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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多名妇女深夜带女童在重庆街头卖花,女童卖不出花被扇耳光,后经调查双方系亲属,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第1页

     

user avatar   yang-shao-68-24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以为是拐卖儿童,你想这不可能是亲爹妈吧,哪有这样在街上扇耳光打孩子的啊…

一查还真是…

他为什么打孩子呢?

因为你不买花。

打在孩子脸上,眼睛却恶狠狠地瞅着你,那眼神仿佛在说:

“都是你害的!”

商业街你不可能停下来报警理论吧?一报警一群人涌上来把你围着。

只能扫一扫孩子胸口的二维码,让她少挨一巴掌。

但也就管这一分钟。

你把花都买了,背后的旅行包拉开,还有几百束。

来,不够明天继续!


我们经常说暴利行业就是合理利用人性的弱点。

这群大人就是寄生在你同情心上的一帮吸血鬼。

你给的越多,他们的欲望越大。

但你又有什么办法?

真的只是重庆而已么?

卖花女童,是一个贯穿我们多少年记忆的现象。

本应在父母怀中酣睡的孩子,深夜在街头卖花。

这是怎样的童年?

问题是,把他们送回家,把当事人抓起来,以后这些街道不允许卖花,事情就能解决么?

消失在视线外后,她们又会有怎样的人生。

我不知道。

写在最后,了解到已经有热心网友前去解决此事,万分感谢,希望能有个好结果。如果有能帮助她们的渠道,需要钱物,我也会尽我所能,献上绵薄之力。


user avatar   ojufff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和热心肠,在知乎发文之后,有诸多网友心疼这些小朋友,纷纷贡献自己的力量,有的朋友用自己的关注度转发,有的朋友去了现场打探,有的朋友转发给正规媒体朋友,媒体朋友前去打探,发布了相关新闻,有的朋友组织自己的力量前去捕捉现场。


幼儿被迫在深夜娱乐场所卖花,不是个别现象,在比较大的城市,例如成都、南京、武汉等,都有,我个人碰到的是在重庆和成都。

2015年,成都的九眼桥、玉林一带,有很多幼儿在各大酒馆、餐馆、酒吧门口寻觅买花对象,据我的观察,这些孩子身上有一股杀气。

(这股杀气就是你如果不买花对你的愤怒还击,以及对你的死缠烂打,也许这是他们的一种销售手段吧)

但我深知,这股杀气不是他们想要有的。

这些杀气,是背后那些成年人逼迫他们有的。

这些孩子,小则两三岁,大则八九岁,没有清晰的是非观,一切听命于自己的父母、亲属,他们,很难自救。

如果没有社会力量的帮助,如果没有网友的帮助,如果没有职能部门长期有效的动态跟踪,这个现象,不可能灭绝。

也许九街的卖花孩子离开了,

他们还会去成都,还会去武汉,还会去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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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被迫劳动的,还是有一些数量的。

法律法规对这一块的处罚措施很模糊是根源,我也知道警察等职能部门抓住他们难办,更多的是采取劝阻、教育、引导、驱离等手段,而不是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去解决问题根源。

虽然新闻有了一定的热度,但在整个中国范围,今晚还是会有类似的幼儿被迫出来卖花,帮他们的亲属挣钱。

涉及到幼儿的成长安全,这种事儿只有当地的职能部门联合行动才有效,例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妇联、教育部门、城管、民政等综合部门联合执法,从根源上去了解这些卖花幼儿父母、亲属的想法及诉求,并对他们进行有效劝导、教育,并对一些较为过分的亲属进行法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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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的形势还不太乐观,还是有幼儿面临这样的被迫劳动,但这次的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社会公民的责任。

发现了一些不公的、不法的事情,要勇于呈现给网络,联合群众的力量,引发更多的正能量关心,民意才能倒逼相关的职能部门作出一定的改变。

如果不是知乎网友们的积极转发,信息也不会扩散到其他网络平台,也很难引起上面的重视。

有朋友问我当时为什么不报警?

