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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宝马车主砍伤电瓶车主反被后者夺刀砍死,后者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 第1页

  

user avatar   in-gav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从净化社会风气角度,应该判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就看法官的风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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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了吧!

就追砍来看,很可能判防卫过当。

中国的法律是保护施害者的,对被害人要求太高……,必须沉着冷静,审时度势,处置适当。按这个要求,大多数人是不合适使用"自卫权"的.没有"公民自卫权",刑法上明明白白写的公民实际上要读作顺民,老老实实跪下,唱征服就对了.

另外一些就更莫名其妙了,按过失伤人致死处理?去他玛的。


user avatar   tian-tian-58-52-8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好人与恶人斗,总是好人先受伤。我不知道白衣和花臂哪个是好人,但是从争斗过程看,花臂明显不像好人。谁知道花臂还会不会拿刀,难道我要问他一句,哥们你去干啥吗?谁知道不把他打趴下,镇住他的同伴,他们的同伴会不会上来攻击我。

如果美的的话,可能一枪就爆头了。

出来混迟早要还,挺简单个事,你砍我,我砍回去,管你是用刀轻轻的砍我吓唬我,还是真要砍死我。。。



你他么拿着刀砍我啊,去他妈的正当防卫,老子砍死你。去他么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老子砍死你。



有的人就是靠咋咋呼呼,欺负弱小活着的。我不是说图片中的花臂男,也没有针对纹身。


user avatar   cloud-walk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我对这个案件看法有两句话。


1,我不知道现行法律能不能判当事人正当防卫,这确实是一个复杂的案件,需要审理才有结论。


2,如果这个男子不能被判为正当无罪,那么,我们就应该修改法律,把所有排除他正当防卫的条款全部都修改过来,也就是说,下一次案例要斩钉截铁的判正当防卫。——否则这个法律就有问题。我们应该通过立法修法手段纠正他。不然这个社会就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以下是我在某群里面就这一段事发表的评论,略作修改。


我觉得(这样的事件)根本问题是我们国家法制制度极度不公平。在各种侵权行为中所使用的法律的调节手段都只是补偿性赔偿,而不是惩罚性赔偿。换句话说,A侵害的B的权益100,我们走很长的很复杂的法律程序,只判令A对B赔偿100。那么迫使很多被侵害者只能觉得忍气吞声算了,因为就算最后拿回了赔偿总的获益还是负的,于是利用这一点,A去侵害多人,比如100人的权益,十个人走法律诉讼,他赔回去1000,还净挣9000,于是犯罪者,侵害者,就越来越肆无忌惮,没完没了。反映在今天的案例上,正当防卫不是民法上的侵权与维权问题,但是逻辑有相通性。

就是如果我作为当事人,我当然不会觉得(现行的正当防卫制度)公平,对方无无理占道,机动车碰撞非机动车在先,本可以协商解决的事,却对我言语攻击,动手动脚,人多势众,动手在先,还不满足,甚至连刀子拿的都拿出来了,如果我胆小,我就得认怂,我就被欺负的不成样子。

手里的刀一落地,我抢过刀来以后,当时仍然是一对三——那刀还不是我自己准备的。对方现在突然很『理性客观』,『你现在砍我不是正当防卫,你要坐牢』,所以我们三个人可以大摇大摆的回车上去,甚至可能拿另一把刀,该怎么走人,那前面的咄咄逼人,欺人太甚又怎么办?惩罚在哪里?公平在哪里?补偿在哪里?这种制度哪里有公平性可言?

这种不公平的制度,是恶势力一方仗着人多势众,不受惩罚,肆无忌惮,从而『无事化有,有事化大』的的直接原因。对于普通人被侵犯来说,被对方『咄咄逼人,欺人太甚』的不公平和耻辱感,也就是驱使这类件事件总是最终升级到以鲜血人命告终的原因。


有句话,叫以『斗争求和则和平存,以退让求和平则和平亡』,这句话的精髓在于,纵容和妥协,是不能真正带来和平的,一桩『小事』为什么最终总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样子,不就是因为一方占着自己人多势众,对弱者咄咄逼人吗?大家想过一个问题没有,当你被一对三,一对四的时候,作为弱者一方的时候,你所面临的处境就是,唯一的斗争策略就是必须最快速度击倒一个,就是叫各个击破,而且必须断其一指。可是这又突破了现行的正当防卫的界限——因为你还站着在,对方已经倒了——所以我们的法律要求我们怎么办,我们确保对这四个人,每一个人下的都是轻手,两只手对六只手,两条腿对六条腿,还要不落下风,法律以为我们是什么?是超人吗?是钢铁侠吗?这些都是在逻辑上想想就知道不公平的事情,最后压抑能量总爆发,责任到底在谁呢?难道责任就是弱者和受欺负的一方不能做到『忍无可忍,还要继续再忍』吗?


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如果两方起肢体冲突,只要人数多的一方,就自动赋予人数少的一方无限正当防卫权力;如果双方人数相等,某一方,拿出了致命性武器,把纯肢体冲突升级为器械冲突,也赋予对方无限正当防卫权力,且这无限正当防卫权力,只以双方完全脱离接触(各自离开视线),或者一方完全放弃抵抗,以明确行为投降,求饶为终止。

换句话说,别仗着你人多,有本事你就只能下去一个人,否则对方就能揍死你们任何一个人,你敢亮刀,对方就能砍死任何一个人。


——这样大家才都老实了,因因为不能够仗着人多势众以多欺少,又或者手上有武器,无限扩大事态,这才是真正的平息纷争,缔造和平。


user avatar   yang-zhi-34-64 网友的相关建议: 
      

微信朋友圈惦念他的人一个人隔一个的枪毙,绝对他妈的没有一个冤案,还有漏网的呢。

妥妥的黑恶势力团伙。


user avatar   idashi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先说是否正当防卫,从法律来看,起码是法律过当,故意伤害罪都有可能


怎么看,当然觉得好看!不仅好看,还大快我心啊!

