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同志们,提醒大家一下,现在仍然是王宝强和马蓉的婚姻存续期间,这意味着王宝强一年以来演戏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要强制法定离婚,必须是与他人同居,注意是同居,不是跟别人上床。同居的意思是以夫妻或者男女朋友一起生活,像马蓉和宋喆这种偶尔开房偷情的,不算。
要想强制离婚也行,要感情破裂分居两年,王宝强还要等一年。
也就是说,王宝强未来一年拍戏的收入,还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就很要命了。
我去年在成名作里面给马蓉支招十号胖狐狸:现在马蓉还有什么翻盘点?
核心思路就两条:
1,彻底和宋喆划清界限。
2,用钱买空间。
现在看来,前一半马蓉至少听了。
现在的情况是,马蓉说还爱王宝强,这就是彻底和宋喆划清了界限,等于说是宋喆欺骗了她背叛她的丈夫,现在她悔改了,想破镜重圆。
这下王宝强还真不好办。
要离婚吧,法律不允许,
不离婚吧,这两年挣的的还要分马蓉一半。
如果马蓉够聪明的话,她之前从王宝强那里转走的钱,这一年,就该陆续转回自己的账上。
只要没离婚,她自己账上的钱,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谋财的指控其实是不成立的。
她唯一做错的事情就是和宋喆上床,然而她现在可以说,自己是被宋喆骗了,自己其实还爱王宝强。
如果一个女人只是偶尔出轨,还给男人生了两个孩子,于情于理,划分财产的时候,最多也就是少分,不可能一分钱不分,净身出户的。马蓉的律师可不是吃素的。
王宝强该怎么办呢?我也没办法。
也许还是协议离婚,财产一人一半,快刀乱麻的好。
不纠结,愿赌服输,从头再来。
也别怕给马蓉很多钱,毕竟是孩子他妈,往死里逼也不合适。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