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的回答惨不忍睹,以及我看到的几个版本对事件细节描述都不同。
整体上的事件过程是:
之前因矛盾而发生冲突——死者纠缠——死者到家里闹事——双方再次打斗——一方死亡。
但是其中的具体细节不同,会导致结果认定不同。而这些细节才是庭审调查和辩护的重点,我们看不到证据,仅凭某一方的单方陈述是不可能确定的。所以不倾向任何一方,就提几个关键点吧:
或者说,需要查明双方之前的矛盾中,谁对谁错。这是整个案件的起因,也对于案件中多个细节有重要影响。
在因矛盾冲突不断激化而双方上升到武力的犯罪中,这是一定要查明的细节。道德上的正当性,会影响到一方采取过激武力的正当性。
所以,假如死者在之前的矛盾冲突中真的受了委屈,那半夜去砸人家的门也就情有可源,哪怕仍然属于“不法侵害”,本案被告人能采取的防卫上限也会降低很多。
而如果他不占理,那半夜砸门的性质就很恶劣了,不仅被告人防卫上限和防卫范围大,而且有利于“应激性”的论证——因为不堪忍受多次骚扰,在防卫过程中无法控制情绪而采取过激手段。
一般的案件中,矛盾起因的道德高度对此的影响比较大。但是这个案件里,如果凌晨持刀砸门的事实确定,那要论证“持刀出门是为了防卫”还是比较容易的。
但如果论证失败(比如一听到砸门就马上拿刀冲出门),出门时持刀不是为了防卫,那整个后续的打斗就更不可能是防卫了。
这里有一些细节需要查明:
这些过程,如果有监控视频(比如昆山龙哥案)就很直观,容易判断具体过程中被告人是为了防卫还是因为被对方激怒而上前报复,如果没有视频,仅凭现场各人员的言辞,那就更难判断。
另外还需要查明一些侧面内容,如死者、被告人的一贯为人、性格如何、是否易怒易冲动,被告人在服兵役期间的具体岗位,是否受过比较专业的搏击训练,有没有打斗经验,等等。
总之,在死者被朋友拽开的那一瞬间,是有可能因不法侵害停止而导致防卫时间结束的,此时被告人上前捅刺已经是报复性的不法侵害,而不是正当的防卫。
但是考虑到应激性,当时时间上的紧迫与后续衔接(被告人上前之后死者马上与她扭打),以及一些细节(比如如果死者被朋友拖开的过程还使劲挣扎,那也表明他有继续侵害的意图,不法侵害仍未结束),等等,也足以论证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仍在防卫时间之内。
当然,比较极端可能是被告人腹部被踢后,直接拿刀刺向死者的要害,死者就是因为这一刀才死;或者在打斗过程中刀刀指向心脏、喉咙等要害。这种情况下显然不会是防卫,而是报复性质的故意杀人。不过既然指控的是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罪,不大可能是这种情况。
这可能是长期以来舆论故意制造的冲突。但是事实上,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可以同时成立,因为有种情况叫防卫过当——防卫者采取的武力明显高于不法侵害,而导致不应有的损害。
这种情况下,正当防卫是成立的,但同时也要对防卫造成的“不应有的损害”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报道说公诉机关也认定本案属防卫过当,那辩护的关键自然是防卫是否超出必要限度。或者说,根据不法侵害的武力程度,防卫上限能够达到包括死亡?
而控方要证明防卫超出限度,需要证明的事实是:防卫者采取的武力明显高于不法侵害人。
请注意,防卫上限的武力值 本来就允许略高于不法侵害。因此要证明的不是“高于”,是“明显高于”,这要同时以“一般人”的标准和“具体场景中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在实务案件中,对于“防卫的武力是否明显高于死者”,是根据案件细节的补充,不断发生变化的证明过程(以下是根据案件可能的情况虚构的辩论过程):
……
总之,是否处于防卫时间,我认为细节上值得研究。但既然控方已经直接认定是防卫,这在辩护方已经是一个优势——不需要再去论证被告人持刀冲上去的瞬间到底不法侵害有没有结束了。
而防卫是否超出限度,需要看具体细节,看不到卷宗,空喊风进雨进的口号意义不大。
就酱。
大家对华为熟悉的更多的是终端,或者说手机,我们就聊聊手机。
今天为了回答另一个问题,刚好做了一张图,统计了御三家2015年-2020年Q4手机出货量的变化图:
2018年,华为制裁前最后一个完整年,在苹果新机发布的Q4,出货量做到了6000万台以上,相应的,苹果在iPhone6发布之后,Q4季度出货量首次跌破7000万台,之后,华为被制裁,销量快速下滑,苹果急速攀升。
2020年,华为季度出货量下滑到3000万台的时候,苹果季度出货量直接做到了9000万台,2021年Q4苹果单季度出货量如果突破一个亿,我是毫不意外的。
苹果的神话,乔布斯的神话,大家耳熟能详,我就不赘述了。
在华为没有被制裁之前,是直接冲着破这个神话而去的。
在中国市场,华为其实已经突破了这个神话的,在2020年中的时候,5000-8000价位的高端机核心区段,华为已经超越了苹果。
华为之前,苹果就是高端机市场的天顶星,在华为之后,苹果又是这个市场的天顶星,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这个过程中,苹果有什么大的变化么?
其实没有,苹果还是那个苹果,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但有华为和没华为,苹果的市场地位完全是两个概念。
所以,你说华为强吗?
