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崇宁年间,也曾禁止食狗。原因是一个叫范致虚的大臣上言徽宗,说陛下属狗,所以应禁杀狗。禁令下达之后,引起朝野上下一致反对。其中最有意思的是太学生们提出的反对意见:神宗皇帝属鼠,也没见禁止天下养猫啊。
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赏钱至二万。太学生初闻之,有宣言于众曰: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戊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 —— 朱弁《曲洧旧闻》卷七
明朝正德十四年十二月,武宗南巡期间,也发过一条禁令,禁止养猪杀猪。原因和上面的宋徽宗一样,他本人属猪且姓朱,所以不许天下人吃猪肉。
这条禁令只维持三个月左右,因为祭祀也需要猪肉,不然不合礼法。首辅杨廷和也上了一道《请免禁杀猪疏》,要求取消这种荒唐的禁令。
《万历野获编》的作者沈德符对此事评论道:“然则范致虚之说,又行于本朝矣。今古怪事堪作对者,何所不有。”
再说一个例子。
1511年,马穆鲁克王朝统治时期的麦加颁布了一条禁令——禁止喝咖啡。违反规定者会被抓起来处以鞭刑。
这条禁令也没能存在太久,次年就被废止了。
所以说,纵观古今中外,历史已经反复的向我们证明了:凡是与“吃”有关的禁令多半都维持不了多久。
什么叫以史为鉴呐?(战术后仰)
评论里有人说到禁野味的事,也对,不能说关于吃的禁令都禁不住。前面应该加半句话——以搞笑或是荒谬的理由下达的禁令。加个限定条件之后是不是严谨点了?
上面禁咖啡那条我没说原因,这里也补上吧。禁咖啡☕是因为当地的卫兵首领觉得人们喝咖啡的样子和姿态很像喝酒。伊斯兰教世界是禁酒的,所以就把咖啡也禁了。不过他没想到苏丹也爱喝咖啡,所以后来是由苏丹亲自下令撤销的禁令。
文章太长,我提炼一下:
禁狗立法标志着我国已经形成由 一条源于欧美-->台湾-->香港-->深圳-->全国 游说链条
下一步会不断有类似西方白左理念的东西入法,比如同婚平权立法的现在不断游说,可能我们看了N年笑话后,这一条法律就突然通过了。
关于同婚入法,多补充一点,现有的法律不是反对同性恋在一起,而是在法律上不承认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有相同法律地位,比如财产继承权,子女抚养权,香港就卡这一点立不了法。如果只单纯在一起,象张国荣跟唐生一样,立不立法并没有影响,我个人不反对同性恋,但是要集中起来要同等权利,跟永居一样,对于中国当下这社会冲击相当大。
---------------------正文分割线 ----------------------
时间线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关于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4月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以下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条例》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如何规定的?
答:《条例》全面贯彻《决定》精神,第二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纳入禁食范围,与《决定》要求是一致的。
在此基础上,还明确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主要考虑到这些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在检验检疫标准上与供食用的动物不同;同时,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3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获表决通过
2月25日晚,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此外,人类长期以来有喂养猫狗等动物作为宠物的习惯,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宠物动物是人类文明的共识,宠物也应当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同时由于供科研实验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也不适宜食用,应当排除在可食用范围之外。
再说我的观点,这个征求意见稿都是走过场,最后大概率还是过,这事不对劲的哪里?
