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让我们普通人难以释怀的正当防卫问题啊~
这些年来屡次发生这类事件,很多被不法分子侵害的受害者,其“正当防卫”不被法司承认,不少人或许是出于最朴素的情感,或许是感同身受,怕自己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因而深感法司判案之不公,甚至激起了不小的民愤。
我个人觉得很大可能就是因为这事跟我们自己太过相关,这已经不是“我真有一头牛”的事了,而是我真有一条命乃至一家子命。
而法司对普通人的“正当防卫”限制要求太高,最后的结果就是你防不防卫,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结果都差不多,无非是被谁伤害的问题。
我有时候就在想,为什么人民的诉求和现实的法律条文非要背道而驰呢?
我对历史稍有了解,像河南周口的这个案子,在古代绝大多数王朝,基本上都是标准的“夜无故入人家”,当场打死根本就没罪。
比如《大明律》: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就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斗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凡是夜晚无故进入他人家中,按律即应杖八十。若该家主人发觉后当场将闯入者就地杀死,依法勿论。
即使闯入者已经被制服而主人仍擅自将其杀死,也不过比照“斗伤杀罪”减二等处置,最严重地情况下,即致其死亡者,也不过是杖一百,徒刑三年而已。
《大明律集解附例》对这类自卫案件的判罚为什么是“即时格杀而死者,勿论”有明确解释:“盖无故而来,其意莫测,登时被事出卒然,故宥之耳。”
你大晚上的无故跑到别人家里,说自己就上门聊天,没有谋财害命的打算,可谁知道呢?主人家做最坏的打算无可厚非,而在事出突然的情况下当场将你杀死是出于保护自己及家人的本能,法律自然应该予以宽宥。
纂注:此条全重在“无故”,“登时”四字。“杀伤”是有伤而未至死。言凡昏夜无有事故,而进入他人家内者,杖八十。其主家知觉,即时格杀而死者,勿论。盖无故而来,其意莫测,登时被事出卒然,故宥之耳。若其人已就拘住执缚,即当送官,岂得擅杀?而有自杀伤者,减斗杀律,斗而杀伤罪二等。如以他物殴人成伤者,笞四十,已执而他物伤之者,笞二十,如殴至笃疾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执而殴至笃疾者,杖九十,徒二年半之类。若已执而殴至死者,止杖一百,徒三年,而不用至死者绞之律矣。
不仅是明朝,比如“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的记载,说明至迟在西周时期,我国正当防卫制度就已经初具形态了。
像汉人郑司农曾说汉代法律规定:“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唐律·贼盗》也有类似记载:“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若知非侵犯而杀伤者,减斗杀伤二等。其已就拘而杀伤者,各以斗杀伤论,至死者,加役流。”《唐律疏议》注释还专门解释了“家者,谓当家宅院之内。”
从包括我上面所引的很多文献都可以看出,我国古代正当防卫制度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内容已经相当丰富了。
但现在的实际情况就是,不管是西方欧美法律还是我国古代的法律,对正当防卫的限制要求都不像我们现在这么严苛,还真是有当代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呢!
原因也很简单,我们现在的公权力之昌盛堪称古今中外之最。
公权力昌盛,必然要求对违法犯罪的惩罚,必须由国家这样的社会公共组织来掌控,禁止或绝少允许个人实施私刑。
因此,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个人对违法犯罪的侵害予以防卫是否正当的问题以及如何判断正当的问题。
所以啊,这样的事以后怕是还少不了~
翻译、解读《明实录》,长期连载更新!
以及研究以明朝历史为主的各类文史问题,分享个人所收藏的各种电子资源。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
把影逝二度简单理解为类似“可以死两次”
不失为一种解释
但既不深刻,也不切主题
shadow die twice,影逝二度
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什么用来博人眼球或故弄玄虚的噱头,而是与主标题“只狼”一起,揭示了发生在中心人物狼身上的巨大心理转变,从而揭示作者想弘扬的一种生活态度
目前为止我在只狼有关的问题下面大致都没有看到与我相似的见解。全文比较长,码字不易,老忍者们要是匀的开时间,还是当个乐呵看看
闲话不谈,
要解释的就是这三个词
影是什么?逝又指代的是什么事件?类似的事件又如何发生了两次(二度)?
shadow 影
这是一个除了标题之外,在游戏的背景,剧情,人物介绍等所有文本中都没有明显出现的词。
很明显,影是一个深藏的喻体,理解了影,就理解了大半
影 可以是一个人,一个身份
影 也可以指一种精神状态,生存方式
影 是其“主人”体态行为的投射,是空无自我意识,逆来顺受,被他人意志侵占操纵的傀儡
影 是受物理“戒律”所缚,越不得光所划的边界半步,是被光监禁的困兽
分析过后,答案就很明显了,
影 就是 狼
影 就是 狼心中对主人无条件的服从,对戒律无原则的固守
是放弃了思考,舍弃了自我的自暴自弃,是唯教条(戒律)主义,全无自身意志的奴性
当他是狼时,
他是神子的保镖,狗腿子,奴才,是神子意志的代行,束缚他的是主仆间的服从关系
他是义父接近神子的跳板(把狼作为忍者献给神子),是义父接近不死的棋子(三年前欺骗并背刺狼来引神子发动龙胤,三年后打感情牌和戒律牌让你背叛),是义父征服苇名,名扬天下的武器(让你干掉永真和一心),束缚他的是戒律
狼就像影子一样,画地为牢,只是在被他人不停的利用的工具,只是盛放他人意志的空壳。纵使他的武技再登峰造极,也改变不了他精神上的软弱
die 逝
twice 二度
除了选结局之外,游戏中你需要做两次抉择
玩过的都知道,第一个抉择是一个假抉择,你只能选遵从戒律,守护皇子,如果你选前一个,狼会心说戒律绝对不能违反,然后你就只能选后一个,很多朋友都对此有些不解,既然两个都一样,你让我选什么选?
