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如何看待江歌母亲称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拒接法院起诉书?对诉讼会产生影响吗? 第1页

  

user avatar   jin-ji-de-lawy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青岛区院的做法有点意思 ,

这里面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地方:

【拒收之后并不必然要走公告】。

从世界范围来看,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当事人主义,即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由当事人自己来完成,另一种是职权主义,即送达由法院来完成。我国属大陆法系国家,按《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典型的法定职权主义。

《民事诉讼法》第七章期间、送达:

有了解法律实务的朋友应该知道,法律文书被拒收的比例是不低的。毕竟大部分时候,争议双方都心知肚明,有没有道理不用非到法庭上才有定论,公道已在人心。


发律师函也会遇到这个问题,很多时候我们和法院都要感谢看门老大爷,他们的勤勉履职解决了送达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帮着签收了不计其数的法律文书)。

当然也有被告找不到人的时候,比如被告不在身份证上记载的住址居住了,换了电话号码,搬到别的城市失去联系。这时候没法子,只能采用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通常是用来兜底的,可以说是穷尽其他手段无法送达时才用。

虽然我对公告送达的实际效果始终持保留意见,毕竟普通人没事谁会天天去盯着《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公告网以及法院自己的公告栏呢?

但好歹形式上到位了,也算仁至义尽。

那么回来看江妈妈和刘鑫的案子,公告送达是必然的选择吗?

如果刘鑫就在那,只是拒绝签收,完全可以选择留置送达。现场邀请两名见证人,拍照摄录说明情况之后,放下转身就走。

可是法院选择了最终解决手段——公告送达,

颇有点广而告之的意思,

个中深意......或许,是为了让大家都知道刘鑫的新名字?


user avatar   ath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怎样理解这句话?从这句话来看,应该如何与女人相处?


  

相关话题

  怎样提高英文法律文书(主要是Research Memo)的写作水平? 
  如何看待两高联合印发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对强奸罪从严把握缓刑适用? 
  如何看待四川两女子偷衣服被曝光假扮警察来付款,并要求删视频的行为? 
  如何看待李佳琦所售美容仪涉虚假宣传?李佳琦需要承哪些责任吗? 
  在沙漠抢劫,结果被抢劫的人饿死了,那算杀人嘛? 
  当地时间6月29日,「孟晚舟案」再次开庭,听证进入关键阶段,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如何系统了解西方民主政治理论? 
  熊孩子踩坏阿斯顿马丁引擎盖,维修报价 80 万,车主索赔 25 万,但家长只愿赔 3 万,该怎么办? 
  飞机即将降落女子在厕所化妆 30 分钟仍不出来,这种情况是否涉嫌违法?该如何合理劝说? 
  如何看待周立波自曝验毒结果阳性?周立波真的吸毒了吗? 

前一个讨论
如何评价4月5日王瑞恩和曹丰泽的直播辩论?
下一个讨论
如何理解《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正式被废止?





© 2025-02-21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5-02-21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