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一般情况下,把一个律师写的东西拿来给同行们观摩一下,大家对他有几斤几两,大概就心中有数了。但说句实话,除非是委托人本身的个人素质极高,或者是委托人自己也懂法律(例如内部设有法务部门的公司)。否则,委托人本身是绝对没有能力鉴别律师水平高低的,而这种情况至少占90%以上。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如何展现自己的专业水平,如何取得委托人的信任?或许各位律师都有自己的方法。据我个人总结,大概包括了以下几点: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能够准确理解委托人的意思,将他们口语化的表述翻译成法律语言,然后依据法律给出准确的答案。
例如,委托人说:我送货给XX厂,他们本来该给我货款,但他们现在没有付,所以现在想去要回这笔钱。
律师听到了这几句话,脑子里就要开始转了:
(1)送货可能属于买卖合同,也可能属于承揽合同,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到底系是什么?
(2)合同关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有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没有明确的交货期限、付款期限?
(3)委托人到底送了多少货,有没有书面记录,有没有对方签字确认?
(4)货物的价格是多少,是怎么确定的,有没有经过双方的认可,例如对账单?
(5)对方有没有付过款,或者打过欠条什么的,我们有没有给对方开过发票?
(6)双方有没有对账记录,或者是往来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等信息?
(7)如果要起诉的话,就得确定一个明确的被告,对方的主体类型是什么?是公司、合伙、个体工商户,还是其他类型?
(8)如果要起诉,还要确定管辖。双方当事人有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仲裁院?如果没有,那么对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在哪里,合同履行地在哪里?
看吧,为了确定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律师脑子里就要考虑这么多问题。怪不得有人说,律师是一个“你问他一个问题,他会反问你十个问题”的人。
等这些问题都确定了,我就能给一个回复:“您这个问题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往来的订货单、送货单也是齐备的,双方每个月也都有对账确认。这样这个诉讼就可以打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条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未付货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损失。如果您打算起诉,那么这个案件应当由××法院进行审理。根据我们的经验,一审大约需要×个月。为了确保您能够受偿,我们建议您搜集对方的财产线索,我们可以为您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以便执行。”
当然,这个例子是最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刚毕业的新人都能做。但即便是老律师,有的似乎也不能如此思路清晰地协助委托人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所以就更不要说,在复杂的案件中能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要害的律师是多么凤毛麟角了。
其次,是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保持谦虚和克制。
正如前面所说,律师限于自己的专业范围,不见得能够对所有问题都有深入洞见。而即便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也很可能会遇到之前从未遇到过的问题,这意味着没有现成的答案。但委托人就坐在你面前,他可能很焦急,也可能很沉着,但无论如何,他正在等着你给一个回复。怎么办?
在这个时候,直接简单粗暴地说我不知道,无疑是不妥的。委托人来找你,就是希望能得到一个看法。哪怕是不成熟的看法,也比畏畏缩缩不敢给出意见要强。只要末了着重提示这个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论证,又有谁能说这个律师是错的呢?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目前中国广大律师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以“包赢”混饭吃的。这些律师有很鲜明的特征,他们常常出没于各基层法院(区县级)甚至于派出法庭,他们总是穿着非常不得体的着装,们的发言绝少提到准确的法律条文,但三句话不离“这个问题肯定是......”之类的口头禅。对他们来说,如果案件赢了,那就是我水平高、人脉广;如果案件输了,那肯定是法官收了黑钱,然后他们会鼓动当事人去闹事、去上访......总而言之,这种“热情奔放”的律师有毒,委托他们真是倒了大霉。