事实上,这个抉择很重要,两人的对话中,神子认为狼已经尽到了他的职责,从弦一郎手里解放了自己,接下来的断绝不死就自己来,命令狼趁早滚蛋
而狼在
认同神子断绝不死的做法
和戒律所缚这两个原因共同影响下,违抗了神子的命令,选择留下继续帮忙
这就意味这神子与狼间的服从命令关系不复存在,是表面上主仆关系的终结,
转而变成了类似志同道合
和狼自己心中由戒律所生的依附感
共同影响下的 盟友 混杂 依附 的关系
但狼确实是在这一个抉择面前按自我意志,背弃了主仆间的命令关系,第一次向外界的枷锁发起了反叛,是对过去逆来顺受生存状态的第一次改变的尝试。
这是影逝一度
这也是为什么这个抉择这么重要,你就算是假选也得选
这是第二个抉择
我们先不讨论be选项,因为这不是老贼想让你玩的
在这里,你选择违背戒律,不舍弃神子
面对抚育你,训练你,教导你的义父,你选择了背叛,面对束缚你,操纵你,利用你的戒律,你选择了违背
在天守阁顶与父亲刀剑相向的狼,终于完全挣脱了外界对自己人性与意志的束缚,甩开长久压在头顶的两座大山—主仆和戒律,转而为真正为自我意志所选择的正义而战。至此,狼身上的影完全褪(逝)去,他不再只是一个有两下子的无名之辈,转而成为了坚守自己的武道,能自由地为选择的正义挥剑的英雄
至此,狼背弃了戒律,不再依附任何人,是志同道合的神子的盟友,是鬼迷心窍的义父的敌人
这是影逝二度
有心的朋友先倒回去看看第一个抉择里你选的是什么
我的初中语文老师就教过我,前后巨大的矛盾中一定暗藏着主旨
两次抉择,从遵从戒律到违背戒律,主人公如此大的情感逆折,这其中必然直指主题,主题也被标题所暗示
我想这就是副标题“影逝二度”最合理的解释
其实关于提问“为什么叫影逝二度”,我已经回答完了
接下来我想聊聊主题
在此之前,我想向大家提一个问题:
为什么主标题叫“只狼”(sekiro )而不是“狼”(欧嘎咪)?(塑料日语嘿嘿)
毕竟“狼”才是主角公认的名字(代号)呀
全游戏仅有一个人管狼叫着sekiro
他是
苇名一心
为什么仅一个角色口中对主角的“昵称”却可以作为游戏的总标题呢?
如果你品一品两个名词的内涵
“狼”更像是“麻子”(让子弹飞),“柒”(刺客五六七),“澜”(王者)这样的“代号”,是为完成任务的名称低调化处理
而当你击败鬼刑部,老年苇名一心在剑阁中为你取的浑名“sekiro”,则更像是一个专指的“名字”,是一个“特指名词”。顺带一提,当时一心是并不认识只狼的(根据是:直到你打败弦一郎,到一心寝室时,他才会意识到你是枭之子)。所以这里的“sekiro”,完全是一心对一个陌生忍者的第一印象的反映,是下意识所取的昵称
sekiro是一个英文化的日语词,其中“ki”这个音节有“独”的含义,代指了狼的独臂,且一心仅凭第一印象就看出了独臂忍者身上类似于狼(这里是指动物)的特质。两个元素混杂,于是有了sekiro这个专属的名字
事实上,我们的苇名之旅,正是独臂忍者从被代号指代的工具人,蜕变为拥有自己名字的真正的人,的一场寻索真我的苦修
从代号到名字
是从“狼”迈向“只狼”的一次翻越
旅程的最后,在月色如炼洗,烽火漫苍天的芦苇荡,在整个故事的高潮,与你展开巅峰对决的剑圣一心,在对战中居然三次叫出你的名字(1开场cg我要斩了你,只狼!2二阶段 热血沸腾起来了,要上了,只狼!被打败后 做得好,只狼)不可谓不强调你寻我之路的成果。
事实上,将剑圣一心本身作为关底boss本身就是对“回归人性,求索真我”主题的压扣(因为一心是唯一自始至终把狼当成独立个体的人,除了起名,还包括让劝狼不要堕入修罗,将最后的苇名无心流传授给狼)
在游戏其他角色的经历中,亦有对主题的渗透,同时对于结局的选择,我也有跟大家不很一致的答案
下次再更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