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换个结果:金毛走失将同小区三岁婴儿咬死啃食,金毛主人该承担哪些责任?
今天没看住,走丢了,被人吃了;
明天没看住,走丢了,把人吃了;
不论发生哪种结果都是大悲剧,不如想想为啥会发生悲剧?
如何减少悲剧、如何控制悲剧发生的概率?
拴绳、关门。
这两件事太简单太简单,但就是有人做不到。
在网上大家都是道德标兵、模范养狗人,现实里不拴绳的狗满大街跑。
狗没错,错在它遇见了___主人。
出了事先指责别人,不反省反省这事是为啥出的。
因为你!因为你没看住!
——————更新——————-
评论区争议点:
狗主人有错,但虐杀就对了吗?
答:虐杀绝对有病,干出这种事的不是正常人。
但是你们要试着理解,对很大一部分人来说:不拴绳、无人看管的狗是同样可怕的
一个心狠手辣敢虐杀狗的人和一个不受控制的狗,是同样可怕、同样危险的;
心狠手辣虐杀狗的变态可能威胁到正常人的人身安全;
无人看管、无绳束缚的狗也可能威胁到正常人的人身安全。
争议点就在于此,一部分人意识不到:无人看管的狗会对别人造成危险。
“我家狗从不咬人、我家狗只是想和你玩…”
你根本不知道靠近一个不拴绳的狗有多害怕,如果是个大型犬我一定会绕路;像避开一个虐杀变态那样避开它。
况且也不必为了这种事吵吵,因为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0年国家主席令第69号)》第三十条第二款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有规矩,请遵守。
为什么每次狗子出事的新闻中,狗主人总是有意或无意的破坏规则在先呢?
另外评论区还提到一个词:恨狗人士。
我觉得这是甩锅给狗。
没人恨狗,大家恨的是自私且不讲理的巨婴狗主人。
你按规矩拴绳子,又不碍着别人,你走你的,他走他的。别人恨你干嘛?
你走你的,我躲着你走,这才能恨上吧?
狗子也是因为摊上这么一个不明事理的主人才惨遭横祸。
说的很啰嗦,生怕说不清楚,这是一个遵纪守法就能解决的问题,希望大家都遵守。
如果某天有人强闯民宅虐杀狗子,到时候必然坚定的站在狗子一方。
——————再次补充——————
说得这么客气还举报……
…………最后更新…………
我发现费劲吧啦半天都是白说…
小孩就算看不住,难道他还会出去咬人?
有人害怕没拴绳的小孩吗?
法律为甚么要规定 出门遛狗拴绳?
因为在公共场合它有可能威胁到别人的安全呀!
请不要认为:
“我没看住狗是小错,他吃我的狗是大错。
我的狗不会咬人,就算跑丢了我的狗也不会对大众造成伤害。”
拜托不要对自己的狗那么自信,你搜搜新闻,狗不拴绳咬伤、咬死人这类的事多少起了;
再看看法律,为啥不规定兔子、鸟、猫出门拴绳呢?难道就针对狗子?
再想想公共场合除了成年人,还有行动不便的老人、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小孩,还觉得狗没看住是小事吗?
这次事件中,“没看住”和“虐杀”,不是两码事,是因果关系。主人管好自己的宝贝,它会遭此一劫?它遭此恶果,就不是主人牵头种下的因?
不要把自己犯错说的轻描淡写、罪不至此…
前阵子那个新闻,狗把老太太绊倒,老太太去世了,她找谁说理去?人家就活该吗?
近几年部分人口中的“恨狗人士”越来越多了,还有人在小区洒毒香肠毒狗;为什么不想想,为啥有人非要致狗子于死地呢?又花钱又费劲,图啥呢?多大仇?
