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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华东政法女生因点名迟到被批评,泼老师热水」事件?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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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部分为我,一个境遇类似的华政大四考研生的碎碎念,直接想看观点的朋友不妨直接移步分隔线以下。

我是华政大四的学生,正在准备考研,昨天去老校区现场确认,照片采集出来看登记表,发现拍照的老师多半以前帮公安部门拍过犯人的照片,本来梳好了复古背头、风衣衬衫马甲领带,凹足了造型,结果拍出来的效果,显示我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不低。

我把我的吐槽发在了朋友圈里,于是一个一同备考的基友、以及一个早已脱离樊笼的学长基友,纷纷回复,这次拍得难看,有了经验,明年就能拍得好看了。

我是个神神叨叨,疑神疑鬼的人,相信一切预兆、口彩、谶语,在复习考研的几个月里,我既不肯说一句不吉利的话,又不敢把任何一句话说满,一切谨小慎微,战战兢兢。

所以面对他们的乌鸦嘴,我果断地回答了一个字:

”干!“

……

然后我们几个基友晚上吃饭喝酒,酒至半酣时,很多话都说开也想开了,考得上考不上的,关键是得感受到自己有没有长进,没人在乎你这一年或者两年,只是你自己心理是否强大而已。然后我们半搀半晃,各自回寝室。一开电脑,看到的就是这个消息,原本晕晕的,顿时如炸。

压力这破玩意儿,我们谁都不陌生,特别是对于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的大三大四生,通常我们的轨迹,从上半年开始,就面临着两重天堑,一曰:司考,一曰:考研或考公。一个多月前我刚刚考完司考,整个人仿佛都魔怔了,一夜夜地失眠,仅有的梦里脱不开”在考试“和”出成绩“两个主题,一直到几天前,我还梦到过我们一帮朋友,围绕着一台电脑,在一片白光中,一个一个的查成绩……

后来复习考研,我开始一个人住,有时偶尔出门到校园里,看到数以千百计的人走过思贤桥,会一阵阵地发晕——原来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多人?! 我变成了一个话唠,逮住机会便喋喋不休。于是我每天坚持打理头发,吹干、用发蜡造型,喷上定型的干胶,我每次出门买吃的或者拿快递,我都穿戴得像是去主持、朗诵或者约会。尽管不会有谁看到我,尽管也许我不算一个好看的男生,但我总是仿佛强迫症一样,试图证明我并非离群索居,生活在一天天地正常继续,即使复习的时间紧迫,摩肩接踵让人狼狈不堪,我仍想向许多不存在的,可能关心我的人证明,我还是很nice,还是这么做作得一如既往。

无论是之前的司考还是之后的考研,我想这种类型的考试,并非像两军对垒,只需准备充足了,便如持左券,一丝微笑浮上脸庞。不,不是的,而是一个勇者将要挑战恶龙,敌人永远强,自己永远弱,所做的一切准备,能够起作用的也许不过十之二三,永远地心中忐忑不见底。所以我们惶恐、我们焦虑不安、我们敏感脆弱,我们压力很大。

我甚至听说过更严重的例子,有学长在备考期间恰逢了女友背叛,一度试图轻生,有学姐考完研之后直接找了心理医生进行了好几个疗程的心理治疗,当然,我们这一帮强颜欢笑的哥们姐们,也说不清谁会不会是下一个。


========================据说要加条分割线以突出重点-========================

因此,我想说的是,压力这玩意,这破玩意,谁都有,谁都在承受,在承受中的我们,尽可能地让自己舒服一点,无非就是扛、无非就是熬、人生中这样的关口太他妈多了,基本上你足够努力足够有本事,你就比别人更有希望一些,这样看得见摸得着的光明,让人难受,但是不让人崩溃。

但我也明白,很多时候,换位思考其实是很无力的,一般来说愿意去换位思考的人,大多是干不出因为一些极细小原因,就对他人人身进行严重伤害的,云大杀同学的马加爵,复旦毒室友的林森浩,乃至今天华政泼老师的王某,其情节轻重虽有别,发作时的感觉却很像。关于前两者的境遇,我从未体会过,也没有办法去设身处地,但是关于这位王同学的状况,由于所处的境地颇有相似之处,昨晚我在醉中一直在试图把自己代入当时的情景,我一再降低自己的道德水准与自控能力,在退了好几万步之后,当老师对我说出”考研考不上“之后,我想象我可能会和老师对骂,可能会把东西一摔然后从教室前门大摇大摆地出去,但我觉得我应该不至于动手,哪怕对面的老师不是美女而是造型比我更cult的中年大叔。然而,不仅是”动手“,而且是”下课之后佯装帮老师换热水,趁机打了开水,在老师表示感谢时泼在老师脸上“,这种行为,恕我无法想象、无法理解、无法原谅

各位,你们明白吗?

