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问一个事,关于汉语的版权,如果一个词,第一个创造的人享受著作权话,那么后面用的人侵权吗? 第1页

  

user avatar   wang-wei-lin-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对同行所说的“当然侵权啦”的“当然”两个字持高度怀疑态度。

虽然他是一位主任律师,但是他可能不是专攻知识产权的,可能不了解著作权法上“作品”的定义,也不了解形成一个作品所要求的“独创性”的高度。而我,当年硕士毕业论文研究的刚好是著作权方向。

具体而言,

第一,著作权法上“作品”的定义

作品是指在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诗歌散文)、口述作品(郭德纲相声)、配词或未配词的音乐作品、戏剧作品、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美术作品(《睡莲》)等等。

可以看到,靠的最近的也就是文字作品。但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字作品指的是文字组成而成的段落,最短的一般也是诗歌,一个单词能不能构成文字作品是有很大的疑问的。

第二,形成一个作品所要求的“独创性”的高度

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是作者经过独立思考、取舍、选择、安排、设计,运用文字、数字、色彩、声音等表达方式,将某一思想或构思创造性地表达出来。

换言之,如果表达过于简单,表达的内容过于单纯,那就没有体现足够的独创性,就不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受保护的作品,也就没有所谓的版权和侵权问题。

题主所说的一个单词,就属于这种情况,很难被法院认为具备了足够的独创性。


一个参考案例:

(2012)沪二中民五(知)终字第11号

陈XX、盛XX提交的“月星家居,我心中的家”这一广告语短句,并不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上所称的作品。1.本案中陈XX、盛XX提交的9字广告语短句,从内容和形式来看,更多的只是一种思想观念,而并非思想观念的表达。原审法院认为,陈XX、盛XX“月星家居,我心中的家”这一广告语,只是传递一种思想、一种观念。

该案中法院认为涉案的9字短语的独创性太低,无法作为作品受到保护。


结论:一个简单的单词大概率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不能受到保护。




  

相关话题

  怎样看待兰州警察拔枪制止村民哄抢货物的行为? 
  本科生学术成果被盗取该怎么做? 
  南京一法院判决书出现「安徽省南京市」,判决书错了还有法律效力吗?工作人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中国的法律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做某件事情时不会触犯到法律中的某一条呢? 
  由腾讯、网易、人民网牵头的中国式游戏分级标准《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公布,如何看待这一标准?有何实际意义? 
  如何评价 12 月 5 日华为公关副总裁陈黎芳称,余承东转发公众号文章是因为「受不了委屈」? 
  媒体称富士康取消部分国庆假期生产iPhone 12,富士康否认。国庆期间加班是否合法,员工可否拒绝? 
  课后网上网课被老师监控屏幕,请问老师算违法吗? 
  如何看待财新网为《高管性侵养女事件疑云》一文致歉,承认「采访不够充分,行文存偏颇之处」? 
  讽刺漫画有哪些法律风险,艺术创作和诋毁商誉、名誉侵权的界限在哪里? 

前一个讨论
成都 49 中一学生坠楼身亡,目前调查情况如何?还有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下一个讨论
如果我拉出的翔都变成等重量的金条,会怎样?





© 2024-09-19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4-09-19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