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太坏,读者太傻。
纪委立案?谁告诉你们的?
违纪,违法,犯罪的差异就不讲了,只有犯罪才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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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争议,就补充几句。
先说纪律和法律有什么区别,虽然纪律和法律,从本质上都可以认为是一种约定,只是各自针对的人群不同,但是纪律是法律的补充,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
立案本身,是一个带有浓厚法律色彩的词语,试问,那个学校能对早恋的学生立案?还是那个工厂能对迟到早退的工人立案?党纪不能高于国法,甚至不能和国法平等,这就像城管不能拥有警察的权力一样,推进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第一个词就是科学立法,纪委就算要立案,也得先解决立法的问题。
虽然这摆明了是找替死鬼的行为,丢车保帅。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以后干干警在类似问题时如何做到既不蹚浑水又能不背锅(至少不背太大的锅)。
还有,顺带说一下,警察就这么出去了才是和这帮小混混没关系的表现(至少是没有直接或者重大关系)。
手机码字不方便,说不定评论区用电脑的直接就知道为什么了,帮忙说一下吧
补充一下,评论里有人说这警察自己不符合制度,活该。
啧,咋就那么纯呢
制度如果能达到,那要制度有屁用
补充一下
关于制度的用处(或者说规章,注意规章不是规则,规则是没有实体的,规则是发展的必然,规章是数个利益集体的针对某一或某些利益集团的惩罚性竞争条款,规则和规章是互相不完全包含的,规章等于规则的情况是一种偶然的必然)我在和评论区一位仁兄扯皮的时候已经极为露骨了,他看不懂(或者不愿意懂),但我想你们能看懂。
这个本来想写个制度发展的专栏文章的,不过因为太作死了,所以我考虑是不是要放在另一篇文章里面写在附注里面避免被查封。
这个礼拜天火鹤下个礼拜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