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取决于 的定义方式,在其中一些定义方式【1】下, 的导函数是其自身是一个平凡的结论,无需证明.
我想,你想要问的并不是这个.
那么首先,定义 ,这个没有任何疑问,是 最常见的定义方式之一【2】
再用幂级数定义实函数
显然可得其收敛半径为 ,也即在 上收敛
则 一定是 上的连续函数,并且逐项无限次可微
(实际上更进一步可证明 是实解析函数)
并且有
,
这里的关键在于避免出现循环论证,即不借助 这一结论,直接证明
我提供一种方法:
对一切实数 ,
证:
由d'Alembert比值判别法可得幂级数 对一切 都绝对收敛
那么 与 的Cauchy卷积
由引理1
并且对任意
取
可得 ( )
令 为正有理数,其中
则
那么
( 为正有理数)
由
显然可得
则对一切有理数 ,
设函数 是 上的连续函数,又在所有有理点上有 ,
则 对一切 恒成立.
证:
对任意无理数 ,取有理数列
使得
由于 ,
在点 连续
由Heine归结原则
和 均在 上连续,且在一切有理点上, 均成立
由引理2, 在 上恒成立
这样就证明了
Q.E.D.
【1】例如可以把 定义为使得 成立的那个实数 ,这当然也是一种可行的等价定义,这种定义下, 的导函数是其自身则是一个平凡的结论,无需证明
【2】 的另一种最常见的定义方式就是将之定义为 ,它与 这个定义的等价性,一般随便一本数学分析或者微积分的教材里都有叙述,这里不再赘述
还有一些其他的定义方式,彼此之间都是等价的,不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