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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岁老太种罂粟被判五年,孙女称其「只是以为会开很好看的花」,你怎么看? 第1页

           

user avatar   wang-kui-yuan-33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真文青啊…四千多株用来观赏,家里富庶无缺了?

种植罂粟有个标准,500株以上构成犯罪。500株以下是治安处罚,如果少量种植,成熟前自行铲除,不予处罚。

好家伙种4000多棵…


这里面其实是有产业链的!很多人还真的信了这个狡辩,其实,这个罂粟成熟后,是有人来收购的!


每个罂粟球都有价格,具体价值我就不说了,但是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这比合法的经济作物都要赚!

割罂粟汁制造鸦片,进一步化反成二乙酰吗啡(海洛因),属于非常非常简单的技术,技术难度甚至低于造冰毒。

难度就在于原料上。


这情况种植几千棵说自己不知情,别搞笑了行吗…


你种个三五棵你可能不知情,甚至门口撒一排种子,长个百八十颗你说你为了好看,四千多棵还未了好看…


如果大家发现类似情况,发现在什么地方有人种植及时举报!


估计很多人分不清罂粟和虞美人,这个知乎上有很多回答,比如说:


user avatar   LoneGon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我种了4000多株罂粟,一定叫得我75的妈去“顶罪”,因为她过了75岁,哪怕是触犯刑法,也可以减刑。进去的时候,我再给她找个完美的理由:种着好看,家中调料,自己长的,反正我妈就是拿着两粒种子种了4000多株的。

估摸着三五年出来后,就可以出来接着帮我干。

如果有个什么病,费点钱的那种,直接就缓刑了。

75岁种4000多株,就种我养殖场旁边的空地旁,老人很辛苦的,又特别爱看这花,作为儿子,该浇水,该施肥,一样也不能少,这哪能叫75岁的老太做这事,我们可是孝顺人。


你瞅瞅,我妈75岁了,干得好分红,干不好还有个监狱养老,我这儿子当的,太tm舒服了。



user avatar   phobos 网友的相关建议: 
      

包皮顶端,聚拢的时候,粉嫩被风尘裹挟,郁郁不得志;张狂的时候,紫红任怒血贲张,勃勃不能遏。

所以,那也是一朵生命之花,由此性犯罪值得原谅?


user avatar   ni-feng-xing-chen-ye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以“无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来宣扬法律错判,据此挑拨舆论是媒体的常用手段。

但这个案子的重点,并不在于“是不是老人『仅仅是想看看漂亮的花』”。

而是被告人『明知道是罂粟,仍然继续种植。』

类比非法制造枪支,重点并不是被告人“是不是『只想做出来枪支观摩』”。

而是他是否『明知道是枪支还制作。』

另外这个案子,要说老人无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过于牵强。文盲和没文化不是脱罪的理由。其亲属完全可以劝诫、对村口的喇叭也视而不见。

否则,文盲杀人后说自己是乡下人,从来没学过法律,没文化不知道杀人犯法,成为脱罪的理由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之前在dy上看到过张晖律师,讲这个案子的视频。甚至还有老人仗着年龄大,妄图在所开的餐厅中添加罂粟,来换取回头客。

其心理同样是:“反正我年龄大,假装不知道罂粟是违禁品就好了,而且法律对老人会处罚得轻一些。”

老人开餐厅加罂粟壳 https://www.zhihu.com/video/1315364325356945408

法律上“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实没有那么严格,但凡你有机会知道这件事违法,就存在认识的可能性。

何况依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量刑真的不算重。

视频中张晖律师提到的一句话我很喜欢:

说到底这位阿婆被判刑,其亲属也有责任。

就比如这位说奶奶是文盲的唐女士,在知道这位阿婆种植三四千株罂粟的时候,就该劝诫拔除。

不想伤感情完全可以偷偷连夜铲除、烧毁。

从两颗种子种到这么多,前期就该报警。至少没有严重后果。

由警察出面教育销毁,老人也不会判刑,且不至于伤感情。


分享几个与本案相关的冷知识:

『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相关:

罂粟相关:

毒品犯罪重量相关:


user avatar   tedcjk 网友的相关建议: 
      

老实说,我的感受很复杂......不评价两级法院,我个人非常同情这位老太。

顺着报道,我找到了庭审视频,只有八分钟,建议大家先看一下再评价:


几个点:

一、老太触犯的是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本罪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老太的量刑起点就是五年。


