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的当事人中,最难以沟通,思想最为极端的往往就集中在50、60后这代人。你跟他讲判决,他说判决不公,你跟他讲法律他说法律规定是错的,你跟他讲道理,他就只讲自己的道理。而调解中发生动手、互殴、打骂当事人、法官等情况的,也是多发于这个年龄段。
很多人说是“坏人变老了”,其实他们不是坏人,只是极度缺乏社会化教育的人。
历史原因使这代人很少受到高等教育,77年恢复高考以前,我们的教育处在一种混乱的状态,在人的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没有正确的道德指引和规则意识的形成,以现在的视角回看那个时候,会让人感到心酸。
而这代人,逐渐的进入老龄化行列,从资历和年龄上,从中国的传统道德上,这个年龄的人应该是被尊重、被照顾的人,但因为教育的缺失,使他们无法正确认识自己在社会上应当扮演的角色。
受教育水平低的表现之一就是一元化思维,无法辩证的看待问题,因此经常导致错误归因。他们会把自己经历的一切苦难,转化为对自身以外的整个世界的仇视。无法换位思考的他们,会因为“错误归因“使自己的情绪进入极端化,加之缺乏规则意识和自控能力,极容易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
这起案件法律关系太简单,已经不用去分析。但背后隐藏的隐患却需要我们去思考,这一代缺乏教育和自控力的人们渐渐变老,如果说年轻时他们还可以自负的认为自己可以支配很多事情,那么在变老后,当他们发现自己逐渐被边缘化的时候,在逐渐发现自己在这个社会越发无力的时候,他们就会将情绪释放的对象,转向那些比他们更为弱小的对象身上。
虽然不愿承认,但随着这些人慢慢变老,类似的事情可能还会发生。
1966- 1976 的十年“文革”期间,高考的统一招生考试制度被取消,代之以工农兵学员的推荐入学制度。由于缺少正规的统一考试,招生院校也就无法对考生真实文化水平进行有效核实,其结果必然是部分学生无法达到大学本科培养目标,还形成了对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比如在1972 年曾有调查人员指出,北京大学历史系 1970 级工农兵学员 56人,其中高中程度10 人,初中程度 43 人,高小程度3人。西语系英语三年级共 133 人,抽查在校生 77 人, 其中大部分文化程度为初中二、三年级的程 度”。这一特殊的高考制度不顾教育发展客观规律,试图用强制手段制造权利平等的假象,实则是我国高考改革史中的闹剧。
1976 年“文革”结束,国家建设工作慢慢转向正轨,高考制度改革也在逐步进行。1977 年,国务院提 出高考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考生须有高中毕业文化水平、简化政审标准、废除推荐制、恢复考试制、招生指标按省级区划分配等一系列实质性举措。
参考文献
[1]陈泽光.我国高考制度变迁研究[J].教学与管理,2019(12):15-18.
注:我国1904年把小学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直到1984年通过的义务教育法才规定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知乎上杠精真是太多了,本来不想去管,这两天评论越来越多了,还是回应一下。我只是表述一个现象,我说的是我工作中接触到的各个年龄段的人的情况,说50、60后占多数是我经验得出的普遍事实,怎么到有些人嘴里就成了所有50、60后都是这样?就成了问候他们的父母了?
这一代人在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缺乏系统性高等教育、义务教育的引导,是导致这个情况的重要原因。但我没说这一代人没受过系统教育的都是坏人啊!
为啥在这个事件里提教育这个事情?因为系统性教育就是可以使人们更好的树立正确价值观,可以让一个人成为更好的人。如果这个案件中的人接受过如同80、90后的系统教育,他至少会在冲动之前第一个想到的是法律的制裁,想到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这不是泄愤而是杀人,这一刻他就能冷静下来。所以就算他不能变成好人,但是教育至少可以让他变成一个畏惧规则的坏人。
哪个年龄段都有好人都有坏人,没必要去杠。我说的只是一个客观的现象,受过系统教育的人更能够进行良好的沟通,更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没问题吧?而同时50、60后也确实存在客观的教育空白期吧?而我工作中接触到各种极端行为的人又集中在这个年龄段?那么你说这里面最大的控制变量不是教育是什么呢?
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也有杀人犯,一个字不识的也有模范英雄。你们天天这么跟人聊天有没有人说过特别累?任何事情都有特例,如果这么杠那就不用做任何研究了。我们讨论的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任何科学结论都是以一定的概率作为基础。
杠头们也可以继续杠下去,但是你们在杠我的时候,首先考虑理解下对方表达的是什么再杠。
这个男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个基本上按照警方的立案涉嫌的罪名就可以知道。
重点还是在于这个男人属于临时起意,激情犯罪,他是不是存在精神类疾病,这个是最终决定他定罪量刑的关键,希望他是一个正常人,这样法律的利剑就可以砍下他罪恶的头颅了。
故意杀人罪,死刑。这样的人活在世上是社会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