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使用权不是一直都有期限的么?又不是这一次新增的。
他只是解释不动产权证上面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已。
土地使用年限_百度百科即使以后按章收取土地续费费用,那么也比现在胡乱强拆来的好啊。
土地使用权有期限而房屋所有权无期限如果可以成为明文规定,那么对于今后的旧城改造将提供很好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若市政府根据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土地重新规划土地性质,则应对地上房屋进行赔偿或者迁移(因为房屋所有权无期限,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所有权不丧失),具体的计算方式可以为该市同类型房产售价减去土地费用乘以折旧系数。(此段纯属个人臆测)。
无论怎样,法律进一步的规范肯定是值得肯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分离是必经之路,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纠缠不清也是现今很多旧城改造的补偿无法达成一致的重要原因。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为了几栋破房子已经赔偿了更大的新房子的价格,而从钉子户的角度来看,赔偿的金额相较于临近的商品房价格相距甚远。其根本原因就是开发商是以房产价值计算,住户以房产价值+土地价值计算。两者的分歧主要就是住户是否具有土地使用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