华为每年千亿研发,在苹果之上,很多人对这个不服气,用各种理由来否定华为,说什么研发投入是数据做出来的,华为没有上市,公布的官方数据不可信。
我们都不需要去从专业角度驳斥这种言论。
就看市场表现,尤其是高端市场的表现,这个是实打实的。
市场之外,十年的时间,华为做出了海思麒麟,做出了鸿蒙,这两个过去被认为是中国科技企业无法突破的两座大山,华为突破了。
当然,海思麒麟已经被认可了,鸿蒙还处在争议中。
但我们仔细想想,如今对鸿蒙的各种批判,是不是和十年前对海思麒麟的各种批判如出一辙?
如果华为这一波没有被美国干死,给鸿蒙十年的成长时间,十年后鸿蒙会是什么态势?会不会比今天的海思麒麟差?
你说华为是不是真的牛逼?
我们仔细查查克林顿当政期间对中国和世界的所作所为,就会觉得川普实际上是个挺不错的人。
长相真能欺骗人的眼睛,眼睛能左右灵魂。
我们仔细查查克林顿当政期间对中国和世界的所作所为,就会觉得川普实际上是个挺不错的人。
长相真能欺骗人的眼睛,眼睛能左右灵魂。
14年至今的库里,可以利用自己历史级的外线投射能力结合跑动能力撕扯对手的防守,最开始库里的无球没有这么强,就像起初的杜兰特一样,名声大噪之后,其他球队的教练组自然会根据你的特点重点看防布置防守战术。科比在争冠的那些年,在球队的意义是强力擦屁股机器,其他四个人怎么跑也跑不出战术了,得分又很难的时候,科比站出来不停的用两分去惩罚对方,最后依靠纯实力改变对方的防守策略,不得不包夹。诺维斯基07年以后基本大成,在进攻中就是面框或背身去冲击对方内线,作为一名内线,在进攻读秒阶段会接到队友的传球打高压球,你会发现他们大部分是为了弥补自己球队的战术不足,或在对方防守战术相对完美的情况下用自身能力强行改变对方防守计划,俗称擦屁股,这类球员是为了解决球队进攻便秘存在的。
也可以这么理解,上述球员,实际上也是一块球队的拼图,他们的功能是不讲理,争冠球队必须有进攻端打高难度球的人。他们在场上是在帮助队友解决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说勒布朗废队友,这是比出来的。
在库里身边,格林,汤普森,巴博萨,大卫李们都有自己的职责,他们都有自己的专职,但同时,也会给他们很大的空间去发挥。
科比三连冠时期是没有这个说法的,那时候他对队友怎么想根本不关心,可以说,那个时期他想赢的不是总冠军,而是全世界,太贪,太自私。08年以后再看,除了阿泰斯特以外,所有队友基本都可以激活,队友进球球未必是他传的,但那个时期他懂得应该给队友一些空间,让他们发挥,也是他电影中说的,我现在终于可以相信队友了。
他们在夺冠时期是为了球队存在的,队友表现的比自己好?那也高兴,哪怕是科比,在两连冠时期也是这样。队友有不足,这些球员是要想办法帮忙的。
勒布朗不是这样,无论是他招募的队友,还是在场上的比赛方式,都是队友在帮助他。
很多人说印象流不好,不懂球才用印象说事,我不这么觉得。我觉得会打球的人才会聊印象。
印象里詹姆斯就不是个得分高手,但明明他得分很高啊。为什么出现这个现象?
骑士1.0时期我没有这个印象,那时候的詹姆斯在我眼里就是个得分狂人,技术有点缺陷罢了。那个时期喜欢詹姆斯的,绝对是真詹迷,你能看出来这个少年一定是地球上最会打球的几十个人之一,飞天遁地,队友得不了分?我来!硬生生顶开防守队员在人家脑袋上劈扣,有激情,有态度。
那时候他很少打easy ball,简单的进球尽量给队友。那时候我觉得,他以后搞不好要比科比强。
热火三巨头时期,詹姆斯彻底废了
技术确实完善了一些,防守也上来了。但他开始不停的打easy ball,在勒布朗三次夺冠的系列赛里,队友出彩的地方很多,但他本人的经典时刻真的不多。
大家总能想起在比赛中他会快下,无人防守暴扣得分。不是说防守反击有问题,而是战术定位中,那个反击得分的人大部分是詹姆斯而不是韦德,甚至年轻的博士跑起来也是很吓人的,勒布朗完全可以保存体力,利用自己的视野和传输能力给出长传给运动能力同样出色的队友助攻,保留体力用来攻坚。攻坚不是没有,但比重很少。
很多伟大的球星带领队友,可以让队友的能力越来越强,球星为了团队做出努力,给角色球员帮助。勒布朗需要队友帮助自己,其实大部分球队只有一个攻坚的关键球员。特别是外线。但詹姆斯自己不够还要再来一个,并不是他不好。他就是这个风格,
我一直觉着詹姆斯和邓肯其实有点像,总是觉得除掉勒布朗的反击暴扣以外,他们两个都是在48分钟内不停得分的那个,都挺稳,对我觉着詹姆斯挺稳。
詹姆斯的球队打系列赛,总能抢七,哪怕很弱的球队,经常就打的很焦灼。具体原因?我觉着是他的球队没有看上去那么强,关键阶段希望勒布朗接管比赛了,结果看到的是韦德站出来了。。。很怪异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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