中国实力在增强,法律在进步,但是有中国特色的游说模式已经慢慢成形了。
其中一条源于欧美-->台湾-->香港-->深圳-->全国 演进链条
智人在几万年前灭绝了尼安德人,但是没关系,尼安德人的基因在人类基因百分之几这部分永久流传下来了,人类的忧郁症基因就是来源于尼安德人, 台湾终将统一,但是他们的埋在中国社会暗桩永流传下去。
在之前,电子行业,广告行业,电影行业,电视剧行业,都是顺着这个路线依次在大陆展开,在改革初开,港台业者是高山抑止的存在,但在最后都一步一步退出大陆市场。
但是 电信ZP,传X,冰也是顺着 西方-->台湾 -->大陆个路线依次传入大陆,流毒至今。但是被高压打击。
但是更高层次精神性传播,已经深入中国内部,很难将其清除出去。
比如对境外野生藏传佛教的追捧。大规模基督传教,灵修,成功学,禅修都是一波一波由台湾传播中国大众,在这之前,这一些东西大陆都有,但是小圈子内部传播,但是台湾带进来商业化,组织化经营手法,让这一些东西在一个精神迷茫时代摧枯拉朽,横扫中国大众心灵。
近年来台海两岸交恶,更多传播是假手香港中转
关于基督传教播,我举一个我亲眼看到的地方,一个在深圳南山区办公楼7楼里设的巨大教堂,规模之大,一次活动在一个礼堂里几千人参加,今人震撼
深圳市基督教美年堂,其前身为深圳市主丰盛教会,当年是一个由台湾的黄弟兄和蔡弟兄带领的家庭聚会点,慢慢地神将得救的人数加添,后租用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岸城东座作为一个相对比较稳定的聚会场所,开展事工有7-8年的时间,在深圳具有比较大的影响力。
2012年,有一位主内的企业家奉献出一处位于南山区的花样年华美年广场1400平方的物业给主丰盛教会使用,装修费及设备费约300多万元。去年五月份,深圳市基督教两会派杨牧师为驻堂牧师,在市两会和各方努力下,于今年3月30日顺利地向当地民宗部门申请到教堂登记证,成为深圳基督教经批准开放的第三十个堂,定名为深圳基督教美年堂。
南山区委区政府创新思路,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美年堂从一个家庭聚会点引导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正是满足群众的合理信仰需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神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局的肯定。
轰动一时张铁林拜野生活佛的闹剧中
白玛奥色法王,原名吴达镕,汉族。1976年生于福建泉州,祖籍南安市诗山镇鰲峰村,八岁随父母到香港。中学毕业后,他进入一家日资百货公司打工,由于工作出色很快被提升为领班。2000年,与他相识七年的下属成为他的妻子。
2009年,当时,吴达镕还不是白玛奥色法王。他自称“上师”,是佛教“密宗红教传人”。
儿时的吴达镕是个基督徒,后来受佛教文化感染改信奉佛教。这样人二十多岁摇身一变成活佛。
详细要查看
这事闹得太大,以及国家宗教局火速创建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http://hf.tibet.cn/tibet/pubresource/search.jsp ,打击野生仁波切, 可怜朝阳区十万仁波切,一夜之间打入凡尘。
这里重点是:
1.由香港传入
2.有宗教或慈善外衣,
3.所有入局的人,即是师徒或义工关系,同时商业也绑定在一起。比如这个白玛奥色是张铁林的师父,同时他们也同一家公司股东。
对于禁吃狗肉也有这个典形的路线,
一直冲锋在前是 小动物保护协会及伴侣动物保护网络在前,
自2006年起发起大量网络宣传,在2011后,开始不断上演高速拦狗, 最后高潮是狗粉大闹玉林狗肉节。其中凤凰卫视,广东卫视和东方卫视均举行禁止吃狗肉的辨论,从观感后,禁吃狗肉一方的是落于下风的。在一般民众看来能实现简直天方夜谈,
但是这一次立法的禁吃狗肉,以实际行动打了所有看客的耳光。他的意议在于,第一次一小部分NGO和团体的意识变成法律针对所有人的监管。
这种就是本国特色的游说制度正式产生。其中路线就是我说的那一条路线。
请注意深圳法工委主任的表达。
"同时,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这里是把香港,台湾列为现代文明的代表的。农业部的法条删除对香港,台湾的致敬,但是保留了把禁吃狗肉上升到人类文明的高度。
当我们汉人的先祖樊哙公元前206年十二月,即将新年,他坐在鸿门宴地上大口吃生肘子时,离现在已经超过2222年。他是就是一卖狗肉的。
离1788年前卫温首航台湾还有500年。也就是说我们吃了几千年狗肉,现在被人教训说你们是不文明的。
此时离耶稣诞生还有200年,离穆罕默德诞生还有800年,西方此刻还离中世纪黑暗还有800年。
这是一个危险的动向,每一步都是不起眼小小一步,都是温水煮青蛙到了最后,发现是对所有国人的惩罚。
如果不制止以国外为文明标杆来立法的行为,那我们代表我们文明一切东西均是变成糟粕被打倒在地,70年前,汉字差点消失,到了现代,鞭炮破坏环境已经在县一级城市禁止,清明扫幕不利于防火防疫,端午节划龙舟人群聚集有安全隐患,合餐有利传播疾病,可能一个一个立法来禁止。
今日禁狗肉入法,我可以预言十年之内就是同婚入法正式摆上台面的进行实操作。
台湾已经把同婚列为合法婚姻 完成路线图第一步,现在是推动香港同婚入法。即将完成第二步,接下来呢?