二、老太有一个「如实供述」的量刑情节,这是一个从轻情节。

依据《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轻情节的意思是可以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采取较轻的处罚,也就是说,可以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量刑幅度内采取较轻的处罚,但是不能超越这个幅度,判处五年以下或者更轻的刑罚。

因此一审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的做法确实是有问题的;中院以「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原判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不当」为由发回重审,完全合乎法律规定。


三、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检察院的建议量刑是五到六年有期徒刑,被告也没有提出异议,完全认罪认罚。

之所以法院会在法定刑以下裁判,我个人猜想,很有可能是出于裁判人员个人对老太的同情

注意视频,整个庭审其实在8分07秒就已经结束,后面多录了近20多秒审判长与审判员的交流对话。

其中审判长长叹一口气,说道:

是啊。判五到六年呢,没有招啊。

结合这一段视频来看,我个人猜想,裁判人员很可能是出于对老太的同情,在法定刑以下对老太进行了判决,但是中院「法不容情」发回重审,在不完整的新闻报道下,反而让一审法院承受了不应有的压力。

从这个角度讲,一审法院是有些无辜的。


四、对新闻提到的「误种」,我个人倾向于相信这个说法。

首先,从庭审视频中提到的公诉内容看,确实没用自用或者出售的记录,这里我们应该相信侦查人员的专业能力,坚守无罪推定原则。

其次,罂粟种植中一个平米上千株并不鲜见,很多老师质疑这一点,其实更多是对罂粟生长规律的不了解。

参考案例(2017)豫1326刑初652号中,公安机关对被告种植罂粟进行数量检测:

经查,公安机关经测量,被告人邹新芝种植罂粟面积为4.5米*2米,抽取其中一平方米经清点为1000株。

检测结果是一平方米1000株。

以此而论,4000株也就是3-4平方米,老太「误种」的自辩是完全可能成立的。


五、法律上,本案其实是「不知法者不为罪」和「不知法者不免责」两种原则的对立。

已经有答主提到,我国传统理论倾向于「不知法者不免责(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即犯罪成立并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一方面来自于「知法推定」(推定民众了解法律),另一方面是刑事政策考虑(避免犯罪者以不知法为由逃避惩处)。

这一倾向有其背景,即——早期立法中自然犯较多而法定犯较少,大多数罪名无需对法律的了解,只凭正常的道德观念即可判断行为是否不法;杀人、强奸、盗窃罪是明显的代表。

但是经过近年来高频的修法,刑法覆盖范围逐渐延伸到各领域、专业,法定犯的数量激增,越来越多的犯罪不能仅以常识和道德直觉判断,一些法律规定可能完全源于特定时代、制度的管理需要,对于不了解相关规定又没有相关知识的公民来说,仅仅一颗「守法的心」已经不足以确保其远离犯罪。


我国的司法实践还停留在自然犯为主、不关注违法性认识的状态,但越来越多由于不知法而犯罪的法定犯开始出现——我认为,本案很有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诚然,罂粟是否可以种植,乃至《刑法》的条文、司法解释、裁判案例在这个信息化时代都能轻易查到,但是我们不能忽略,本案的被告是一位目不识丁的文盲。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和客观情况,这位老妪甚至连起诉她的起诉书都要别人代为告知。这样一位老人,我们很难苛责她为什么不了解罂粟可以制毒,种植罂粟又是怎样破坏了我国的毒品管理制度。我相信,这也是为什么一审法院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到六年的情况下判三缓三。

我尊重中院(以及很多答主)对法律的坚守,但我也同样希望,大家能为这样一批无知的人投下同情的一瞥。


以上。


user avatar   winder-3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说白了,就是整村或者整片区域都在种罂粟,作为一种额外的经济作物。这种行为就是试探法律底线,捞取偏财。只不过别人家比较少或者胆小都铲除了,这一家比较贪,广播通知了一个多月,都不铲除,所以就被村里人或村长举报了。一些干货商会收罂粟卖给不正规的卤肉店或火锅店。罂粟绝对比其他作物更有经济价值。这一家人或者说那一片人,普遍的应付态度就是,出事了,把家里老人扛出来顶包。老人自己种的话,不种在自家周围?会种在儿子的种植大棚里?