这位龙哥劣迹斑斑



另外看到一个聊天,说白衣服的是保安队队长,军人出身。我操,这好莱坞动作大片既视感啊!

训练有素的精锐武士,退役/隐退江湖,想过上风平浪静的生活。有天晚上加班回家,已经很困乏,不料遇到当地恶霸,恶霸平常蛮横惯了。自己开车开错车道,估计还是酒驾,下车对男主骂骂咧咧,少不了问候对方老妈。男主愤怒,双方开始摩擦,结果恶霸感觉面子受辱,回身拿刀,男主有条不紊边退边挡,结果地痞刀掉了,男主成功反杀!

怎么看都是动作大片的节奏啊!

强烈建议徐克、林超贤等动作片大导演根据这个进行创作,票房绝对有保障,动作设计个人推荐甄子丹,最好甄子丹来主演吧,就是马军那套弱化版!


最后,怎么都觉得这位老哥是为民除害,顶多防卫过当,希望好人一生平安!早日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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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在人为 【idashiorg】 两性关系剧变的时代,引领新一代直男进化!


user avatar   zoushude 网友的相关建议: 
      

8月27日,江苏昆山,一宝马车想抢自行车道行驶,并压白线逼停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双方争执不下。


宝马车主甚至从车上拿出刀对电动车主进行挥砍,不料刀不慎掉落,电动车主捡起反向宝马车主砍去。


28日晚间,@昆山公安发布通报:两人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宝马车主刘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那么:酒驾的是你,占道的是你,砍人的是你,死的还是你。是一个坚持自我的爷们儿呢!刀是你的,又是你先动手的,技术上来说,是你杀了你。





事件还原:

















根据视频我可以得到的消息

1.小车视线变道撞了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了!

2.纹身哥从车上拿出的刀来,并且有多次挥砍动作。

3.争执中,刀掉了,白衣哥拿刀开始反击。


据网友提供的消息:

1.据传白衣小哥 是 保安队长 曾经是野战部队的...

2. 纹身男当地黑社会大佬..


同时,纹身哥的朋友们开始发朋友圈了。



思考:

1.被砍死的纹身哥人生前是做什么的?当然,这和本案无关。

2.沈队长还有他所谓的兄弟,都是做什么的?警方是不是可以查查?

3.年郭嘉严打黑恶势力,为什么他们还敢这么嚣张?是不是有保护伞?

4.酒驾,带刀,挥砍,如果今天被砍死的是那个白衣哥,又怎么办?


到底是正当防卫吗?

行为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看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邹叔想问:如果你是被龙哥追砍的白衣哥,最理性的选择是?




那么白衣哥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呢?

纹身哥是被挥砍威胁后,幸运的捡刀,然后有了无限正当防卫。

此时纹身男还是有犯罪的能力的,白衣哥依然有生命危险,

而且如果车上有枪呢?

纹身哥向车上跑去,再去车上拿刀或者拿枪或者叫其他同伙呢?

所以,白衣哥开始自卫,一直到纹身哥丧失攻击能力。

并且,初次砍人的人,在极度危险下,其实没有多少自控能力。


由此来看,大概率是正当防卫了,那么到什么地步,看法院了。


而最新的微博视频也说明了:【持刀砍人反被砍另一视角监控】这个视频证实追赶至草坪后,宝马男逃走,电车男只有追赶而没有实施砍杀行为,也就是说宝马男死亡是由于前期被砍的几刀以及被追赶逃离时失血过多死亡,夺刀反砍以及追赶都是防卫行为,且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但是,我们的法律有时候也是量刑奇怪的,

邹叔举例吧:


最后,邹叔想说的是,《我们都是坏孩子》是一本好小说,

小飞说过:其实大佬有了一定财务了之后,是很怕死的,
因为就算是脏财也来之不易,

而大佬最怕的是什么?

大佬最怕愣头青,因为愣头青根本不懂你们黑社会那一套,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何况你刀都拿出来了,还喝了酒,

我不反击,我可能就是死呀!!!

我反击?可是我第一次砍人,我也会冲动的呀!





@老刘在德克萨斯:恶人要对你作恶,是寄希望于你不敢反抗,所以他们一般选择弱者下手。即使你反抗,也可能会失败。但恶人不轻易作恶,一个重要原因是作恶有成本,潜在代价太大。受害者绝对不反抗,作恶就会接近零成本,恶人就会随意作恶。虽然严格讲世上没有零成本的事情,但道理大致如此。 一个事实上法律不保护个体自卫权的地方,恶人就会横行,民众就会被驯化成绵羊。


最后引用:

一个普通人杀了人,就算舆论力挺,即使日后宣判是正当防卫,他该如何摆脱自己心里的阴影?


观众看的是热闹,但对双方当事人,这是颠覆人生的大悲剧。


我希望戏谑与狂欢之后,大家都能沉下心来,收起戾气,更多反思该如何避免悲剧再发生。


user avatar   an-di-97-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讲个笑话,现在全国打黑除恶呢( ´・ᴗ・` ),口号喊的可响了

……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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