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跟随__群体诬陷、网暴同工的人们,
终于某天,你们发现普通人也将身处随时被陷害境地。
然而此时,我却已心灰意冷。
具体到本案件,山东该地公检在处理王某文案时,给予了同工非常的惊艳: 少捕慎诉,采用了指定居所的强制措施,为之后案件的处理创造了灵活的空间。
然而,对于已经批捕的张某。
相信看过我以往普法内容的,都会明白目前的时间点,脱罪已不乐观。
杜绝按闹分配,审慎处理舆情案件,灵活采用强制手段,“少捕慎诉”,
严肃处理诬告、诽谤行为,
方是避免类似问题的方案之一。
她发的太晚了,他老公在口供上估计也被找出了可以根据女权意志定罪的点,很难救回来了。
我和我老婆已经确立共识,无论我两谁被人陷害进去,都会死口不认,都绝不会签什么认罪书,对方都会尽各种手段去捞人,并且让诬陷者和客观上助长了诬陷的公权力付出代价。
信息时代,果然传播度高,效仿频繁,大家集体上网写叙事文,说不定也是可喜可贺的事情。
因为她现在他老公是利益共同体了,你以为她是为她老公发声?她是在为钱发声!
阿里女员工事件终于等来张某妻子的发声了。张某是这个事件中目前唯一一个有可能被判实刑的人。这简直就是智能手机之间打架,最后死得却是卡片相机的典型了。
张某妻子发声的要点和王某妻比较类似,主要是说周女主动勾引,对周女喝醉进行存疑。但是张与王不同的地方在于,张某在27日晚是被监控拍到了有猥亵行为,只要周女一口咬定非自愿,喝醉了,张某就真是百口莫辩了。只是张妻说得之前手拉手行为,还有暧昧行为,也还可以通过第3方人证,和视频证据来证明来进行佐证,期望司法机关不要被舆论裹挟,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要冤枉一个人。
张妻还有几点说得很好,需要引起注意
第一,弱势群体不应该以性别划分。现在事情越来越清晰,阿里周女绝不是什么无辜受害者,也绝不是什么弱势人群。结合最近货拉拉事件,杭州网约车女乘客跳车事件,西安地铁事件,网络舆论都无脑站女方,一些自媒体带节奏,制造男女对立,收割流量。甚至部分官媒都不等警方结论,直接下场站女方给警方施压,这种社会舆论风气必须要纠正。
第二,张某在婚外和别的女人暧昧,张妻可以骂他,惩罚他,和他离婚,这是她的权力,但是这不代表别人就可以给他头上扣屎盆子,诬告他。现在部分舆论甚至开始指责张妻还出来给渣男发声,张妻的发声是一件很正确的事,自己的老公犯了错,作为妻子可以惩罚他,但是别人给他扣屎盆子,这种事坚决不答应。
期待司法机关还原真相,秉公执法,出轨不是犯罪,但诬告是。
唯有小作文才能打败小作文,
这样下去,只能搞得大家都不敢相信小作文了。
1、发声要趁早
刑事辩护有黄金48小时一说,可见时间紧迫,事不宜迟
如果是同时发声,可能效果会更好一点。
不过想一想,一时之间,竟有三篇小作文同时出现。
都不知道该如何相信了。
2、切勿偏听偏信
严格来说,小作文算证据吗?
不算,只是当事人的复读和写作。是不是掺杂着个人情感、偏好,有没有春秋笔法,那都是必然的。因此按照证据规则来说,这个证据的证明力有无都是一个问题。
但是要打舆论牌,不发声似乎也不可能。
支持张某妻子发声。
希望依法刑罚诬告犯。
周某对王某的QJ指控,是恶毒的严重刑事指控。J方调查结果表明是诬告。应该对这种堂而皇之的诬告以刑事惩处,法律尤其刑法不该是儿戏。
此外,周某小作文被证明与事实各种不符、谎言百出,周某信用早已破产。很难不认为张某大概也是被周某诬陷。
总之,
希望王某反诉周某诬告。
希望张某反诉周某诬告。
更希望有关部门公诉诬告(与诽谤罪需自诉不同,诬告陷害罪本就是公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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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同意张某妻子想表达的: 想当然基于性别就把女性当作弱势方照顾,这很荒谬。如今社会,资产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强弱,才是真正的强弱。比如,无论相比跳车女,抑或那些女审讯者们,被长时间羁押、被强行法援、无法接触外界、遑论那所谓认罪及判书、靠着起早贪黑的血汗养一家八口的国男货拉拉师傅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尤其对于性诬告事件,meetoo恶劣诬告事件因缺乏反制而越发猖獗,已越发让法律蒙尘。这方面,男性才是弱势性别,无论因为规则苛刻男性,抑或因为执法者对诬告不严格执行反坐,总之就是,国男,被强势性别零成本想当然诬告随意折腾,就连小作文发声也得靠强势性别才更有音量和认可度。这个社会,是该重新学会最起码地尊重华夏男性了。
最近的一系列事情是女拳数年工作的变现。
微博每天保持侮辱,污蔑男性的环境已经四五年了,直到现在女权真的开始把这几年积累的舆论优势变现,刀真的架脖子了,绝大部分男性才感觉不对劲,才开始觉醒,才开始行动。
我们看到女权拿了很多舶来品理论来输出给社会,欧美、日韩的女权理论被她们照搬到中国,嵌入了中国社会。好笑的是理论原产地的男性都自然而然发展出一套应对策略,但恰恰一时反应不过来的中国男性没有。
于是她们的言论就像入侵物种一样势如破纸,把控了社会舆论,造就了手握“宝剑”任意妄为的女性。
希望大家意识到,在这样女性越界的情况下,女权就是个贬义词,反对女权是正义的事情,不要放不开,你郭楠自己就是弱势群体。
哈哈哈,张某妻子终于出来扔深水炸弹了!