一来是我想要采集更多的信息和证据,核实相关情况,二来是我担忧当时报警了无法得到有效治理,反而打草惊蛇,三来是当晚严重的急性焦虑障碍,身体极为不适。

所以选择在平台上发出来引起大家的关注,当时的初心是想让更多网友不要去买这些花,买得越多,被带出来强迫卖花的幼儿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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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事情过去了好几天,但目前我心里最大的印象还是某个小女孩没有努力缠住客人卖花,被当场的成年人严厉呵斥以及扇巴掌之后的委屈和无奈。

他们这群孩子太小了,太无助了,如果没有其他有正义感成年人的帮助,很难走出来。

这段经历,很容易负面影响他们的一生。

这种被迫劳动的行为与自身去勤工俭学的行为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他们都不满十六岁,甚至不满十岁,别的幼儿睡得正香甜的时候,他们被迫在这些娱乐场所进行乌烟瘴气的活动,对他们来说,有些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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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确是祖国的花朵

也是这个民族的未来。

我们怎么样对待孩子,

这个国家的未来就会怎么样。

虽然有这样的父母和亲属利用孩子去赚钱,

但我也看到了大多数网友的善良和正义感,

正是各位的关注和扩散,才让相关部门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希望他们能把九街的这个不好现象解决掉,也真切希望全国各地的娱乐场所门口,少一些类似的幼儿在深夜徘徊。

这是四年前写的一个回答,大家也可以看看:



user avatar   yi-zhi-zhu-ding-lou 网友的相关建议: 
      

1,具体什么亲属关系?亲生子女还是从监护人手上租来的亲戚家孩子。

2,我不了解,但是纯粹根据目前的法律,是不是在儿童受到虐待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剥夺监护权的?希望法律大V回答一下。

3,真没有办法么?我觉得也不一定吧。我们换个说法吧,如果是做一些不希望被上面希望做的事,如果他带着孩子每天晚上发传单宣传比如反对资本家反对996唱唱国际歌宣传lgbt呢?是不是可能就突然有办法了?当然,我承认妇联可能是没有办法,但是有关部门应该还是有办法,妇联帮着善后工作。

4,评论区有人在扯拜登和美华。我突然给他这种万事都希望洋人帮着善后的思路启发了。如果啊,我是说如果有jwsl,比如什么美国成都领事的台湾女朋友的朋友,拍点照片把这个故事发到一些不存在的网站或者报纸上。然后这些给jwsl递刀子的事是不是就可能一下子就被重拳了呢?

所以有的时候,要拓宽视野,用反对派解决问题也是一个思路。总师说过: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洋人也是工具人啊。

可惜这个也只是治标,治不了本。


user avatar   chi-you-64-99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亲属关系,所以不好处理是吧?

那要不我们换个思路?

多名妇女深夜带女童在重庆街头卖花

长期向不特定人群售卖花,这是经营行为了吧

她们有办理营业执照嘛

如果没办理

是不是该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对实际经营者也就是让儿童卖花的妇女进行处罚

至于处罚标准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事,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处理,到现在他还没出面,是不是涉嫌渎职???

第十七条
查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很难吗?


user avatar   xue-yan-bo-99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知道大家听没听过石崇劝酒的故事。

石崇每要客宴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疆,至于沈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翻译:

就是这个人是魏晋时期的,富可敌国,然后喜欢喝酒,喜欢找人喝酒,喝酒的时候喜欢让家里的美女给客人倒酒,要是有客人不喝酒,他就杀了倒酒的美女。

王导和王敦一起去石崇府中赴宴,宴会上,王导本来是不怎么喝酒的,但又怕石崇杀人,只能勉强接过美女手中的酒喝了。

但王敦就没有这么好的脾气了,他本来挺喜欢喝酒的,但实在不愿意惯着石崇,就是不肯接过美女手中的酒喝,结果石崇接连杀了三名美女,王导就有些过意不去了,责备王敦,王敦则说:

“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意思是:他想杀就杀,反正杀的是他自己府中的人。

这件事,和这个有些相似,调查证明卖花女童和妇女是亲戚关系(自己府中人),想打就打(想杀就杀),打的原因是卖不出去花,(杀得原因是倒酒客人不喝)。

至于为什么打女童?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想把孩子培养成赚钱机器,完不成任务,就惩罚你,一个是道德绑架过路人,没人买花,我就打女童,总会有人看不下去,买花的。

女童真的很可怜,可是你还没有办法,至少现在没办法,怎么解决?抓起来关几天?解决问题吗?依法剥夺抚养权?孩子在社会上抚养,现在的抚养机制还不完善,大家都去买花?那一旦卖不出去,打的更狠。

所以你说怎么办?我现在不知道,我只能希望孩子快点长大,离开这里,再也别回来了。


user avatar   yamamoto-NUM1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下次遇到这种情况的标准操作流程:

摁住孩子背后大人,然后大家你一脚我一脚的踹。当他们嚷嚷是孩子父母时,直接让他们闭嘴,继续加大力气踹,居然敢冒充孩子亲生父母,岂有此理,哪有这么虐待亲生孩子的父母!