我奶奶,字都不认识几个的农村老太太,也是不吃狗肉的。
按她的话说,闻到味就想吐,要是一口锅做过狗肉,她都要刷上好多遍才肯罢休。
就这样一位坚定的不吃狗肉主义者,从未阻拦过我们要吃狗肉行为。
从来没有。
当然,自我记事以来,也从未在家吃过狗肉。
我们相互不打扰。
这是自愿且自由的默契。
现在,一群把宠物终身圈养在狭小空间的人,
为了自身喜好,让宠物近亲交配的人,
为了更符合审美,让宠物患上各种遗传疾病的人,
每天让宠物在孤独、囚牢种度过二十四小时的人,
圈养的目的只不过为了安抚自己的寂寞空虚的人,
为了这种需求罔顾生灵自由的人,
又为了不被打扰,把宠物阉割的人,
说我们要禁食猫狗。
他们说这叫文明,
我说这叫伪善。
非常反对禁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发邮件,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毕竟我已经在很多动物保护群里面看到支持不支持禁狗肉了。
收件人:zysxzc@agri.gov.cn
主题: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与建议
非常不赞成禁食狗肉,朝鲜民族喜爱吃狗肉,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一旦禁止不就是剥夺了少数民族的权利,破坏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团结。玉林文化创收扶贫,如果剥夺了这种自由,不就是破坏了我们一同奔小康的大计。并且美国禁酒令以后一会导致底下疯狂买卖酒酒涨价,一旦判定禁食,只会导致大量的流浪狗以及有主人家的狗被偷窃被猎杀。这种禁止完全就不考虑后果,只是为了名义上的好听,而没有听从民意,为了少数人的口嗨而剥夺大多数人的权利,这是不正当的。
邮箱在这,希望大家尽快发表意见。
毕竟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0年5月8日
再不发声音,我们的声音就会被掐掉了。
支持禁食狗肉,建议把猫肉也同等待遇。
我养狗,个人并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对于一些爱狗人士拦车救狗、在媒体上大骂吃狗肉的人等行为均不支持。
但仍然认为全国性禁食狗肉,是合理的。
狗(含猫),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伴侣级宠物,俗称是家庭成员。
一方面,养狗的人们对于狗的感情深厚;另一方面,不养狗,但把狗视作可信赖伴侣级宠物的人很多。
吃狗肉,对于这些人来说,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比如我,虽然我不反对吃狗肉。但是,如果我认识的人把自己养的狗、别人养的狗吃掉,我还是无法接受。实际上,我不反对的是没有具象化的一个文字符号,我尽量避免看到杀狗、吃狗的情节细节。
这里有点武断,也许不是绝大多数。但很明显,能接受吃狗肉的人,不是大多数。
在绝大多数人对狗的定位从牲畜,变成家庭伴侣宠物,给予了拟人化的感情投入后,我们回头再看吃狗肉的文化传统,就会发现它并非不可替代。
吃狗肉并非生活必须,没有狗肉还可以吃猪肉、牛肉、羊肉等。
文化传统未必都必须保持,裹小脚也曾经是文化传统。
对于依靠养肉狗、销售肉狗、以及使用狗肉相关的餐饮行业,在禁止食用狗肉之后,必然受到严重的影响。但这些影响是可以避免或减轻的。
比如狗肉馆可以尝试使用其它食材,代替狗肉。养殖户和销售户也可以转型养殖其它动物和销售。
地方政府可以依据以往的纳税记录,对上述产业相关人员进行一定时限的补贴。
1、把狗当作伴侣的人多,就不允许别人吃狗肉,这是不是多数人暴政?
