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急着愤怒,这个新闻报道角度很诡异。
在我看来,个别人在故意挑事情。耸人听闻,制造矛盾,获取流量。我看了这个媒体的微博,社会新闻里几乎每条文案都是或充满争议,或带动着情绪,或耸人听闻,让我们忍不住想点进去看看。
其实,这个新闻的常规角度可以是:
所有的正面角度不用,侧面角度完美避开,精心选择了一个引发性别争议的诡异角度窃入,这个文案的撰写者非常的鸡贼。
流量暴了,对吗?
这个新闻的角度,居然是报道一个所谓的网友,含沙射影救人男子行为不当,而且是性别相关,刻意挑动女拳对男子的救人行为发起质疑。
我有理由怀疑,这个所谓网友是否存在?
录像看了,估计100个知友里有99个认为这个男子没有问题。
我觉得新闻媒体一定要有操守,应该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弘扬正能量,而不是为了流量,不惜挑动社会矛盾,制造群体之间的对立和争吵。
看配新闻照片的诡异角度。
品,你们细品。
这种事情只能说污者见污,但是问题来了,这个新闻的原微博下面都是夸的,哪有什么争议?新闻媒体说有争议就是有争议了?
高度怀疑是有争议的网友就是媒体假扮的,就是这帮媒体想搞风搞雨,搞得人心惶惶,为了流量带节奏,最终做好事的人都会掂量掂量了,媒体的社会责任感何在?
中国媒体就是这样,要么是被爬飞机的美帝内鬼占领,要么是震惊又赢了的UC部。
现在可不是安逸的日子了,时代在前进,文宣口是应该整治整治了。
极目新闻是原来的《楚天都市报》,在武汉也是挺有名气的。
我大学那会儿就被《楚天都市报》给害过一次。
因为大学时有点新闻理想,在04年前后,和朋友办过一份地下杂志在大学里贩售,三五块一本,算是收回印刷成本。
不对肯定是不对,新闻曝了也就曝了,说是非法杂志也没错。
但这位记者偏偏要在新闻里加上一句:“一男青年表示,该杂志销量可观,获利颇丰”
这话不仅不可能有人说出口,更不符合事实,但就是硬生生被捏造出来了,还堂而皇之上了报纸。
虽然后来毕业做了记者,但依旧无法原谅这种所谓的“职业行为”。
没事找事,胡编乱造这不是什么行业习惯,更不符合基本的人伦道德。
转眼算算这事已经过了快20年了,那个当年胡编乱造的记者,躲在这个名为姬栋(即该报的机动部)的化名背后不知是否安好。
作为业界知名的顶级都市报,鱼龙混杂在所难免,但新闻是写给历史看的,你今天哗众取宠骗点工分,也许十几年后有人还在半夜默默骂着你祖宗十八代。
多行不义必自毙!
啧啧啧~ 你们一群人高票顶救人的当事人,毛用都没有。节奏已经被自媒体带起来了,哪怕100万个网民里99万个都知事理,只有一万被带节奏,这一万也能玩死他,当事人接下来唯一的结局就是不停地被人戳脊梁骨被女拳网暴,直到社死为止。高票答案就算顶到100万赞,也抵消不了当事人正在以及将会受到的网暴。
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官方下场处理,抓捕带节奏的自媒体公众号,对事件官方定性,矫正事听,杀一儆百。然而这么做的问题在于自媒体多如牛毛,官媒要正视听正得过来么?残酷的事实是,既然郭嘉放开舆论允许自媒体,无非就是看中了大批没有工作也找不到工作的低素质人群能有个地方可以恰饭,充分利用目前畸形发展的互联网产业,带点货、分一点羹。自媒体的低素质郭嘉是预料的到的,与就业率相比,自媒体低下限、带节奏也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很多自媒体的题材也还是很符合宏大叙事的需要的嘛~ 哇哈哈哈
所以各位没啥好义愤填膺的,过段时间就过去了,上次那个少年救三少女挂掉的热度不是已经下去了么。这少年毕竟是挂掉了,要是没死,估计也是被带节奏说他下水就是为了摸三个女娃。哇哈哈哈哈
我在很多问题下说过了:
强烈建议不实报道入刑。
强烈建议恶意的、虚假的、玩文字游戏的报道需要赔偿。
新闻媒体需要监管,不仅是事实监管,更需要道德方面的监管;
同时也需要惩罚。我想,辨别你到底是蠢还是坏,是有办法的。
你说有网友说,那别人起诉的话,请给出“那个网友不是你及你利益相关人”的证据。
否则就等着赔钱吧!