一直踹到老实了,再报警抓到人贩子,交给警察,注意,一定要踹老实了再报警。

还有踹的时候要围成一圈一起踹,要造成热心群众群众勇抓人贩子的既成事实,就像下面这样:


user avatar   asura-3-28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不是重庆原创的模式,打早就有。

十多年前北京五道口,酒吧一条街,到了夏天每一家酒吧门口都有一到三个女孩卖花,看年纪大都在十岁上下正是上学的岁数。

只要有人从酒吧里出来,这几个小孩就扑上去:“埋花!埋花!”。

就是这发音,至今记忆犹新。

五道口老外多,这几个小孩明显也是被培训过的,见了中国人喊一句埋花,中国人不买,她们就走人;见了外国人尤其是白人,那可是直接上去抱住大腿的。

不买就不撒手,围观人越多越笑,搂的越使劲。

我当时也年轻,想事还走直线,有时候在街边醒酒抽烟,心说就这范儿也太没起子了,把中国人脸都丢完了。

这要搁我现在,肯定跟着就得多琢磨一步:这么几个外地小孩,为什么会放弃学业,每天大街上站到两三点搞这种勾当?疯了吗这是?

后来我跟几个朋友,因为总去内个地方玩么,跟小孩们也混熟了。

他们看见我们,举着花,跑过来,“埋花!”

我们也:“埋花!”

他们就开始哈哈的笑了……稍微有了些许孩子该有的样子。

跟他们聊过,才知道这几个小孩都来自中部某省,有大人带着在北京混日子,昼伏夜出,小孩出来强买强卖,大人在绿化带后边遥控。

不是亲戚,是什么关系小孩自己也说不清,反正卖的不好回去得挨揍。这话应该不假,因为我看见他们身上露出来的地方,青一块肿一块。

再往后,你们也知道,北京开始治理街头闲散人员,几乎所有大盲流子都被遣送回家了,这几个小孩也想他们手里的花一样,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从此再没见过。

十多年过去了。

以现在的我来看,高度信息化的社会和越来越健全的法律,本来应该让世界有天清地朗的大治样貌。

可谁成想,这种事情竟然还能在重庆这样的直辖市阴魂不散,除了可证实的所谓亲戚关系以外,同样的孩子,在同样的夜里,卖着同样的货,挨着同样的打。

和当你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味道,而我只嗅见了不合时宜的血腥气,大概我岁数越大鼻子越尖的缘故吧。

我就想问问,不管打小孩的人是不是亲爹妈,在当今这个老龄化日益严重,急需年轻血液撑起社会脊梁的今天,善待儿童是不是应该可以忽视血缘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公共义务被严格执行?

孩子当街卖花挨揍一个晚上,期间路过一千个年轻人的生育意愿,也许都会被某种程度的打压。

因为没人能保证自己后半辈子都顺风顺水,中国人本身虑事就长远,谁都会琢磨,以后自己万一带着俩仨崽,混到某天吃不上饭了,会不会也被迫拉着孩子出来卖花补鞋炸油条?

如果贫困导致自己失智,会不会也像这种恶汉泼妇一般,对亲生骨肉拳脚相加?

如果说这种疑窦长存心底,则生育这个大话题的方向,就会从想不想生,变成敢不敢生,这就很恼火了。

所以,私以为,如果整个社会确实把生育抬高到国之重典的高度,那么也应有配套措施出台。

简单说:保一头。

要么保证已婚已育家长不失业,或失业有足够的生活保障,钱由资本来出。因为资本把社会的中流砥柱打回老家,本身就是逆潮流行事,重罚其款,保证每个孩子的父母养得起孩子,一点不过分。

要么保证每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仅仅是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包括吃穿住行,都有中位线的资助。当然了,为了防止个别家长凭多生薅国家羊毛,可以直接发放物资而不是钞票,目的就是让每个孩子身体和心灵都可以在正常环境中长大成人,为国效力。

上述两点,只要任意保其一,则再有这种准虐童的社会现象出现,管他施虐者是不是生身父母骨肉爹娘,有一个枪毙一个,我个人举双手赞成!