着眼点还在于,现在不仅仅是把狗当作伴侣的人多,而且是养狗爱狗的人群和吃狗肉人群的撕裂,以及延伸出来的社会问题。
对于吃狗肉的人来说,只是少了一样可替代、不频繁的食材。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感情伤害的避免。
禁食狗肉,会避免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成本。立法之后,也不代表食用狗肉还是个人自由。
2、你们把狗当伴侣级宠物,我还把猪、牛、兔、乌龟、王八当伴侣级宠物呢,都禁食?
养狗和养猫的人最多,伴侣性动物个人认为应该至少包括这两种。而其它宠物饲养的人很少。导致的社会问题也很少。
3、你说的轻巧,几十亿的市场毁了,地方政府拿钱赔?你掏钱么?
这要看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通盘考虑,包括如何防止禁止后的黑市流通。有人把禁食狗肉和禁酒相比,个人认为是不合适的。因为喝酒的人数远远多于吃狗肉的人数,而且吃狗肉并没有可证实的成瘾性。
右派的企图,先争局部,后争全部。先争新闻界、教育界、文艺界、科技界的领导权。他们知道,共产党在这些方面不如他们,情况也正是如此。他们是“国宝”,是惹不得的。过去的“三反”,肃反,思想改造,岂有此理!太岁头上动土!他们又知道许多大学生属于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的儿女,认为这些人是可以听右派号召起来的群众。有一部分有右倾思想的学生,有此可能。对大多数学生这样设想,则是做梦。新闻界右派还有号召工农群众反对政府的迹象。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57年5月15日,《事情正在起变化》
联想到近期的一系列非常迷的操作。《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深圳立法禁食猫狗、农业农村部拟立法禁食狗肉、财新中青报等为方方背书等等。真的让人感觉细思极恐。
那个征求意见稿里面所说的“与国际接轨”“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完全在扯淡。
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地区均不禁止吃狗,禁止的仅有个别国家及少数地区,美国至少有44个州没有立法禁食狗肉。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不禁。包括我们的邻居日本和韩国。他们体制和中国完全不一样。韩国更是吃狗肉大国。我国东北的朝鲜族聚集区也有吃狗肉的传统习俗。
这样看来,深圳禁食狗肉的政策只是投石问路,农业农村部这才是真正意图。某些势力现在不想装了,直接亲自下场。“人类文明进步””国际上普遍不作为家禽“真是很大的帽子,直接扣到人头上,连反驳的机会都不想给你。
那部分西方国家吸大麻合法、卖淫合法、代孕合法。我们是不是要全盘照学?
美国还持枪合法,我们是不是也要开放民众持枪?
欧美国家还一直用人道主义的诉求呼吁中国开放吸收难民,要不要开国门接收呢?
很多国际组织还一直呼吁废除死刑,是不是也要响应一下?
不顾国情,不理现实去推动一些不着边际的所谓“国际”政策。简直是挖坑给自己跳。
希望大家都通过各种渠道反馈意见。虽然对所谓的征求意见不抱太大的希望。但真实和理性的声音必须发出来。
更新
我看“支持吃狗肉”的派别和“反对吃狗肉”的派别吵成一团,其实是很懵的。因为这目录同时损害双方利益,应该是共同敌人才对啊。
我的答案主要在怼白名单,这里补充一下狗子的问题吧。
《目录》的主要服务对象有两个,一个是那个一长串的《决定》,另一个是《畜牧法》。
《决定》规定了不能吃《目录》许可以外的任何一种动物,但是没有对应的处罚条款。《畜牧法》规定了不能养殖《目录》规定以外的任何一种动物,并且有相应处罚条款。
但是要知道,一切没有处罚条款的禁令,都是厕纸。我国宪法明明白白的写着,我国公民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所以,你过马路闯红灯的时候,想过自己在违宪吗?对的,平时吃狗肉的人接着吃狗肉的时候,也不会想自己在违反人大常委会的什么一大串的决定,其实根本毛线都不会想。
