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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纠正一个观点。那就是「仏(佛)」是六朝俗字,而非日本首创。大概是在南北朝时期,汉传佛教东传日本後,顺便将这个六朝俗字「仏(佛)」带到了日本。
「仏」字目前可知的较早用例是在南北朝。见下图碑刻字形:
明·張自烈《正字通·人部》云:「仏,古文佛。宋張子賢言,京口甘露寺鐵鑊有文:『梁天監造仏殿前。』……按佛省作仏。」「天監」指的南朝梁武帝的年号。
实际上六朝以来的碑刻、墓志、写经中,「仏」字十分常见,其为六朝俗字无疑。
那么「仏」字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一般认为,这个「厶」是省文符号,是普通的偏旁替代,并无深意。但是这其实不符合南北朝人的喜欢造会意字习惯(见
「衅」作為「釁」的異體字是如何出現的? - 趙瑾昀的回答)。更何况这个「仏」要用来指称西域圣者,更是马虎不得。
据张涌泉先生在《韩、日汉字探源二题》(载《中国语文》2003年04期)中考证,这个「仏」果真是个从「人」从「厶」的会意字,而且与人们的避讳心理有关系。
「厶」字一般据《說文解字》以为是「私」初文。但是在六朝时期,这个「厶」用为「某」。
《穀梁傳·桓公二年》:「蔡侯鄭伯會于鄧」晉·范甯注:「鄧,厶地。」唐·陸德明釋文:「本又作某。不知其國。故云厶地。」
这是东晋经学家范甯(《後漢書》作者范曄的祖父)作注时用「厶」为「某」的例子。
在中古时期的敦煌写本中,这个用为「某」的「厶」就更多了。以黄征《敦煌俗字典》为例:
《敦煌俗字典》作者黄征先生认为这种「厶」来自「牟」之省,这是有可能的。日本片假名「ム」正是来自「牟」之省。
《宋本玉篇》载:「厶,相咨切,姦邪也。今爲私。又亡后切,厶甲也。」其中第二个反切「亡后切」指向的就是「某」的音义。值得注意的是基本保留了《原本玉篇》字头的《篆隸萬象名義》所收的「厶」字并没有「亡后切」。不知这个「亡后切」是宋本增入呢,还是《篆隸萬象名義》漏收。不管是哪种情况,这条书证最迟也是在宋代。
《宋本玉篇》所说的「厶甲」,就是「某甲」。一般在不便直呼他人姓名的时候使用,多用于避讳、设言或失名等,有时也用于自称。这里有几条「某甲」的书证:
- 三國·魏·嵇康《家誡》:「一旦事敗,便言某甲昔知吾事,以宜備之深也。」
- 《三國志·魏志·崔琰傳》「南陽許攸」裴松之注引三國魏魚豢《魏略》:「﹝許攸﹞至呼太祖小字,曰:『某甲,卿不得我,不得冀州也。』」
- 南朝·梁·任昉《宣德皇后令》:「今遣某位某甲等,率茲百辟,人致其誠。」
- 《五燈會元·曹洞宗·佛日本空禪師》:「杭州佛日本空禪師,初遊天台山……參夾山,纔入門,見維那。那曰:『此間不著後生。』師曰:『某甲不求挂搭,暫來禮謁和尚。』」
- 宋·陳善《捫虱新話·悟百丈不昧因果》:「百丈凡參次,有一老人常隨眾聽法。眾人退,老人亦退。忽一日不退。百丈遂問:『而前立者復是何人?』老人曰:『某甲非人也。』」
除了「某甲(厶甲)」外,「某乙(厶乙)」也有类似的用法。
- 唐·韓愈《祭河南張員外文》:「﹝韓愈﹞謹遣某乙以庶羞清酌之奠,祭于亡友故河南縣令張十二員外之靈。」
- 《太平廣記》卷一五三引唐·谷神子《博異志·趙昌時》:「聞將家點閱兵姓名聲,呼『某乙』,即聞唱『唯』應聲。」
- 唐·劉肅《大唐新語·郊禪》:「有唐嗣天子臣某乙,敢昭告於昊天上帝。」
- 《敦煌變文集·太子成道變文》:「九龍吐水欲(浴)太子,記(起)腳七步,一手至(指)天,一手至(指)地,口稱:『爲(唯)我爲尊,某乙向上更無人。』」
- 《敦煌變文集·不知名變文》:「某乙蓮花並總不買(賣)。」
- 《敦煌變文集·長興四年中興殿應勝節講經文》:「沙門厶乙言。」蔣禮鴻通釋:「『厶乙』是一種『寓名』,可用於自稱,也可用於他稱,而且貴賤男女通用。」
这个「厶乙(某乙)」在敦煌变文中甚至可以以合文的形式出现:
上揭这条「上清真人、帝君皇祖厶乙」的「厶乙」,很明显是用为避讳。另外在敦煌写本《唐太宗入冥記》中,通事官称唐太宗曰「唐天子太宗皇帝李厶乙」,也是同样的道理。
写到这里,答案就呼之欲出了:仏,西域哲也,从人从厶。厶,读若某,表避讳。
除此之外,张涌泉先生还提到了另外一个旁证,「佛」在敦煌写本中可以直接省为「亻」,属于省笔避讳。这与将「佛」改写为「仏」的避讳心理是相同的。
另外日本将「拂」省写为「払」,应当是仿照「佛」「仏」之例做类推减省的结果。「払」中的「厶」只是单纯的省文符号,并没有「仏(佛)」里头「厶」的深意。
附带一提:中古人出于避讳心理用「某甲」、「某乙」指代尊长,甚至以「厶人(某人)」会意造了个「仏」字,与《名探偵コナン》里黑衣组织首领「あのかた(那位先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