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买了一套房,是我们市一个建设理念比较先进的小区。当时小区位置稍显偏远,但是绿化和规划非常好,堪称花园小区。那是在19年前啊,当年我们这种小城市一般的小区建设根本没有停车位和绿化的规划,但是这个小区的开发商是学习了南方房地产的经验,实验性质的开发了这个小区。后来他们又率先在我市做了第一个环保型小区,就是整个小区户内都铺设保温层,保温层在室内墙体里,不是现在通用的户外墙体。
小区共有30多栋六层住宅和少量四层住宅,大概一千五百户左右,四层住宅强调适老体验,楼道和室内设有老人扶手、坡道等设施,而且当年的房子交付时都是门窗齐全、卫生间厨房水电和瓷砖都全装修的,整套房子全屋白墙落地,用的是当年流行的物美价廉的仿瓷涂料。小区以中国传统的方正理念设计,得房率高,南北通透;小区内道路笔直宽阔,绿化面积非常大,行道树是大叶女贞,有2个大花园,至少八个大型室内自行车停车库,每栋楼前还有室外自行车停车棚,小区入门处还有水景、鱼池、儿童游乐场、户外篮球场、户外网球场以及乒乓球台等设施。请注意,这个小区是19年前交付使用的,在当年我们城市绝对是独树一帜。
开发商是本地最大开发商之一,有自己的物业公司,每月物业费我记得初期是0.24元每平。我在那个小区断断续续住了13年。
前几年的体验非常好!那时候私家车不多,小区路宽,楼间距也宽阔,绿化带前面还都有活动用地,路边停车位根本用不完。物业公司管理规范,治安良好,春夏秋冬四季绿化保养都很好,小管家跟家家户户都熟悉,也很负责任,经常在阳光明媚的天气里听到小管家在楼下呼吁某某户请收回在公共区域晾晒的被褥和衣物,避免影响公共区域形象和业主户外活动;晚间保安巡逻很负责任,两人一组有路线有记录,酒醉的业主躲在绿化区里小便被喊出来的尴尬事时有发生。物业工作人员和业主们进出互相打招呼,业主有事直接联系小管家上门,家里不换零件的小维修都是免费的,经常看到小区门口有表扬信,业主又因为家里遇到困难物业倾力相助写信表达感谢之情。
但是,遗憾的是,20年前,大多数家庭缴纳物业费的主动性不强,这个小区位置偏远,很多购房业主都是周边城乡结合部的无业人士,物业费收缴始终是困扰物业公司的一个大难题。很多住户不但不缴纳物业费,还百般阻扰其他业主缴纳,想争取“法不责众”的效果。因为跟小管家比较熟悉,经常听到她们吐槽物业公司在负利润经营,之所以不能撤出,主要因为这个小区和后来开发的环保理念小区都是开发商的招牌,还要靠物业管理提高口碑评价,所以一直在坚持运营。作为业主,我对他们的服务评价是合格。因为物业费并不高,相对于他们的管理服务作用来说,完全是值得的。
好景不长。大概居住十年左右的时候,个别业主在屡次的上蹿下跳中,终于跳出了成绩。物业公司提出物业费涨价要求,每平米涨到0.35元,这时候个别业主挑头成立了所谓的业主委员会,通过他们所谓的集体投票一致决定不接受涨价,驱除物业公司,改由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入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候,还没微信,工薪阶层忙着上下班带孩子,谁有空参加个别人临时召集的所谓的业主大会呢?所以,在很多业主(包括我家与我父母家)都在几乎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接受了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决议。领头人信誓旦旦说要为业主负责,会选取更质优价廉的物业公司进驻服务。在当时,我们小区实现业主自治的新闻还上了本地晚报,号称小区管理的创新举措。
结果是:
一、物业费并没有按事前承诺的不涨价,而是依旧涨到0.35元每平,由本地最大的物业公司换成了一个更小的物业公司;
二、因很多业主不缴物业费,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做补充,入驻公司干一个季度就发现真赔钱,直接撤出,导致最多时候一年换了四家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显而易见;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打着业主自治口号,把广告位、车库、超市等租赁费用都收缴委员会,只有委员会内部三五人员掌握资金去向,没有相对公开透明的事前审批和事后公示;
