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赞数第一的答案:无论题主是否构成善意,均应当返还全部误付的工资。
工资是什么?是货币。法律上来看,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动产,其特殊性表现在: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在交易上可以互相替换。货币的占有与所有是同一的,简称为“占有即所有”。这一规则具体体现为:
第一,货币占有的取得就视为货币所有权的取得,货币占有的丧失即视为货币所有权的丧失。
第二,货币一旦交付,将会发生所有权的移转。即使是接受无行为能力人交付的货币,货币所有权也发生移转。因此,以货币作为借贷、保管等合同的标的,一旦一方向另一方交付货币,则将发生货币所有权的移转。货币所有权移转以后,不能再以该货币设定质押。
第三,货币在发生占有移转以后,货币的所有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一定数额的钱款,而不能够根据物权请求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返还对原物的占有,也不能要求恢复原状。
第四,货币所有权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方面具有特殊性。例如,某人将其一定数额的货币交给他人保管,他人擅自使用了该笔钱款,货币取得人是善意还是恶意,都不影响其取得所有权。
因此,货币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限于那个账户,而是包含你的全部财产。除非题主除了那个存折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否则都将受到权利人的追索。
如果题主或其他人轻信了这种观点,以“善意取得”,“钱已花完”为由拒不返还款项,可能会受到“侵占罪”的刑法追究。不是医生别开方子,不是法律专业别干律师的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