这个孙女的言语暴露了,不是他们不懂法,而是坚信法律面前,倚老卖老是可行的。为了利益,置没什么创收能力的奶奶于险地,这一家人也够无德无孝的了。老人也没法,指望子女养老,就得对这个家庭有价值。


user avatar   he-wei-85-48-8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种个几株向日葵都提心吊胆地种的半死不活的,你一个75岁老太能自己种出4000多株罂粟,我信你个鬼?这尼玛家里年轻人叫老太顶罪的吧


user avatar   chi-jin-ce-3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忙完下班刚到家,赶紧订正一下这个回答

根据评论区以及私信我的乎友所提出的观点,在撰写回答时,本人确实有个问题欠考虑

即种植的面积和数量之间的关系。

为此,我检索了相关判例,关键词为『罂粟and平方米』

得到的结果如下表

已在平均数一列根据大小降序排列,我们可以看到最多的每平米高达1620株

这里,仅仅从数量上来说,根据简单的计算可以推测本案中老太所种植的罂粟最少或许只有3、4平米见方。

但这仅是单纯数学上的计算。

实际上种植面积到底是多少还需要判决文书确认或者官方发声。

再者,还有一个问题是所谓『两颗罂粟』,指的是什么,是两粒可以分别发育为一株的种子,还是说像松果一样,可以发育为复数株的种子球,也不明确。

假设是可以发育为复数株的种子球,又有没有可能发育出4000余株这么多?

关于『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问题,已经有不少同行作出解释,便不再赘述。

最后不管种一株还是两株,都是违法的,是否要坐牢则另当别论,大家也要记得关心身边的老人,及时提醒他们,我们是经历过鸦片战争的国家,毒品之痛深入民族骨髓,千万不要因为好奇、民间偏方或蝇头小利而种植罂粟。


昨天随手一答,没想到这个问题今天上了热搜,当时看到问题中4000多株的数字,下意识地以为种了好几亩地那种,再看到老太孙女的『狡辩』,加上这几年办案养成的『对当事人近亲属陈述极其反感』的职业病,有点激动了,今天回过头看来,真实情况其实未必如此,尚且不明朗,妄自评论有失偏驳。

随手一答,出了纰漏,向大家道个歉。

以下是原回答↓:


没毛病,如果老太只种了一两株当盆栽我还信她是想看看花。

没找到判决书,量刑不大好评价。

但是主观故意上,种了4千多株还说只是为了看好看的花这个有点说不过去了。

向同村村民讨要了两颗罂粟种子种植在儿子开的养殖厂大棚空地上。

最开始只要了两颗罂粟种子,发展到4000多株,中间早就收获了几批了吧?

另外,除了老太自己,她的孙女这位唐女士或者其他家属恐怕也不好说没有(道德上的)责任

自家老太种了这么一大片罂粟,真的半点都不知情?

老太可以辩解,自己是个文盲,不懂事,但唐女士或其他家属难道都是文盲?


user avatar   jieducm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说老人文盲不懂,种几株到几十株罂粟,用来做药引子或炖鸡,我还能接受这种解释。以前的边远地区种罂粟,除了制大烟外,确实经常是用来做药引子和炖鸡,直到七八十年代,还有发现过。但现在是四千多株,解释成“只是以为会开很好看的花”,这是污辱谁的智商。

老人文(法)盲就算了,这孙女唐女士是怎么回事,你们明知这是毒品原植物罂粟,非法种植可是犯罪行为,莫不是认为老人年龄大就法律管不了?从两颗罂粟果种发展成三四千株幼苗,这时间足够家人发现,并劝助事态恶化吧!

至于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还缓刑三年),其实也有意思,因为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这明显就是轻判,一审法官或许是觉得老人年长,有可能是误种,才如此判罚。毕竟之前曝光的此类案例,大多数也是这样判的,所以就提交上去了,结果没想到不认可。

连云港中院的理由是:“但被告人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原判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不当”,换句话就是,没看到老太有能轻判的理由,怎么就只判了一个有期徒刑三年,还加缓刑三年(基本就不会执行三年有期徒刑),这不等于种了三四千株,什么事都没有,就只罚钱了事么。

再细细想一下,罂粟花好看,用得着种这么多吗?这么三四千株,家人难道会不知道,到底是想干什么,这才是重点吧!评论区还有人纠结说几千株幼苗不多,主要是用来当蔬菜吃,那我还真是怪了,这么多青菜不种,非得种这个,听老一辈说幼苗也就那么好吃,扯淡也不讲基本法。