这世上没有没来缘的爱,也没有没来缘的恨。
也没有天生的恨狗人士。
请遵守法律规定。
请遵守法律规定。
请遵守法律规定。
ps:不要做二极管。即使部分爱狗人士较难沟通,但虐待动物确实是变态行为。花了这么多时间打字,如果只输出情绪那没啥意义。希望我们都做会思考的正常人。
巧了,说曹操曹操就到…
【两条大狗扑向老人(续)杨小莉回应:直播中忍不住落泪!-哔哩哔哩】https://b23.tv/cbRu3vH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99812088
对了,各位虚假的“爱狗人士”,你们虽然声音很大,显得很多人,但万一拉出来溜溜,爱狗肉人士肯定比你们多一个数量级。比如韩国呼吁立法禁止吃狗肉,民调50.2%的人坚决反对立法禁吃狗肉,执政党连夜改口说立法条件还不成熟。
流量密码又来了
人吃狗治安拘留
狗杀人赔点钱和解
你们这些狗主不要整天要权利不管自己义务,什么叫走失,翻译翻译,是放养被捉走吃了。不牵绳,可能咬人吓到人,但拉屎一定没人管。
对于“现在就剥狗皮,以后会不会剥人皮”的人我只能说,“现在就为狗说话,以后会不会灭绝人类让狗统治世界”。
我支持反动物虐待法,前提是不文明养狗的惩罚力度是反动物虐待法惩罚10倍,不栓绳随地拉屎扰民治安拘留15天罚5k,遛狗没狗牌罚2k拘留,遛狗没狗证拘留罚款。
没牵绳的举报捉住直接无害化。
如果做到上面这些我是支持反动物虐待法
麻继刚这种人能做到养狗协会会长,那我怀疑极端爱狗人士个个是在逃杀人犯也很合理吧
有没有发现,在征集立法项目的这段时间,动保都在卯足了劲搜寻和曝光类似事件,来为自己造势,简直哗众取宠。
仗义每逢屠狗户,负心多是读书人!
前两天我和一个知乎用户私信,聊起了杀鱼。
你们有多少人真的杀过鱼?
杀鸡杀鸭也行,杀过的举手……
我是下不去手,手都要抖的。
不信的杀过就晓得了,
不得不说,不管什么情况,
对小狗小猫下得去手的人,都是狠角色。
所以说,连环杀人犯等极端罪犯和虐杀小动物的人有莫名其妙的联系是真实客观的。
能搞进去就搞进去,小区能更安全。
看过视频,视频里杀狗的人说这个狗咬他了,如果是真的话他在被狗攻击时出于紧急避险打死狗就没有违法。当然按照法律规定一码归一码,杀掉的死狗也是狗主人的财产,不能随便就吃了,不过死狗价值也就是参照狗肉市场的价格。如果狗咬他时造成伤害,狗主人也要包赔。
狗出门需要牵好绳,狗既然作为自己的所属物,应当自己照顾好,走丢了狗主人自己也有责任。
关于虐杀家畜,是残忍,但是在我国很难说违法。
因为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吃狗肉和杀狗是违法的。
但是狗作为狗主人的财产,杀了别人的狗,应该算是破坏他人财物的。
这还是要看杀狗者是否知道这只狗是有主物。
如果明知故犯,还是触及法律的,可能要赔偿够的价值,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刑法》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觉得应该是知道其是有主物的,毕竟金毛是流浪狗还是不太常见的。
但万一朱某要非说是觉得是流浪狗,好像也不太好界定。
我感觉爱狗人士和对狗没啥感情的矛盾减少方式是,
养狗人士要依法照顾好自己家的狗,不乱跑,不乱吵,不去影响他人生活。
如果不影响,别人也犯不着非跟你家狗过不去。
而虐杀狗的行为属于不道德行为,可以谴责,但并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
当你将狗远离你的视线范围,甚至没牵绳的情况下走失,你就负有责任了,在这期间,如果它把人咬伤了,是不是你的责任呢?
如果真的爱它,应该更好的照顾好它。
我倒是见过真爱各种小动物爱的深沉,甚至养了很多的,抖音@园长先生(990709661),但他也没有在小区养,而是回到老家在山坡上养动物。
这样既不会扰民,也满足了自己热爱动物的愿望。
十几头野猪、羊奔跑在灰蒙蒙的山坡上。张冠辉捞起一只小猪的后腿抱在怀中,一边往猪圈里扔白菜,一边说“这是我们家的野猪”
这才是爱动物的正确方式吧。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到抖音上关于这件事情的视频
虽然说我痛恨爱狗人士
但是大街上看到别人家狗直接给剥皮剁了那肯定也有点让人无法接受
这个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狗主人的视频,大体是在喊什么今天这家人不处理了,警察都不要想走这样的话…
虽然说,我理解她看到自己的狗子被人折磨成这样的心情
但能说出这话,也能想象一下,这家人平常养狗会不会嚣张跋扈?