最踏马烦欺负小孩的杂碎。


user avatar   liu-zhen-rui-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一直强调一件事情——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各方面,都是对于未成年人极端不公平的,它以立法者“自诩理性”的视角,强行无视了当事未成年人的意愿,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因此,保障系统以家庭为单位发放,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发放——如果家庭剥夺了未成年人所能获得的保障,未成年人无处索取……

因此,未成年人不能无理由地自行选择和自己的家庭脱钩……

因此,未成年人无权进行各种民事行为以自我保护……

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从根子上进行改变——承认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权利——只有这样,未成年人成为成年人的奴隶和摇钱树的事件,才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抱歉,我说未成年人是奴隶,这简直侮辱了奴隶制,如果对比一下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赋予奴隶的自主权,我们承认的未成年人的自主权,甚至比那还要少些……)

恰饭链接(这个月又要吃土了):afdian.net/@number3475


user avatar   da-xiao-bao-ta-di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常常在想一件事:

父母能否随意支配自己的孩子?

而且,题主说的,还不一定是父母,只是“亲属”。

让孩子去卖花,卖不出去,就打!

这种行为,够恶劣了吧。

其实,还算不上很厉害的。

有一句话,说的是“没有见过午夜的医院急诊,就还不懂这个世界”。

作为儿科医生,我想说的是:“没有去过儿科ICU,就还不懂得父母,无论是好,还是坏!”


讲个故事吧:

很久以前,我在新生儿ICU,收到一名患儿,病情很严重,入院即下达病危通知书,患儿父母接到通知书,二话不说,立即要求出院。

这种情况,我们也见得多了,充分告知后,家长仍是这个态度。

没办法,只能办出院吧,谁让他们才是孩子的监护人呢!

让人意料不到的是,这家人带着孩子出院后,直接把孩子扔进了医院门口的垃圾桶!

是的,你没有看错,直接扔进垃圾桶,就像仍个普通垃圾一样!

孩子还在里面哭泣,虽然声音很微弱!

也幸好孩子在哭泣,被人发现后,又送了进来。

我们也费了不少力,终于把孩子治好,还喂得白白胖胖的。

但是,总不能让他一直待在病房里面吧。又联系上孩子父母,希望他们来接走孩子,但是,人家根本不搭理你!

最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多个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圆满解决了问题。(至于怎么解决的,不说)

所以,有的人,根本不配做父母!

但是,我们的法律,我们这个社会,我们的相关部门,面对这样恶性的虐待儿童事件,你们该出手吗?你们有责任吗?你们有招吗?


user avatar   wendaobanxia 网友的相关建议: 
      

老套路新花样。

我记得几年前还是十几年前,以前还可以乞讨的时候,这招数就遍地有人用。

以前是直接乞讨,啥东西都不卖。

小孩都是4-10岁的小孩,见人就抱腿不放,给钱才松手。

那些孩子讨多了钱之后,经验是越来越丰富,专门挑女孩子下手,特别是一对情侣。

如果你打孩子,立马就会有人出来训斥你,怎么这么没素质,连孩子都打。

如果你不给,孩子会一直抱着你的腿不放。

毕竟那时候还没有移动支付,只要你给个一块钱钢镚,孩子就会撒手。

转身,孩子就把钱给了大人。

孩子也不说话,抱着你就伸手,你看着办。

后来慢慢整治,这种现象也就被打击掉了。

现在死灰复燃,换了新花样,开始卖花了。

而且孩子和大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亲戚关系,你想制止,只会让你更加束手束脚。

让孩子去乞讨,去卖花,利用的就是你的同情心和怜悯心。

如果一个孩子真的靠自己的努力去赚钱,我非常乐意花钱。

例如去长沙太平街游玩的时候,有小孩卖绿豆冰,脸上洋溢着都是喜悦的笑容,卖出一个后都乐得跟个200斤的小胖子一样跑去跟其他小伙伴炫耀。

我很愿意花钱。

毕竟我读初中的时候,为了赚零花钱,也去发过传单,卖过西瓜。

那时候都很胆小,都不敢大声说话,只希望那些大人能够主动问我。

推着一辆二八横杠自行车,搭着两箩筐西瓜,一把称,我一天都没卖出两个瓜,还被晒爆了几个瓜。

钱没赚到,人累个半死,还亏了老本。

可这些孩子,出去卖花,并非是勤工俭学,体验生活。

他们都是被那些利益熏心的大人给逼的,卖不出去不会有鼓励的话,不会有人安慰,等待他们的,只有几个耳刮子。

卖出去了,兴许会有个三瓜两枣,也只是蝇头小利,大头都给了大人。

像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不文明现象,希望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查,严惩,杜绝这种不良风气继续蔓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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