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事件到现在已经完全进入带节奏的死胡同,因为太多问题没有给大家一个合理解释:首先王某文到底做了什么?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却被追究15天的行政拘留。既然周某已经把这件事公开化,那么久有必要让大家知道王某文到底干啥了,以至于被拘留却不至于犯罪?
其次,周某在出租车,在酒店,是不是主动勾引王某文?因为按照常理和道德,女方有没有那方面的意思表示,男方的做法所体现的主观错误完全是两回事!就像你捡到钱和从别人口袋里往外拿钱!既然周某已经把这件事扩大化,引发了如此大的社会舆论,就要承担扩大化的后果。针对王某文妻子所提出的质疑,到这个时候,当然要有一个说法,这个事可以公安机关公布,但我想,最好是周某自己开微博跟大家说明白,你到底勾没勾引人家。勾引了,你之前说的王某文强奸猥亵就是错误。错了就要勇于承认。
有个问题希望有大佬回答一下。
1、王某在第二次进了房间的时候一定和周某发生了搂抱这些动作,这些从王某妻子小作文和警察最后判罚可以确定。
分歧在于男方认为女方同意了,女方认为男方是趁酒醉强制猥亵。
2、女方第二天报警进行了验伤,没查到强奸的痕迹,释放了王某,那么有两种可能。一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王某猥亵,二是判定女方自愿,这个从男方口供,女方行为外加脖子上的草莓印都能佐证。
然后离奇的转折来了,第二次报警增加了女方离奇的行为外加第三方供货商的口供,基本可以判定女方有蓄意诬陷王某的嫌疑,那么是用什么证据来判定王某的猥亵行为呢?
现在这种玄幻的事情已经发生两次了,
货拉拉警方调查之后释放司机,然后事情闹起来了抓进去。
阿里这事警方调查了后释放男方,然后事情闹起来了抓进去。
所以理论上很多案件男方和进去就差女方再闹一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