这下热闹的,此案的三方当事人中其中两个男方当事人的家属都站出来发声了,那么,仅剩下的女方当事人的丈夫难道就不打算出来凑个热闹和我们吃瓜群众唠叨唠叨周某是如何的冰清玉洁洁身自好忠贞不渝的吗?
全文通篇写的不错,事情经过描述清晰,质疑点选的也很到位,质疑逻辑也很圆顺。
不过有两处遗憾和瑕疵:
一是不该在小作文最后给自己老公张某立人设,更何况是立关于“人品”不会强制别人的人设,还不如说“或许我老公有点花心经不起诱惑”更能令人理解和原谅。
二是没有针对第二天上午应邀前往酒店与周某在密室共处96分钟的情况提出质疑,关于这段情况完全可以增加几点强大而有力的质疑,包括但不仅限于:
1、在这密室96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警方通报说是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那么请问:周某为什么没有反抗也没有呼救?这可是在亚朵酒店房间啊。众所周知,像亚朵酒店房间的隔音条件都很一般,若是周某大声呼救,边上的住客和酒店服务人员一定能够听到呼救。
难道周某在这96分钟中就是如此默默地享受着我老公的“强制猥亵”???
2、周某的内裤是怎么被我老公带走的?这内裤是原来穿在周某身上的还是放在其他地方?是我老公从周某身上脱下来的,还是周某自己脱下来的?
这一点对我老公很重要,关系到事情性质。也对我很重要,关系到我对我老公的重新评价。
如果这内裤是我老公脱下来的,那么很可能我老公涉嫌的是“强奸未遂”,这是远远比“强制猥亵”更严重的罪名。
如果不是我老公从周某身上脱下来的,而是周某自己主动脱下来的,那么你现在指控我老公“强制猥亵”你,你岂不是就是猴子派来搞笑的逗比吗?
3、周某的内裤为什么会被我老公带走?是周某当作礼物赠送给我老公留作纪念的,还是内裤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痕迹需要我老公帮助处理?
如果这起事件不是发生在阿里!原本只是一件普通的治安事件,原本济南警方都已经审讯完王某并释放;
大家都以为是周某放大了事件,才造成了现在这么大的社会影响力;
大错特错!
周某的种种行为一直是在公司内部谋求解决(食堂传单控诉的也只是几位高管)诉求也只是开除王某!
真正把事件扩大到全国人民视野的是人民日报等主流官媒,依稀记得人民日报在事件尚未司法定性前给出的定调是“阿里不要妄图把自己当韩国财阀试图控制一切”和“不要妄想大而不到,一鲸落万物生” “性侵女员工”等!
原本只是一起尚未结案定性的案件,被迅速升华成诡异的某种批斗大会,乌泱泱的舆论开始喷向这家公司;
直到案情出现一丝反转,周某8000字小作文谎话连篇;
更诡异的来了,不知道为什么这起案件又变成“女拳”与“国男”之争,而且愈演愈烈!以至于真的迅速出现两派分明的界线!
你问我这起事件怎么看?
经过这么多场闹剧,我看到一群乌泱乌泱的人,每个人都在寻求一个身份,时而化身反资斗士,时而化身女拳,又时而化身国男拼命三郎,这里面又有懂法的和事佬,还有像我这样看的瞠目结舌的群众,但绝大部分人选择了沉默,但心里不免有一丝丝寒意!
我从未觉得阿里有什么了不起,它操控不了什么,相比人民日报旗下踏浪青年专栏的编辑“向某”,阿里太逊色了,向某只需一篇锐评就可以让阿里持续活在被舆论指责的阴影下;
一起来欣赏一下8月9号那篇燃起熊熊大火的雄文最后一段:
讲真,如果“人民”里面包括我,我不希望在这些似是而非的事件里被代表,人民这个词也不应该被滥用,人民这个词也不应是媒体人随拿随用的锤人工具;麻烦下次克制一点,专业一点,讲点法规程序再带节奏。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