四、某一年市里统一开始集中供暖,业主委员会代收初装费,因个别业主阻挠管道铺设等原因,导致当年暖气安装失败,在退费时,业主委员会以前期有各种费用打点等理由,每家无条件扣除1000元以上的费用,而且衙门作风、态度极差,不接受就一分不退,在与业主沟通中动不动就搞失踪或者不接电话或者一言不合就挂断电话拉黑业主。我和我父母家分别交了一万多元,多次交涉未果,只能先把余款要回(因为该款项一直在业主委员会某人自己个人名下存着,每户大概一万元,总额几百万的初装费,我们担心万一此人跑路损失更大)。之后我就拒交物业费了,谁来收物业费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全额退回我交的初装费用。我父母家亦如此(这时候还出现一个奇妙的现象,你找业主委员会他们让你找物业公司,你找物业公司他们说与物业公司无关你去找业主委员会,很多问题都如此推诿,堪称一绝)。
五、恶性循环导致小区物业管理江河日下。我2015年搬离该小区,现在父母还在那里居住。因为绿化基础在那里放着,导致现在小区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灌木蚊虫,还有业主自己占领开辟的菜地,楼下自行车棚里都是各家扔出来的杂物、破家具、家里换下的坐便器、报废自行车等等等等,小区停车位早就不够用了,很多业主自己强制安装设备霸占停车位,小区主干道和楼与楼之间的小路都破败不堪了。水系和池塘早就成了摆设,想当年一到夏天傍晚,小区打开水系,地面小喷泉开启,多少孩子的欢声笑语把整个小区都渲染的一片欢腾…每当业主家里有人结婚,物业会提前打开水系和音乐喷泉渲染气氛…那些美好的时光已灰飞烟去。。。
2015年我搬家后到了一个中高档小区,有六栋高层,十余栋洋房和三四十栋连体别墅。一样是开发商自管物业,物业公司有自己的App,缴费报修等服务线上线下多渠道可以完成,一样是花园式小区,一样是我非常满意的同时,小区业主群里几乎天天听到对物业的各种抱怨。。。我有时候就想,似乎那些业主原来都是地主出身,家里用惯了男仆女婢,现在物业服务是折煞了他们的高贵。。。
某一天终于有人又跳出来了,质疑物业公司的种种问题,提出业主自治,期间一个自认为很有说服力的理由就是:信誓旦旦保证以后小区由退休热心业主无偿服务。
我一贯在业主群里是不发声的,眼看很多业主被某些人描述的美好蓝景蛊惑,期待着以后实现:坐收广告费、各种租赁费;免缴少缴物业费;享受热情邻居无偿服务的美梦。。。我跳出来了!
我以自身的体验反驳了业主自治的不靠谱,直接反问挑唆者是否真的具备雷锋精神?是否愿意每天24小时及时并无偿接受、处理、协调邻里之间的问题和矛盾,是否有系统全面的物业管理知识和技能,是否能如开发商物业一样实现数字化管理,如何做到费用收取和使用公开等等等等。。。在我的质问之下,很多业主冷静下来,也开始反思自治会出现的问题,可笑的是挑头的人不再在群里回应。
举个例子:小区每年腊八节都会熬腊八粥,早八点左右在小区门口发放。提前一天在业主群通知,业主可以去取,出门上班的业主是小管家在小区门口直接送到手里一份。就这个我认为属于物业的增值服务,我们业主居然有人在群里喷:这么冷的天,让我们下去拿?你们是真心为业主服务么?为什么不能一一送到业主家里???我勒个去!你以为你是秦始皇啊?真高人一等么?这种人,偏偏就是业主自治的呐喊者和拥护者。
综上,我是一个态度坚决的业主自治的反对者。
首先说结论,真心不看好。理由很简单,单个业主都是一条龙,合在一起就是一堆虫。
就拿我最近接触的售后包租案子为例。某市某商业体的商铺,采取了售后包租的形式销售和经营,共有几百个来自各地的业主投资了这些商铺。
所谓售后包租,一般的模式是开发商开发了一个商业体,为了顺利出售并获得高额回报,向购买商铺的业主承诺,售房后将长期包揽这些铺子的租赁,按时向业主支付租金。
按照开发商的承诺,这对业主来说,相当于一本万利。一般人出租铺子,还需要操心承租人诈骗、拒绝支付租金、跑路等风险,还要管理合同,收取租金,而包租的铺子,全然不用管这些鸟事,只需要定期收开发商打的钱即可。
而且,开发商承诺的租金还非常高,一般在6%-10%以上。相当于10年左右就能回本,剩下的纯赚。
但是问题在于,这种包租的开发商,一开始就是空手套白狼。他们一般会成立一个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空壳公司,以这个公司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包租合同,由这个公司来支付租金。
根据个人经验,售后包租就是纯骗,一般会在第三年出问题。啥问题呢?无非是租金付不出来了。租金付不出来很简单,开发商给的资金,就只够撑这么长时间。他们压根没打算按照合同办事。
以上这些是背景。下面说的,才跟这个题目有关。
在售后包租的案例中,商业体相当于一个中小型的小区,包租公司,有点类似于物业。