再次,不管是在有利还是不利的情况下,永远都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解决问题,不是100%达成委托人的期望。说老实话,什么事儿都能100%达到,已经不是人了,是神。作为普通人,我们很有可能抓到一副臭牌。那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尽量减少损失,就已经是万幸了。所以拿到一个案子之后的第一件事是评估,设想如何解决之,并论证各个方案的可行性。而制定方案、执行方案的能力,就是律师的核心竞争力。
诉讼很像下棋。不能只下眼前一步,要看全局,要预测对方的行动,还要对可能有的反抗予以反制。在有利的情况下,要考虑如何扩大战果;在不利的情况下,要考虑如何减少损失。但不管是有利还是不利,都要谨小慎微,谨防阴沟里翻船。
最后,保持对法律最本真的热爱,以及待人的真诚。
我有一个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前两天我们在聊天的时候。就聊到他们公司为什么聘我。他们说,其实他们还找过某个老律师,但那个律师连公司有什么需求都不问,开口就是咨询按小时收费,这样让公司上下都觉得这个人太势利。相反,我有什么问题都尽量解答,不能解答的也很快推荐合适的律师,让大家觉得很舒服,于是最后就聘了我。
而我也见到很多律师,已经转去经商、从事社会活动之类的,徒留一个律师的头衔挂在事务所。我不好说这是错的,毕竟人各有志。但刀不磨毕竟会锈,而法律这行知识迭代又特别快。几年下来,或许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政治家、交际花,但还是一个律师吗?这恐怕就见仁见智了吧。
用我的电子邮件签名来结尾吧:
我是刑事法官,就只说刑辩律师专业性的体现。
仔细想想,完全可以用一句“经验丰富”来概括。经验是一个律师专业性的基础,它包括很多内容,如流程经验,人脉,业务积累,应变能力和交际,等等。
一、流程经验
诉讼法所规定的流程毕竟只是个框架,而实践中各司法机关的操作都有所不同,而这正是一个专业律师要掌握的基本内容之一。
如前往看守所会见,有的看守所一去就能见着,有的需要先找某部门盖章批准(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少),有些敏感案件甚至还需要办案单位同意;看守所的会见时间是多少,有多少提审室,是否需要等待;看守所里的环境、伙食、生活条件如何,主要关押的都是哪一类犯罪的嫌疑人(虽然与案件无关但却是当事人家属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如阅卷,卷宗材料大概有多少,某办案单位的复制证据条件如何(有些检察院公诉人直接把自己摘好的证据刻盘给律师,但多数还是要律师自己复印),是否允许拍照和复制光盘,是否需要预约
如案件的移送、立案、排期、举证,要向谁了解进度,如何提交材料,一个案件逮捕后大概多久会移送审查起诉,法院立案后多久会排期开庭,由立案庭分案还是内勤分案,等等。
这些尽管是一个律师在从业后必备的最基础内容,却反映了律师从业的办事效率和工作态度。
我在工作中最常见到的不专业表现是:一个律师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交了委托材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之后,便不闻不问。至书记员打电话催促,他还很理直气壮地强调自己已经在审查起诉阶段交过材料了——他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自己来立案也不知道。
同样类似的情况,还包括有的律师以为只要向司法机关提交一次委托材料即可,于是当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我问被告人家属是否有请律师并要求他们通知律师来交委托材料时,常有律师打电话来问:“我不是已经交过给公安/检察院 了吗?为什么还要我再交一次?”——他们不知道交给前几手办案人员的委托材料都被办案人员留存了,不会移交给下一手。
二、交际:沟通和表达
律师的谈吐是反映其专业性的最直接方式,不仅仅是表达的内容,还包括表达的方式,如说话音调、语气等。
由于很多地方在诉讼程序中的实践操作很不同,律师在前往不熟悉的司法机关办事之前,通常会先打电话确认一下,但如果遇到接电话的人态度不友善,就很考验律师的交际水平了。
我曾有一个案件让书记员通知开庭,当事人家属多次打电话来确认,书记员很不耐烦,最后大概是律师又打电话来问,书记员很不耐烦地说了一下开庭时间和地点,没等对方再说什么就直接挂电话了。过了一会,那个律师打电话给我,也没质问书记员态度不好那事,先解释说自己是当事人家属刚刚委托的,而家属普通话又不好也没听明白法院通知的内容,所以才会反复打电话来问,并为打扰我们工作表示歉意;然后询问案件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会不会当庭宣判,阅卷要不要预约,他有新的证据在阅卷时一起提交可不可以……等等,说话没有丝毫拖泥带水,也没有在同一个问题上重复说事来浪费时间,整个过程双方的语气都很平和。后来在开庭之后我问了他,才知道他是先通过114查到本院立案庭电话,然后打那个电话问到了该案的承办法官姓名和电话,才最终打通我的电话。我瞬间就对这位律师产生了几分敬意。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例如在开完庭后想让家属与被告人说几句话,在办事时正好遇到相关人员忙着其他事情或者正好不在,在正当理由被拒绝时侧面通过其他方式达到同一目的,都是很考验律师的沟通能力的。