看到有人说这几千株罂粟,有可能是被人用来制作鸦片类毒品,个人认为可能性有但不大,我更是倾向于另一种产业链,制作添加到火锅、米粉里的罂粟壳、罂粟粉。这几年,已经曝光很多无良商家添加罂粟壳、罂粟粉事件。

我一直在想,他们的原料是从哪里来的,如果从金三角过来的话,过境成本太高,况且售价也不可能很高,毒贩不会瞧上这些小钱。现在想想,很有可能是这么一条产业链接:一些不法分子引诱农村的老人偷偷种植罂粟,然后定期过来收货,再制作成罂粟壳、罂粟粉,卖给商家添加到食物里面。

对于农村的老人来说,罂粟最容易种植了,撒下种子就可以不用管了,几轮下来就会有生长出更多,只要到时等人过来收货换钱就行。如果被发现,就说不懂,只是为了花开的好看,或是老土方用来治病。

虽然,我没有证据,但大家有时间去搜索一下,这些年,已经曝光多少农村老人大量种植罂粟的事件,他们非法种植的不是一株两株,而是数百株,到现在的上千株,而且有很多已经是成熟的罂粟,开花结果了,并不是所谓的幼苗,这显然已经超过私自使用的数量了。

更新一下所谓的产业链,算是有知情人士告知的,确实有人在教偏远地区的农民种罂粟,并在成熟后收购,而这种人在圈子里一般称为“料头”。至少收购后能干什么,有很多作用,例如制作黄皮土料子,贩卖到甘肃、山西等地,还是制作添加到食物里的罂粟壳、罂粟粉。

再回想一下,连云港中院为什么不认可一审的判决,之前虽然也有过类似的案件,都差不多是教育批评,有期徒刑也是缓刑,但这次行不通。除了案件本身非法种植毒品原种植物量大外,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例如已经到了需要杀一儆百的时候。

最后,希望大家看到疑似罂粟,想举报的同时要学会分辨,不要虞美人、罂粟傻傻分不清。

株植不同

虞美人全株有明显的糙毛,分枝比较多而纤细,叶质比较薄,整体感觉会比较纤弱。

罂粟就比较光滑,它的茎、叶、果都相对粗壮,分枝会比较少,叶子会更厚实。

花朵不同

美人的花瓣多是4片,而且颜色各异,有红有紫还有白色的,花的边缘比较平滑不开裂。

虞美人的花朵虽然和罂粟的花长得很相似,但是花径是相对较小的,大概在5-6厘米,花瓣会更加单薄,如果我们用手去触摸,会觉得质地很柔软。

罂粟的花瓣有重瓣的,颜色多是红色,边缘会开裂。

罂粟的花朵也不同,罂粟花的花朵比较大,花径就达到了10厘米,用手触摸花瓣会觉得比较厚实,而且它还很有光泽。

高度不同

美人的高度大约是在30-100cm范围内,整体看上去会比较细弱,而罂粟花的高度大约在30-150cm范围内,会比虞美人看上去更高一点,整体比较壮实。

叶子不同

虞美人的叶子是分裂状,页面比较窄,而罂粟花的叶子不太规则,叶边是锯齿状,没有分裂。

果实不同

如果我们能正巧碰上结果,那么我们会发现二者的果实也是不同的,虞美人的果实比较小,大概1cm,果实上面有绒毛,是下垂的,而罂粟的果实会比较大概有4~7cm,果实比较光滑、直立。

吃火锅的时候,也不要罂粟壳、草果傻傻分不清。

外表不同

草果外表不光滑,晒干后凸凹不平的沟槽特别明显,颜色熟时红色,干后褐色,外形为长圆形或长椭圆形,约2.5-4.5cm长。

罂粟果表面比较光滑,顶端有 6~14条呈放射状排列的扁圆盘,底部有一个短柄,中间呈圆形。整体好似一个瓦罐,正是名字里的“罂”字来源。

使用不同

草果晒干可以直接使用,因此添加到食物里熬煮的草果,都是整颗整颗(也不是绝对,有些也有敲开放入,但较少)。

罂粟果成熟后,除了自身会开裂外,还会人为破碎,将内部褐色种子分离晒干,制作成罂粟壳,因此添加到食物中不会有整颗。


user avatar   shi-du-qiang-8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啥人能种四千多株卧槽

那是四千多啊

那是一大块地啊

老太太天天照顾浇水不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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