而根据《畜牧法》的规定,像农户自养自食,饲养自己家的狗下的崽,少量买卖和赠送,给自己家狗子找个男女朋友……是不需要营业许可证的,或者说,《畜牧法》根本不管。
这就意味着,真正受打击的,只有正规狗肉厂。嗯,有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了?自己养一条杀了吃,去农村亲戚家吃,去农家乐吃……道路千万条,根本没人管,你只是吃不到养殖场出的狗肉了。
如果你的屁股在吃狗肉的那一边,那么,由于供给量的骤减,你不得不用更高的价格,跑更远的路,去吃一堆没有检疫、来路不明的狗。
如果你的屁股坐在爱宠物的那一边,那么随着狗肉厂的消失和狗肉价格的飙升,偷狗活动只会更加猖獗。当然,你也可以寄希望于在禁吃的前提下增加惩罚条款,但是根据我们立法司法执法的日常,你的希望大概率会落空,何况《决定》不是单独讨论狗的,竹鼠也在里面。
如果你的屁股坐在市场秩序上,这是消灭一部分市场,而不是整顿市场秩序,也许还会间接加剧市场混乱。
如果你的屁股坐在饮食自由上,白名单分分钟教你做人。
所以,这几方到底为什么能吵起架来……难道不是应该联合起来吗(* ̄m ̄)
———————————————
原答案:
1.全力歧视朝鲜族。
大家可以去看原文,文中特别提到了对新疆宁夏、蒙古族、鄂温克族特有饮食习惯的保护。显然朝鲜族不算少数民族,不用管死活。
2.显然这名单“白”得很粗制滥造,根本没有细致调研,详尽收录。很可能是花三天时间查了个电子档案,就把名单列完了。
比较搞笑的是,白名单里有马和驴,但是没有骡子。
吃父母都可以,但你怎么可以吃它们的孩子!所以我建议养殖场不要同时养马和驴,万一它们趁你不注意来了一发,你就犯法了。哈哈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
3.我比较好奇,进口的算不算。
澳大利亚袋鼠肉还让不让进口了?那可是进口很多年了。如果进口不算,赶紧挂外国的招牌养,然后再掉头卖给中国人啊。顺便再刷一波优越感:中国连培育新型畜禽的自由都没有,还要我个洋企让你们见世面,没吃过狗肉吧,土鳖中国佬,800块一公斤~
4.“白名单”这种傻x点子是谁出的,不允许新品种养殖了?我强烈要求做这个的人实名。
真这么干,用不了十年,禽畜养殖就被外国吊打信不信,大家都想尽办法养殖新花样抢占市场呢,您直接给搞了个白名单,直接禁止一切创新行为,您牛逼。
5.然后还分了传统养殖和特种养殖两个部分,但是完全没看出来分类依据是什么。
比如,为什么火鸡、绵羊是传统养殖,雉鸡、鸵鸟、梅花鹿都是特种。传统是指西方传统吗(笑)
6.这是征集意见稿,不是定稿。
所以,请大家尽情开喷,喷到他们怀疑人生,他们就能意识到自己做的这玩意有多搞笑了。
总之,我的意见就是:白你妹的名单!少他喵的给我偷懒,给我规范养殖、检查市场去!还白名单!白名单!白白白白白名单!你丫这是脑子锈死了,用臀部崩出来的草案吗?!
我家里人也包括我都不吃猪肉,但我们也不会说不让别人吃了。
新疆那么多不吃猪肉的穆斯林,也没听谁说过不允许别人吃了。
搁前些年,可能还有那么一小撮极端的,自己不吃还不让别人吃,那么好,社会主义铁拳的锤炼来接受一下。
就说猪肉这个事儿现在新疆谁都明白了,别人吃不吃关你p事,连自己管不好还去管别人,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德行?还有别人吃什么,怎么吃,你算个什么去管人家??
说狗是伴侣,怎么的,猪陪了中国人几千年,就这么没排面?狗能在家里养,猪怎么的就不行?我看现在家里养宠物猪的也不少
一帮子高高在上天天喊着“何不食肉糜”的砖家,研究了半天就研究出这么个玩意儿,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这歪风邪气,还学白皮呢,看看白皮现在把自己都玩成啥样了!
真是坏啊,这帮子人。
经过疫情这档子事,还没想明白吗?中国之所以胜利,之所以强大,是因为群众基础,因为民心还在。
脱离了群众,你们想干什么?跟前段时间的外国人永居一样,你们明目张胆的弄出这些个脱离群众的玩意儿是在干嘛?在试探什么?
我不吃猪肉狗肉,但是坚决支持和捍卫别人吃的习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谁连我们吃饭的碗都想去管,都想去碰。那不好意思,必须奋起反抗,砸烂这些牛鬼蛇神的狗头!
