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派士涉嫌垄断被罚116.86万元#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出天价反垄断罚单之后,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跟进的第一起案例。
从这个案例开始,反垄断领域最迫切的问题不再是如何认定市场支配地位,而是谁有权认定市场支配地位。
从法制史的角度出发,这个案例与二十年前的齐玉苓案非常类似,但细节不能在这里展开。总之,具体个案的处理对大局并无影响,但如果将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尚方宝剑赐给各地方执法部门,由此产生的乘数效应可能是难以估量的。
当然,从2018年反垄断调查执法机构改革之后,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本来就有权对辖区内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但将全国性的互联网平台限缩在特定地市来认定相关地域市场,在此前的案例中并不多见。
在上海之后,其他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是否会跟进处罚?反垄断执法是否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如何保证反垄断执法不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武器?
还有,整个法律行业都等待着的,行政处罚之后的民事诉讼该怎么走。市场监管部门的罚单究竟是一次性的,还是会在未来给企业造成巨量的诉讼负担和赔偿责任?
种种的问题,我们可能只有在十年后的反垄断教科书上,才能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