此外,一个律师的表达能力也很重要,不仅仅在于语言表达,更重要的是表达内容的逻辑性、完整性、侧重点等方面。
有一次我和一些同学吃饭时,座中有位A律师和几个刑事业务方面的人聊起一宗绑架案的定性问题。A律师代理的是被害人一方,他先用几分钟的篇幅述说了自己见到被害人时觉得他很可怜,就听了被害人的经历并以极低的律师费用代理;然后强调自己在代理过程中取了很多证;接着说被害人被绑架后伤情很惨,钱也没追回;最后说法院居然只认定是抢劫,而不定绑架,多么没道理……并且把一些与案件无关的细节翻来覆去地说,前后说了近半小时。
B律师则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话:“绑架罪是要以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向家属发出威胁,但你刚才说被害人当时是被逼着打电话说自己赌输了钱要家人汇钱,完全没提及自己有生命安全这回事,这明显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法院的判决结果没问题啊。”
高下立判。
还有,律师在与办案人员沟通案情的过程中,通常办案人员(尤其是法官)不会明确表态对某一有争议问题的看法,此时律师能听懂对方的话外音也是很重要的。
三、应变能力
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尤其是一些争议较大的案件辩论过程中,双方互相辩驳观点,尤其是有时候法官还拉偏架的情况下,律师的临场反应也是对专业性的考验。暂时没想到合适的例子。
四、业务积累
正所谓律师一开口,就知有没有。这部分内容才是一个律师专业性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从事法律服务的基础和倚仗。
1、知识积累
首先,对专业知识有充分的了解。
如刑辩律师,至少要知道某一罪名的演变过程,其前后有多少个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实务中往往存在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司法问题的情况,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非法经营罪,有些入罪行为是规定在《关于XXXX的通知》中的。如果对这些内容不熟悉,即使在办案时检索法律也容易出现遗漏。如生产假烟的行为同时涉及到多个司法解释,如果对相关内容不够熟悉,则很难找齐相对应的法律文件。
其次,对实务做法有充分了解。
法律问题并不是非对即错的唯一选择,很多都存在极大的争议,或者标准不一,而实践中各地司法机关通常会对一些比较明显的争议问题作出实务上的做法和经验总结,但此类经验总结往往只是在司法机关内部流传,通常在互联网上搜索不到。律师对此类经验总结的了解和掌握,也是其专业性的体现。
再次,有足够的案例积累。
一个专业的律师不是纸上谈兵,而是要靠足够的实战案例一点点积累起来,没有上百个案件的实践操作,恐怕连入门都谈不上。
最后,专精某一专业
法律专业繁多,只有专攻某一方向,才有可能在这一领域上称为“专业”。房地产,知识产权,财税,医学……都是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去研究的,而这些方向之间虽然共用同一部民法或刑法或诉讼法,彼此却也没有太大联系,只有全身心投入到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领域中,才有可能在业务上达到“专业”的高度。
2、灵活运用
掌握了足够的知识和实务经验,更重要的在于能否在具体办案中运用,尤其是刑事审判中的一些复杂案件,有罪无罪,此罪彼罪,刑轻刑重,涉及程序法和实体法上的具体运用,只有专业的律师才能理清头绪、把握重点。
3、审判评估与预测
这其实是当事人最关心的内容,也是评价一个律师专业程度的有力标准之一。
如刑事案件中,证据情况是否有进行无罪辩护的可能或价值,罪轻辩护有没有可能争取到缓刑,犯罪数额有没有可能降低,大概的量刑幅度是多少,都是可评估的。而专业的律师,自然可以根据对案件的评估制定诉讼策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例如,对于案件定性有不同看法,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提出对定性的不同意见作无罪辩护,也可以同意定性只做罪轻辩护争取缓刑,就要先评估两种做法分别带来何种风险,再作出更有利于当事人利益的选择。
好像越说越歪楼了,在刑辩律师的业务水平方面,可参考我以前写的,不多说了。
刑辩律师在案件审理中能做什么? - 我坚信不疑的自己 - 知乎专栏 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如何辩护? - DoonnerDie 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