2020/4/11添加:
很高兴能引起大家的讨论,在浏览本问题的其他回答和评论、以及其他问题的回答和评论时,发现很多言论往什么“跪太久了站不起来“”凭什么用西方文明作为立法依据“等方向走偏。我个人的看法是,政策尚在征求意见中,有意见的都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反馈,不必将问题政治化,演化成阶级对立。
第一次回答拿到了上万赞,十分感谢大家,也说明反对禁止食用狗肉有其民意基础,为此,我在另一个回答里,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大家也可以看那个回答。
已经写邮件向农业农村部提交建议,zysxzc@agri.gov.cn。
也可以参照下面的回答,从其他渠道进行反馈。
篇幅太长,希望 @地球上的星星 可以在这里看一下我的回复。
首先说明,我不吃狗肉,在看到别人吃狗肉的时候甚至会反胃,我会请求对方不要在我面前吃狗肉,而不是一刀切禁止别人吃。
针对你的回复,我再回复一下。
1.我没有亲眼见过肉狗养殖场,但是我当过流浪狗喂养志愿者,亲眼见过几十条流浪狗养在一个小房子里,说实话,并没有觉得环境很差(也许是因为我没有见过大规模的养殖场)。相反,我去过养猪场,三百头猪,环境更加恶劣,距离大老远的地方就臭得要命,而且排水之类的都需要通过环保处理;而且不人道,一头猪占一点点地方。
2. 如果养殖效益不高,那即使不禁止食狗,也不会有人养,而事实上在天眼养上能找到4万多家与狗肉有关的公司,有人养说明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至于相关的养殖标准,目前农业部出台有《犬产地检疫规程》,暂无养殖、屠宰等相关标准——但是,没有相关标准并不是禁止食用的前提,没有相关标准就需要制定相关标准,而不是一刀切直接禁止。比如说,征求意见稿中的传统畜禽中,骆驼我就没有发现有相关的养殖&屠宰标准。如果有找到的,可以指出。
3. 规模化养殖技术多方面研究并没有出现,容易爆发疾病。这个是当下国情所考量的。——这点我是赞同的,但是当下国情考量的是未经安全认证的野生动物,我国吃狗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了,时间已经证明食狗没有安全问题。农业部征求意见稿认定有18种传统畜禽,凭常识说,你觉得狗是不是传统畜禽?
4. 我考量对立面的时候,并没有打上“爱狗人士”的标签,在我的认知里,对于吃狗,有两种人:一种是不吃狗的;一种是吃狗的。不吃狗的人里又分三种人:像我这样不吃狗、但是不禁止别人吃狗的;不吃狗同时要求别人不吃狗的;还有就是不吃狗,同时强烈反对别人吃狗的,被他知道你吃狗跟你誓不两立的那种。一个社会,发声的永远是反应最激烈的那部分人,事实上大多数人对是否立法禁止食狗是无所谓的,因为没有触及他们的利益;因此,强烈反对的即我口中所说的“爱狗人士”,禁止相关养殖屠宰标准出台、强烈要求立法禁止食狗,他们的数量不见得多,但是声量绝对大。
5. 我当然只摘取了食狗的片段,当时也是很多人不吃或者反对的。我认为这个观点站不住脚,现在也有很多人不吸烟或者反对吸烟,甚至已经立法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但是到现在都没有立法完全禁止吸烟。这是不是可以视作你这个观点的反例?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反对征求意见稿,并不是因为我喜欢吃狗肉,事实上我喜欢狗,家里最多的时候养了8条狗,但我能分辨我是对我养的宠物狗以及其他宠物狗和服务犬的喜爱,因此别人吃狗的时候,只要不是偷的或者宠物狗,我都接受。
我反对的原因,在于征求意见稿把主观因素当作客观事实,它是这么解释的。
“关于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这种解释是以偏概全,怎么定义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但是也没有禁止食用啊(据我了解,美国也只有一个州明确禁止食用狗肉,韩国更不用说了);而且,广西玉林狗肉节、朝鲜族有吃狗肉的习俗、沛县狗肉还受农业部批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我反对禁止吃狗,不是因为我吃狗,而因为今天可以因为主观因素禁止吃狗,明天是不是可以因为主观因素禁止吃牛?牛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黄牛伯伯多辛勤。
如果征求意见稿给的解释是狗肉可能造成传染病,我倒还能理解,但是这么主观的“伴侣动物”,我无法理解,也无法赞同。
尊敬的农业农村部,
您好!