一旦这个物业出问题了,你就会发现,这些业主也是一地鸡毛。首先,除了集体到政府信访以外,这些业主无法形成其他有效的集体行动。
我见过的一些业主,他们有维权群,但是竟然无法推选出3-5个代表。要么就是都想当代表,要么就是漠不关心,等着搭便车。基本上是这两种心态。还有的业主,跟巨婴没啥区别,除了嗷嗷叫,没有任何有建设性的举动。
这些业主,有的信访,有的去法院起诉,还有的去开发商那堵门,各种操作五花八门。
其次,业主的诉求五花八门。有的业主想要租金,有的业主想要退房,有的要求公开账目,还有的业主要求追究有关部门管理失职的责任等。
就算是索要租金这一块,内部也是众说纷纭,有的想要全部租金及违约金,有的表示只要租金,有的表示可以打折;有的能够接受分期,有的要求必须一次性支付,还有的要求今天就付、马上就付。他们内部无法调和。
业主的行动,和诉求无法统一,导致他们内部也矛盾重重。即使好不容易选出了业主代表,但是其他业主也对他们不服气。
而且,有的业主代表还会被开发商、包租公司收买,转眼从维权积极分子,变成袖手旁观了。
在一些案例中,业主成功地把自己的商铺要了回来,但是怎么租,租给谁,租金多少,谁来管理等问题,又成了困扰他们的难题。
由于这类商铺基本上都是虚拟产权商铺,商铺和商铺之间没有独立的分割,导致很多人压根不知道自己的铺子在哪里,既然不知道,那就无法单独出租。
因为你要单独出租,即使成功,必然有人来要求分一杯羹。理由也很简单,你咋知道你租的地方是你的铺子,不是我的铺子呢?
就我所见,凡是把商铺拿回来的案子,如果没有人来帮助他们建立业委会,由业委会来统一出租,基本上不可能出租成功。更甚者,他们自己连业委会都选不出来。
即使在政府的帮助下,组建了业委会,他们内部也是矛盾重重,进而导致他们无法顺利出租铺子。业委会中的一些人,未必都大公无私。业委会以外的业主,也未必都对业委会的人十分信任。双方时常发生摩擦。
这种摩擦,导致在一些重大决策时,无法形成合法有效的决策。无法形成有效的决策,会导致与交易对手磋商成本非常巨大,进而错失市场机会。
借鉴售后包租的例子,小区自管也会面临这些问题:1、业主可能无法推选出有效的业主代表,小区越大,这个问题越明显;
2、业主诉求无法统一,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甚至一万个想法;
3、自管也无法避免监守自盗问题,管理小区的业主代表自肥,收受好处等问题基本无法控制;
4、业主内部无法形成合法有效的决策,任何一个决策,都可能受到其他业主以法律的挑战。如果无法形成合法有效的决策,那么在管理小区过程中必然寸步难行;
...
照你这么说,你们这不叫业主自治,你们只不过是换了一家物业公司而已。
而且还是从专业的物业公司变成了非专业的物业公司,从合法的物业公司变成了非法的物业公司。
日常管理有退休或无业人员从事,那么你们给他们发工资吗?
这退休或无业人员不愿意怎么办?你们是不是打算向社会公开招聘?
小区的绿化怎么办?物业维修怎么办?各种耗材费用由谁来出?
小区绿化不是让各位业主把绿化带分一分栽上些韭菜,大葱,土豆什么的。
物业维修需要的是专业性比较强的人员,不是在家里能换个电灯就可以从事或接替的。
小区广告业务,谁去洽谈?高层电梯里的广告,是不是也要平分给所有的业主?
这里面有许许多多的问题。不是专业的物业人员是搞不定的。
嫌价格高了,可以公开向社会招标一下新的物业公司。
好一个无偿,光有责而无财,头发多也不带你这样薅的!
比如小区有100户人家,凭啥逮着其中几户的退休老人无偿站岗或搞清洁,别人家的退休老人带娃逛街没问题,为啥到这些人这里就得晚上值班吹冷风?
其次怎么看都挺搞笑的,就算硬性公摊电梯、水泵加压、消防、公共照明之类的费用就够头痛的,如果有人不交或不准时交这点公摊费用,谁去垫钱补上?
不垫钱就意味着电梯、水泵、消防、公共照明里必须拖一个出来停掉,停哪个呢?
“习惯性委屈自己的,一定会被他人习惯性委屈”大家都是人精,就算脑子不大好使,之前吃过的教训都够他认清形势,怎么可能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你觉得取消物业这东西是忽然之间全体业主达成共识?
不!
完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所有一呼百应的群体行为里90%的结局是起哄者被爸妈喊回家吃饭,谁留在原地谁傻X,还有9%头铁冲塔的起哄者跟警察叔叔交待细节,成功者寥寥无几还居心不良。
真当大家都是善良之辈,个个都有伟大愿景?
警察不管饭的话,我今天就起草“无政府主义宣言”!
还不明白吗?
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
不明白是吧?