立法部门赶紧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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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随手写的一个回答好像挺热闹。
我来补充一下。
1,有人说是文字狱。法律执行和文字狱是两码事,就好像现在受限于国家经济的人民币发行和明朝时候由朱棣一言而定的纸钞发行也不是一回事。
2,也有人说,事实确实不好判断。那我觉得,起码有两点是可以做到的:
1)加大热门新闻事件对人造成的伤害的赔偿力度。不要只是个诽谤罪,几千几万就过去,而是要根据你的点击率和阅读量,几十万、几百万赔偿起来。网暴的后果,很可怕,而一篇点击率很高的稿子,收益也很高。几万块,还买不到那些文章的阅读量,也给不起打官司的律师费,所以大部分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如果能有个几百万,赔得他们倾家荡产,受害者可以发家致富,那以后你再恶意报道试试?这叫用利益去驱逐恶意。
2)自媒体新闻报道必须持证上岗。考证,是我国特色。规范行业,从考证开始。以后凡是“新闻类”的事实报道,要加上证件编号、报道人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可以算作“新闻报道”。有人可能会觉得加不加没啥区别,不,我认为这是一种威慑。如果一个人的稿子被举报多次,经过核查后取消他的证件,这样读者就能简单区分出,这个人的“新闻报道”没有证件背书,可能是假的。这不失为一种简单的真伪判断方法。有证书的,当然也可能是不对的,但是没有的,基本就不用看了。加大自媒体准入门槛,筛选不合格自媒体,净化空气。
根据我对部分媒体的了解,新闻中:有人认为他在救人中,手部靠近女童隐私部位。一网友称,“救人是好事,手确实应该把双腿抱起或者下来一点都好,否则真的容易引起误会。” 这句话中的“有人”和“一网友”,就是媒体小编自己。
“优秀”的小编不仅会追逐热点话题,更厉害的是从一个非正常人的角度发现并创造话题。
真正引起热议的不是这位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是否恰当,而是这位小编创造的这个话题该不该骂。有人骂,就有热度,小编的绩效也就完成了,晚餐可以加个鸡腿。
那么小的女孩,在情况不明的生死关头,没啥隐私不隐私的,别说隔着裤子,就是不隔着,也是把条命保住再说。
至于说救下来了,回头看,情况也没那么严重,再晃过神,女孩也不小了,裤子又短又宽松,我说那位大哥,当时是不是扶住膝盖往外送,会显得更加考虑周全一些呢?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已经这样了,孩子没事就好,可别在说了,越说对孩子越不好,对这位救人大哥也不好。
退一万步说,就算揩油,也没多点儿油水,脖子卡住了,揩油就揩了吧,教育小女孩,以后别那么二百五,有事就喊,“叔叔,你蹭着我妹妹了,不舒服。”
有些媒体,为了流量不择手段!
在头条号、企鹅号这一类自媒体遍地开花之前
标题党是很少的。官媒也是严肃的。
自媒体泛滥之后,有些连小学语文考试都不及格的“作者”加入了媒体大军。
认认真真写吧,没能力
只能靠一些无底线的内容来获取流量,赚上一顿早点钱!
受众的阈值也被拉的越来越高,这些人也不再满足只在标题上做文章,开始歪曲事实,狂带节奏。而且角度刁钻且怀着满满的恶意。
这下好了,直接拉低了整个媒体的底线!
大家都说互联网信息充足,我看其实未必,只能说无用信息和垃圾信息充足。
有时候在想,老子说:使民无知
这个意思是不是让大家远离垃圾信息,无用信息呢?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孟子·离娄上》
翻译:
淳于髡说:“男女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制吗?”
孟子说:“是礼制。”
淳于髡说:“嫂嫂掉入水中,要伸手去救援她吗?”
孟子说:“嫂嫂掉入水中而不救她,是豺狼。男女间不亲手递接东西,是守礼制;嫂嫂掉入水中伸手去救,这是权宜时的变通办法。”
社会的发展不仅没让人的头脑跟上,反而让屁股越来越歪了!
救人之前先童子拜佛,再野马分鬃,然后大漠孤烟?
最后人卡没气了,又得说见死不救的畜生!
你看活着得有多难?
救人三思思的不是如何救,怎么救?
而是不要碰屁股,不要碰脸,不要碰咪咪,不要碰蛋蛋,这一套得像程序一样跑一遍,
然后你发现能拉能拽的也就手和脚。
以后看到女孩卡脖子赶紧喊个大姐来,
至于死不死那看造化,
免得那边卡的要没气了你说我想入非非。
南京彭宇开了个好头,
平板大姐续了个好貂,
以后真是好人越来越少,
不做恶就已经是天大好人了,
以后再捡手机我不会还搞不好起诉我看隐私,
不如关机卖个尸体去它妈的!
该立法了,
拳师和伪专实在是膈应人,
几千年提倡的道德怕是要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