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说精神病的事,
其实还有一种“朴素”的道德观。
精神病人是可以减轻处罚,那么,向精神病人犯罪,能不能减轻处罚?
或者说,对于这种恶性犯罪的精神病人,我们应该专门找一些重症精神病患者,和她一起住院。
看是在这里舒服,还是在牢里舒服?
不能让精神病成为犯罪的庇护所!
什么原因在这个案件里面重要嘛?
将一岁多幼童从楼顶扔下这种事,不管是什么动机都要严惩,任何理由都不能合理化其犯罪行为,即便是精神病的话也应该终生强制医疗
另外,刑法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的量刑首先是死刑,然后才是无期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没有任何地方表示排序不分先后,所以在故意杀人案中,死刑是第一优先适用,只有在犯罪分子存在从轻减轻情节的情况下才应该去考虑无期和有期
而不是相反
应警惕舆论对个案的放大损害女性形象
在漳州中院牵头下,九部门还召开联席会议,就建立机制、联动举措、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会商。根据联动机制文件规定,各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做好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工作,共同落实好女性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及时保障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