你明白物业没办法抓你去坐牢就对了~
那个题主,昨天晚上睡觉垫了几个枕头?是不是睡落枕了?大清早不但颈项痛,我看你脑壳还要痛。
胖子是怎么变胖的?总不可能是一顿就吃成胖子吧?那总归是长期暴饮暴食才会变成胖子的,试想,一个小区,一直由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现在突然变成业主自治?是的,我不否定业主的能力,我否定的是业主的意识。有物业公司的时候都那么没得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有点P事就找物业解决,也不想一下这是不是该物业解决的问题,等到了业主自治,你找哪个?找业委会?既然业委会能解决,那有物业公司的时候为什么不找业委会喃?
还有,小区广告费归全体业主所有,日常管理退退休业主无偿负责?你是想笑死我然后继承我的电话号码吗?敢情你们想自治的目的是一览无余呀,说得非常直白,意思就是,这权利是全体业主的,这义务嘛,是退休业主的,话说,这些退休业主欠你们的哇?
停车费我不晓得你们原来是多少,但光从60来看,这个只能算是停车场的日常物业费,也可以叫“车位管理费”,是对停车场设施设备日常修缮所需要的费用,同时还需要支付停车场的照明等费用,这些都是要钱的。如果说,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那这没毛病。但是,不晓得你们小区地下停车场是不是全部被业主买了?如果没被买,那未售车位,通常产权是开发商的,法律规定,小区的停车位是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使用,但法律并未规定是免费满足本小区业主,所以,停车位的使用费还是得交的。成都市保障房小区,是成都市停车费相对较低的了,据我所了解,车位管理费是50元/月,同时还有车位使用费,是70元/月,你们觉得你们更大套是吧?三张纸画张人脸——面子大?业主自治连车位使用费都不用交了吗?
最后,业主自治也可以由业委会出面和相关维保单位进行合同的签约,完全没毛病,但是,如果说物业公司耍流氓了,你们还可以向住建局、市长热线、街道办物管科等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甚至通过业委会,把物业公司邀起走,就像现在这样,直接由业主自治。那如果业主自治的时候,业委会耍流氓了,你们应该怎么办?要知道,业委会也是业主,你投诉和举报就没用了,因为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双方,换成业委会了,那就是只有一方了,你说你一个人拜把子,该算老几喃?物业公司可以邀起走球,业委会你还邀得起走哇?就算换业委会,那换届期间的事谁做?
总之就是,做人别太贪,不要老想着如何只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要想着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如何真心实意的履行义务,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并存的,天下不可能有免费的午餐,即使哪天天上真的掉馅饼,把你砸中了,放心,即使不把你砸死,也能将你砸个半身不遂。
总结成一句:成都打响取消物业第一枪,实行业主自治,从长远来看是好是坏?我只能说,这种想法是好的,但却是:胩裆头放盐——闲(咸)得蛋疼。
我认识一个小区是这样干的,啊,几年后还是乖乖的请了物业进驻。
业主自治大概率没法长久,因为物业这事并没有那些决策者以为的那么简单。
所以如果非要折腾,让他们折腾下,最后多半还是得回到请物业这条路。因为自治物业最终达不到业主要求,然后就会诞生一系列问题。
倒是如果某小区没有物业,物业费也是零,这个反倒是能接受的。而且现实中无物业的小区也这么多年过来了。
但凡小区有物业,无论是贵还是便宜,业主就不可能降低对物业的要求,而一旦需要达到业主的需求,自治物业的不专业性就会体现出来,他们在能满足全体业主需求方面,并不专业,所以很可能让业主感觉还不如请外边人来。
这种情况最好是赶紧卖房子走人,可惜现在二手房不好交易。
这次舆论的重点在于警察到底是多久赶到的。
没拜码头,收保护费,打砸门面这种原因我们都知道,也不怕;
但是公权力私用或者黑白勾结这种事,就会让人非常害怕;
如果西安公权力真的黑白勾结,还睁眼说瞎话,那就需要处理整顿了。
我朝的治安也不是一直这么好的,人民也不是软弱无比的,60年代西安打的也很凶的。难不成西安各公司以后都要雇佣保安公司保护经营?
这次出警距离1公里,走路10分钟都到了,所以就坐等这次真实的出警时间是多少了。
最新消息:陈小武的学生们已经被排成一排,挨个查手机了。
没人觉得从聊天记录来看
明明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嘛?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女的明显就是天天嚷着喜欢渣男那种
还“我是您的”
简直就是一个受虐狂的心态
施虐狂和受虐狂不是绝配嘛?
恋爱的时候搞不好还很享受呢
哦,现在分手了,越想越气,趁着罗志祥的瓜蹭一波热度伺机报复?
动不动就pua,但凡能独立些有原则些,自尊自爱些,能跟这样的人在一起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