贵部日前发布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人对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狗的部分有异议,特写此邮件,建议将狗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理由如下:
1. 我国食用狗肉历史悠久。
我国食用狗肉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汉字“献”就与狗有关,东汉许慎在《説文解字》中说道:獻,宗廟犬名羹獻。犬肥者以獻之。从犬,鬳聲。意思是宗庙祭祀时用的犬叫作“羹獻”,挑选膘肥体壮者祭献。从商纣时期只有贵族能吃上狗肉,到春秋战国很多普通人开始吃上狗肉,甚至出现专业的“狗屠”,如战国时期有名的刺客聂政、高渐离,以及秦末的樊哙都是“狗屠”出身,这都说明我国很早就已经有食用狗肉的习俗。
《文子·上仁》云:“先王之法,犬豕不期年不得食。”《礼记·内则》上载有“犬宜粱”、“狗去肾”、“狗赤股而躁、臊”等内容。这些关于吃狗肉的经验之谈,也说明在古代狗肉已是人们普遍享用的肉食品,而且形成了完备的烹制之法。
2. 食用狗肉有其文化背景。
食用狗肉深入民心,很多名人好吃狗肉。如郑板桥,如周恩来总理。《水浒传》中,鲁智深在杏花酒店看到狗肉,大喜,用手扯着狗肉,一连吃了十来碗酒还不肯罢休。长期以来,我国还形成了许多与狗有关的典故和俗语,如“挂羊头卖狗肉“、”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狡兔死,走狗烹”、“冬至鱼生,夏至狗肉”等。
3. 食用狗肉能产生经济效益。
如今我国很多地方还保留着食用狗肉的习俗,如广西玉林狗肉节,每年举办,已经成为当地一大特色,也吸引了很多游客。此外,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特产狗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351号》正式批准对“沛县狗肉”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沛县狗肉也成为当地的一大经济来源。这说明,食用狗肉并非少数人的癖好,而是具有群体基础的,同时还能产生经济效益。
本人注意到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有关于狗的解释,称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本人也有异议,理由如下:
1. 宠物狗、导盲犬、警犬等特种服务犬可认为伴侣动物,禁止食用,本人同意。然而还有很多肉狗,如沛县狗肉,是由人工饲养的专用食用的犬类,本人认为不应该列为伴侣动物。因此,应当将狗、尤其是食用狗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而不应该一刀切,禁止所有狗肉食用。否则,对沛县等高度依赖狗肉经济的地区会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2. 针对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这一说法,本人有两个观点。首先,对于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即无法销售和食用,而国外禁止销售、食用狗的国家较少,如美国只有纽约州明确禁止以肉用目的屠宰犬类,其他州并无明文立法禁止食用狗肉;又如韩国素有吃狗肉传统,也未立法禁止狗肉食用。其次,各国法律法规应考虑各国国情,不应当以“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为理由,而忽视了我国国情。
法律法规应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目前国际上、国内对禁止食用狗肉的呼吁绝大多数来源于“爱狗人士”,他们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因此不能食用。我想请问,什么是“人类的朋友”?宠物狗是人类的朋友,看门狗是人类的朋友,但养来吃的狗算吗?我认为不算。不能因为少部分“爱狗人士”的偏见,而立法禁止。如果这样的话,为了是尊重某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是否应该禁止食用猪肉、牛肉?我认为不是,国家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同时也保护没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希望贵部能多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无谓让噪声影响判断。
希望我的邮件能准确清楚表达我自己的意见,也希望贵部多加考虑。谢谢。
我观察发现,爱狗运动里面的活跃人士,为何如此爱狗,以至于把它们置于旁人的利益至上呢?
我觉得最大的因素就是狗“听话”,既对他们绝对的狗生依附性。狗是没资格和人对等的。雷霆雨露,莫非天恩。
相对于朋友、家人、孩子,还是狗更中他们的意,因为狗毫无自己的立场和要求,他们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各种宠物狗,大量以畸形性状、遗传疾病为美,可能还要被断尾、剪耳以符合某些人的审美。
他们看你我也是一样——你们怎么就那么不乖巧,连狗都不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