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实行漢字简化方案至今已逾六十年,浩如烟海的出版书籍皆是简化字,当下恢复传统漢字成本太高,徒增麻烦。
但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可以修正一下简化方案:
㈠ 简单漢字应恢复:
一些本来就比较简单的字就没必要简化了,如「貝—贝」、「這—这」、「見—见」。
㈡ 毫无规律可循的简化字应修改:
简化字中大量运用「乂」、「又」作替换符号,如「漢—汉」、「雞—鸡」、「歡—欢」、「對—对」。
㈢ 不可类推的简化应统一:
同一部件「昜」却有不同的简化,如「陽—阳」、「楊—杨」。
㈣ 合并字应拆解复原:
毫无关系的合并字导致一简对多繁,给繁简转换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如「日曆—日歷」、「漏斗—漏鬥」、「頭髮—頭發」。
不是不可以简,只是定“一简方案”的人,根本不懂汉字,胆子又出奇地大。
比如,草稿用字,只是一种速记手段,从造字原理上讲,是不通的。“因为”这个词组,逻辑符号只有三点,写得多快。但这就不叫语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