为什么现在养狗变成了被社会很多人痛恨的事情?
因为有一大部分养狗的人,太过于不讲究,太随意了,狗可以在小区随便溜达,随地拉屎
养狗懂狗的人,他可能知道哎呀金毛是温顺的狗,是真的不咬人,还听话
但是害怕狗的人呢?
我妈就是这样的人,我妈不仅害怕狗,我妈害怕所有带毛毛的动物,根本一点边都不敢靠近。
我家住四楼,我家楼上养了一只泰迪,他家的特点就是狗永远不栓,开门放出来狗就往楼下冲,我妈有很多次差点被狗吓得在楼梯摔倒,提醒了他家很多回,就是死活不改,现在我妈每次出门,要先把家门开开,确认了楼梯间里没有人,就赶紧提心吊胆的下楼,我爸还要在前后帮她看着点,防止狗突然冲出来
请问你说我遇到他家狗,我虽然不至于给扒皮剁了,但你猜猜我有没有想打死它?
这才是问题所在
如果你真的把狗子当成了自家人,看好狗子,拴好狗绳,这是必须要做的。
不讨别人烦,别人才不会带有色眼镜去看待你的狗子
狗子为什么会在外面溜达被人抓到?
下手的人肯定不对,不管是故意虐杀,还是单纯的想吃狗肉,这么做都是不对的?毕竟就算从法理上来讲,他没犯罪,但是扔一袋子血肉模糊的狗在外面,本身就是很影响社会治安的事情。
但养狗的人也要反思,狗怎么那么轻松的就跑到外面去了呢?
这么大的狗能走失,要么是家里门没关好,要么就是主人出门遛狗不牵绳把外面当自己家客厅。
总之这金毛命真苦,摊上这么个主人
一,该男子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1,要看死狗价值大小。
2,具体还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该男子是“明知”是有主人的狗而进行的毁坏。毕竟流浪犬太多了,捕杀流浪犬并不违法。
所以,死狗主人必须能够有证据证明杀狗人是“明知故毁”。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狗主人不能举证,那就是流浪狗,杀狗不但无罪,反而值得鼓励,因为积极有效的消除了潜在的社会隐患,保障了人民的安居乐业。
二,这个世界不存在“走失”的狗,只有没栓绳的狗
因为给狗尤其是大型犬栓绳是养狗的必须承担的义务,没有尽到义务,那就是你的问题。
当然,你没尽到义务狗也也未必一定得死,但是死了你也得认。
什么意思?就像你把一个古董花瓶不放在家里,非要扔在大马路上,没被人碰碎是你的运气,被人碰碎了也是你活该。
更何况你这个狗是有可能伤人的。
三,你真爱你的狗,怕它有危险,你就应该管好你的狗,拴住绳,谁也不会来弄死它。
你真关心他人,怕你的狗伤人,你也应该管好狗,它也不会伤任何人。
只需要你麻烦一点,栓个绳子,就能保护你声称当亲人的狗子。可是你就不就不就不。
说明什么?
说明你既不爱狗,也不爱人,只是想自己省事,只爱自己的利己主义者!
有朋友说我没有怜悯之心,那我就有话要说了,我有怜悯之心,只不过我怜悯的是那些被狗狂吠到不敢经过的老弱妇孺,是那些被咬伤也不敢去打狂犬疫苗怕影响腹中胎儿的孕妇,是那个被乱跑的狗绊倒死亡的老人,每每想起这些,我就无比痛恨那些养狗不栓绳撒泼打滚的巨婴。
如果说狗主人坚持不肯改正自己的行为,如果说人狗矛盾必须经过冲突才能走向一个规范的行为模式,如果说这个冲突也必须付出代价,那么,我宁肯这个冲突付出的代价是死狗,而不是受伤甚至死亡的人,这就是我和那些共情狗的人的根本区别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