会给予张阳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九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援引链接: 中国律师网
再比如福建省司法厅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例,一名律师向法官行贿共计17次,共7.95万元,后果是停止执业1年
经查,2013年至2018年期间,为和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原法官谢XX搞好关系,以便日后为律师工作提供便利和帮助,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陈国伟律师以案件介绍费的名义,17次向其贿送钱款7.95万元……本机关认为:陈国伟律师多次向法官行贿,违反了……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如下:停止执业一年。
援引链接: 福建省司法厅
还有司法部通报的深圳某律师向法官行贿12万元,后果是停止执业8个月
经查……2017年5月1日,申喜光在镇江火车站附近的全季酒店送给审理该合同纠纷案的法官魏某(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现金2万元;2017年7月,申喜光在深圳机场送给魏某现金2万元;2019年1月13日,申喜光在上海浦东机场航站楼送给魏某现金8万元……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罚决定:给予当事人申喜光停止执业8个月的行政处罚。
援引链接: 司法部通报
在司法部另一宗通报中,广东一名律师送某法官14.7万元以不正当方式承揽业务,还向该法官行贿11.6万元,最终后果停止执业一年、罚款人民币25000元
经查明:2013年至2017年期间,当事人黄林勤先后4次送给市中院原法官吴某人民币共14.7万元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先后7次行贿中院原法官吴某人民币共11.6万元……经我局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决定合并处罚停止当事人黄林勤执业一年,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援引链接: 司法部通报
颇为讽刺的是在上述通报中,受贿的法官均作了隐名处理……更为讽刺的是在全国律协2019年2月的典型案例通报中,一名律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然后被吊销律师执业证,而后面一名律师向法官多次行贿、请吃喝、陪同旅游,最终中止会员权利一年。醉驾吊照,行贿停牌一年,还拿来作典型通报,对于我们一个高调反贪倡廉的社会,是不是一种讽刺?
全国律协2019年2月的通报: 中国律师网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我们翻开《律师法》,涉及行贿的处分在第49条:
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也就是说,向法官行贿并不是直接吊照除牌,只有严重情形才会。那为什么醉酒驾驶,就几乎会百分百吊照?因为醉酒驾驶,是刑事犯罪行为,触犯危险驾驶罪,即使大多数案件最终只判决拘役缓刑,按律师法第49条第2款规定,也要一律吊照除牌。
知友 @Sean Esquire在回答中谈到了, 在我国行贿可以透过举报来获得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也就意味着,在大大小小的贪污行贿案件中,受贿者往往是要被上刑罚的,而牵涉出的行贿者,则有机会合法地躲过刑事处罚。这其中是社会现实,也有很多社会现实妥协的因素。
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的反贪历史,在贪污横行的年代,廉署靠着“零容忍”的精神,对贪污受贿和行贿者一律严格打击,贪污一块钱也要打击的高标准,才得以彻底扭转社会的风气,廉署的这种理念一直延续至今。例如在2020年6月,廉署就曾起诉香港惩教署一名惩教助理,原因是被告在农历新年中,收受一名前来探访囚犯母亲的一盒烧鸭,并向其索取一只烧鹅,最终法官裁定其索取及接受利益两项罪名成立。
抛开这几年政治争议的风波,对比之下,公职人员收受烧鸭烧鹅就被定罪,而我们上面一大批的律师,知法犯法,向法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下,竟然有机会才停牌数月或一年,多少有些讽刺的意味。反贪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想真正遏制贪污,老虎要打,苍蝇也不能放过,只有零容忍的态度,才会彻底扭转社会根本风气。对于理应模范遵纪守法的律师及司法人员群体,我想更应该如此。
不能,因为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不是。即使一个人,他有很多领地,也没办法把它们合并,何况不同领地的继承顺位也是不同的。欧洲这些王室疯狂乱伦,也没统一欧洲。不过查理五世的领地加起来是相当庞大。算血统,欧洲那些王室都是世代联姻的亲戚。
查理五世(1500年2月24日-1558年9月21日),即位前通称奥地利的查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19年-1556年在位),西西里国王(称卡洛一世,1516年-1556年),那不勒斯国王(称卡洛四世,1516年-1556年),低地国家至高无上的君主。 他在欧洲人心目中是“哈布斯堡王朝争霸时代”的主角,也开启西班牙日不落帝国的时代。
查理五世是哈布斯堡王朝广泛的皇室联姻的最终产物。他是出身于哈布斯堡家族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一世与卡斯蒂利亚的胡安娜(疯女)之子,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与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的外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和勃艮第女公爵玛丽的孙子。
查理于1506年(他的父亲死于那一年)继承了低地国家和弗朗什孔泰。当他强悍的外祖父斐迪南二世在1516年去世后,他成为一片巨大领地的拥有者,这片领地包括他母亲的卡斯蒂利亚和斐迪南二世统治的阿拉贡、纳瓦拉、格拉纳达、那不勒斯、西西里、撒丁, 以及整个西属美洲(在他统治时期,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由于征服墨西哥和秘鲁又扩大了好几倍)。
在祖父马克西米连一世去世后,查理又得以继承哈布斯堡家族在奥地利的产业。通过向选帝侯行贿等手段,他在1519年战胜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1555年在击溃新教力量的最后努力失败后,查理五世就开始脱离政治生活。他把自己的个人帝国——西班牙和低地国家传给了儿子腓力二世;把神圣罗马帝国传给了弟弟斐迪南一世(1555年10月25日放弃尼德兰王位给腓力;1556年1月16日放弃西班牙王位给腓力;1556年9月12日放弃皇帝帝位给斐迪南)。
查理五世的家庭
妻子:葡萄牙公主伊莎贝拉,1526年结婚
子女:
腓力二世(菲利普二世),他的王位继承人,享年71岁。
玛丽亚(1528-1603),嫁马克西米连二世,享年74岁。
胡安娜(1535-1573),嫁葡萄牙太子若昂,终年38岁。
马克西米利安二世(1527年7月31日-1576年10月12日)是哈布斯堡王朝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64年至1576年在位)。1548年至1550年马克西米利安摄政西班牙,1562年被选为波希米亚国王(1564年-1576年在位)和罗马人民的国王(1562年至1576年在位),1563年又被选为匈牙利国王(1564年至1576年在位),1564年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也曾试图成为波兰国王,但没有成功。
马克西米利安1527年出生在维也纳,父亲斐迪南一世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56年至1564年在位),母亲安娜是波希米亚和匈牙利国王弗拉迪斯拉夫四世的女儿。1548年马克西米利安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30年至1556年在位)的女儿玛丽亚结婚,查理五世同时也是马克西米利安父亲斐迪南一世的哥哥,即马克西米利安的伯父。(堂兄妹乱伦)
腓力二世。西班牙国王 (1556年-1598年在位)和葡萄牙国王(称腓力一世1580年-1598年在位) 。查理五世儿子。1570年马克西米利安将女儿安娜嫁给了腓力二世,成为他的第四个妻子。安娜是腓力二世妹妹玛利亚的女儿,生下腓力三世。(甥舅乱伦)
腓力四世,娶奥地利的玛丽亚·安娜(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三世之女,母亲玛丽亚·安娜是腓力四世的亲妹妹)。(甥舅乱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