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这件事? Not even wrong.
P=NP 可以完全推翻一系列领域的理论基础, 包括但不限于公钥密码学 (包括主流后量子密码), 量子计算优越性 (如 Google 的随机线路采样), 比特币验证依赖的 succinct argument 和零知识证明. 如果觉得自己有能力解决 P 和 NP 的关系的话, 建议先考虑最后一节我列出来的较为容易的公开问题.
Gerhard J Woeginger 在去 RWTH Aachen 之前, 曾经维护了一个关于 P 和 NP 关系的各种"伪证" (喜好用词"尝试"的各位自便) 的页面 (一直更新到了 2016 年):
想咬文嚼字说这个列表里不全是"伪证"的, 请移步下一节. 通过简单的搜索不难发现第 53 条如下:
53. [Equal]:In April 2009, Xinwen Jiang published a proof for P is equal to NP. He provided an algorithm for the Hamilton circuit problem, and states"It seems our algorithm is a polynomial one".The paper can be found athttp://xinwenjiang.googlepages.com/. An earlier version of his paper was published in a Chinese journal in 2007.
Further versions have been published in 2010 and 2011. More information on the current version of the proof is available athttp://trytoprovenpvsp.blog.sohu.com/entry/.
Since May 2013, the paper"A Polynomial Time Algorithm for the Hamilton Circuit Problem"is available athttp://arxiv.org/abs/1305.5976.
(Thanks to Maris Ozols for providing some of these links.)
有兴趣查证各种链接的同学, 可以结合 https://archive.org/web/ 来考证相关的历史链接.
有人非要跟我质疑说那个链接收集的是 P-versus-NP 的"尝试"列表, Yannakakis 的文章就不是"伪证"云云. 这些条目里被学术界讨论过应该只有 natural proof (和 circuit complexity 有关, 我并不熟悉) 相关的, 还有前两年 Norbert Blum 的证明 (如 Luca Trevisan 的博文 中的讨论).
自己看好了第一条是怎么写的, 主角是 Ted Swart:
[Equal]: In 1986/87 Ted Swart (University of Guelph) wrote a number of papers (some of them had the title: "P=NP") that gave linear programming formulations of polynomial size for the Hamiltonian cycle problem. Since linear programming is polynomially solvable and Hamiltonian cycle is NP-hard, Swart deduced that P=NP. In 1988, Mihalis Yannakakis closed the discussion with his paper "Expressing combinatorial optimization problems by linear programs" (Proceedings of STOC 1988, pp. 223-228). Yannakakis proved that expressing the traveling salesman problem by a symmetric linear program (as in Swart's approach) requires exponential size. The journal version of this paper has been published in Journal of Computer and System Sciences 43, 1991, pp. 441-466.
Yannakakis 的工作单独成项了吗? 是 Yannakakis 证明是关于 P 和 NP 关系的尝试吗?
这一项主要内容是 Ted Swart 一系列通过把 Hamiltonian cycle problem 写成多项式规模的对称线性规划的尝试, 这是那一条的主要内容. "对称"是说线性规划的对偶的对偶就是原来的线性规划. 其后的讨论是 Mihalis Yannakakis 终于证明了这一问题不能写成对称线性规划, 因为证明了下界是指数的. 当然不是所有关于 P 和 NP 关系的错误证明都能导出有意义的问题.
后来仍然有一些人锲而不舍的写出某些 NP 完全问题的非对称形式的多项式规模线性规划, 譬如说:
37. [Equal]: In December 2006, Howard Kleiman proved that P is equal to NP: http://arxiv.org/abs/math.CO/0612114. The title of the paper is "The Asymmetric Traveling Salesman Problem". Kleiman uses a modification of the Floyd-Warshall algorithm to solve the Asymmetric Traveling Salesman Problem in polynomial time.
66. [Equal]:In August 2010, Sergey Gubin proved that the ATSP (Asymmetric Travelling Salesman Polytope) can be expressed by an asymmetric linear program of polynomial size. This implies P=NP. His paper"Complementary to Yannakakis' theorem"has been published in Volume 74 of The Journal of Combinatorial Mathematics and Combinatorial Computing on pages 313-321. And here is a refutation of Gubin's arguments by Romeo Rizzi from January 2011.
直到 2012 年 Ronald de Wolf 等人证出来的 extension complexity 指数下界 (STOC 2012 最佳论文奖), 再次终结了这一类"尝试". 对进一步的细节感兴趣的欢迎阅读我的回答:
我也不是很理解为什么要讨论这种 not even wrong 的东西. 但是很迷的是, 看楼下的博客链接, 这一系列结果竟然还拿到了2012 年 NSFC 的资助? 引自该作者的新浪博客《哈密顿图判定问题的多项式时间算法》发表:
好在全部工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P完全问题求解复杂性研究,61272010)等项目的支持。
比起直接证明 P 和 NP 的关系, 建议考虑证明或推翻以下较为容易的问题:
哦忘记说了, 第二项是 P=NP 的推论. 因为 LWE 的 hardness 证明依赖的 poly-approximated GapSVP 是在 NP cap coNP 里的, 所以能导出 LWE 的经典多项式时间算法. 作为脚注, Oded Regev 曾在某次报告中表示,
“每年都有几天, 我早上醒来, 会收到邮件声称给出了某些格问题 (lattice problems) 的多项式时间的算法”.
如果有人能给出 LWE 的 (量子) 多项式时间算法的话, 我会非常高兴, 因为我个人很不喜欢现在 LWE-based quantum delegation 的这些结果.
最容易证明的可能是第五项, 今年 STOC 的 workshop 上有几个大佬表示基于近年的一系列进展, 有望在十年内证明 BPL=L -- 目前最好的上界是二十多年前 Saks-Zhou 的 BPL is in L^{3/2}. 剩下最容易的可能是第三项, 但是现在甚至没有比 P=BPP 更弱的备选前提条件. 第四项和第六项目前没有任何头绪, 第六项也有一些人认为不成立.
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