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情况我不很懂,反正早年间,东北这边,所谓偷狗,那根本不能叫偷。
偷狗贼偷狗是为了吃肉,所以一般挑大个儿的,而护院的大狗,六七十斤,大的能到八十斤,这么大一活物,还见了生人就吠,你怎么偷?
所以偷狗一般都是两三人一伙,拿着弩、沙喷子、甚至猎枪,一枪放倒,套袋装车走人。
假如这事儿落在你头上,治安差到光天化日,有人持枪(持械)进你家院子,干死你七十斤的大狼狗,带着狗扬长而去,吓得你全家,门都不敢出,晚上你还能觉?
一条狗不值多少钱,可这不是单纯的家畜失窃的问题。
这是贼吗?持械悍匪也就不过如此吧?这样的“贼”,你家就算有三五个壮汉,你都未必敢拦。敢拦一般都得十几人拿着板锹粪叉子一起上,还得不怕死。
十几个手持农具,不怕死的农民,对上两三个持械匪徒。你能不动武?动了武能你保证自己不挨一枪(箭、针)?受了伤你能保证不红眼?
对于这样的“贼”,不是你轻飘飘的说一句:制服,那就行了。
这不是小毛贼,不是扒手,不是小流氓,持械悍匪就问你怕不怕,你要嘛忍气吞声,要嘛使用极端暴力,没有中间选项。
当农民选择不再忍气吞声,当他们集结同乡,挥舞着铁锹,扑向持械匪徒的那一刻,事情就不再是如何“捉贼”的问题了。
十来个豁出命的持械农民,对阵两三个持枪劫匪,这场面你怎么控制,要嘛农民被放倒,要嘛劫匪被放倒。
假如结果是前者,新闻标题就会变成,村民保护个人财产,被“盗狗贼”开枪(射箭)射杀。
这俩结果,你怎么看?
反正,当事情发展到村民忍无可忍,集结抵抗的地步,基本无解,重伤害在所难免,必有一方倒在血泊之中。
注意一下,此类战争是相对公平的,一方武器优势,一方人数优势,村民被干死的几率不比“盗狗贼”小。所以,假设失手杀人的村民最后入了刑,就能对“这种防伪过当行为(暂定)”起到震慑作用吗?
开玩笑,兄弟,你想好了,村民抡起光锹扑向劫匪的时候,连死都不怕。豁出命也要干你,今天不把你放倒,全村晚上不用睡觉了。今天他相中你的狗,明天他要是相中你媳妇儿呢?
所以解决问题,你得抓源头,要嘛教育村民不要抵抗,遇到暴力犯罪,就举手投降,最好“鬼子一进村”大家都脱光衣服蹲门口,好减轻劫匪的心里负担,以防伤人,好人忍气吞声,坏人逍遥法外,要嘛提早解决犯罪分子,收缴非法枪支(武器),把他们保护在看守所里。
反正我觉着吧,人在江湖,是吧,既然选择了持械抢劫这条致富道路,就要做好有一天命丧铁锹之下的觉悟,要是连这点觉悟都没有,就早点改邪归正,怕死的别当流氓。
两条狗杀了几条狗后,被同样对待,一条死了,另一条还活着,
一群需要被呐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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