这甚至不是”老师骂了我,我一怒之下砍了老师一刀“,这不是简简单单的”激情犯罪“,行为人当时是有着”理智“的,她知道怎样能降低老师的戒心,怎样能够得手,她知道如何利用老师看到学生虚心接受教育的欣慰感,她能”冷静“地嘀咕着她的理由。

我之所以将其与云大凶杀,复旦投毒进行不太恰当的类比,就是觉得他们在行为时,同样都有着足够的“冷静”、“理智”去做出计划,同样奇怪的,这种“理智”或“冷静”并没有促使到他们去考虑行为后果与法律责任。有懂犯罪心理学的朋友不妨分析一下,我觉得这种心理状态当真使人不寒而栗。

从昨天到今天一直都在和同学聊这件事,彼此的观点也大致一致:

人与人的差别,有时候真的大过人与狗,大学四年翘课如麻,也不是没被老师当面批评或者给过极低的分数,无名火起,背后直接问候老师的长辈亲属,也不是没有干过。但是不论怎样,心中总明白一个道理:“无论有多么正当或自以为正当的理由,逃课总是不对的,管教你的老师,也只是在履行他们的职责。由于拿了低分或者丢了面子我心里很是不快,背后骂了他(当然我知道这其实也不该),但他仍是我的老师,我需对他有基本的尊重。

至于“让老师看不见明天的太阳”匪夷所思,骇人听闻。

至于将其归咎于大学教育,我觉得也无力,我们进入大学,我们也进入了成年人社会,你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这里没有你的监护人、你的保姆、你的babysitter。普天之下,是你爸妈的也就那么两三个人,其他人没有理由去挖空心思的体谅你的玻璃心。关于道德观念与情绪控制能力的培养,高等教育很难做到,这更仰赖于成长环境与家庭教育。我并不想对行为人王某的家庭出身或成长经历作出任何恶意的揣测,但总免不了一些令人遗憾的想法。

很奇怪也很正常的是,关于这次事件的一些网上言论,戾气也格外的重。不少人坚定不移地痛骂行为人、甚至连观点相左的网友也一并骂进去,不假思索,出口成脏。我一位亦师亦友、非常尊敬的老师,在大学城派出所的官微下的评论也误遭了池鱼之殃,让人心里非常的不舒服。或许很多人,只是站在名为‘正义“的旗帜下,肆无忌惮地宣泄着语言暴力与心中的凶戾,好像只要位置站对了,肮脏的语言、凶恶的态度,就是足够”正义“,足够”革命“,足够”有头脑“的展示,尽管别人看到的,只是丑陋。

作为华政人,我以王某为耻。同样的,作为支持对其”严惩“的这一阵营的一份子,我也以这些人为耻。他们的言行,似乎是四十多年前,笔墨口耳相传的,为”保卫毛主席“而干下滔天恶业的人的流毒。

那么,如何”严惩“?这个问题倒是简单了,有法律法规、有校纪校规、按章办事即可。受害的老师及校方都有类似的表示,如果其验伤结果出来,确已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应当处罚,则可能还会有公诉方的介入。但无论如何,民事责任与治安处罚,恐怕难免。至于该生开除与否,不知规章是如何规定的,但恶劣若此,按“罪行相当”的原则与逻辑(不知道刑法的原则套用在这里是否恰当?),开除应当是恰当的——它不等于死刑,毁不了人的一生,人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足够的后果。

此外听到很多人谈道德或者情理,觉得应当从轻处罚,我觉得用“乡愿,德之贼也”的古训来形容虽然有点过,但是也无伤大雅。真要讲到“道德”,那么“尊师重道”是不是中华民族、乃人类文明,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之一?这件事情中,行为人王某所需要承担的道德责任,远远重于法律后果。一味地呼吁“道德”、“挽救”、“人情”,既没明白道德与法律可能存在的关系,也像是站定了立场,互相攻击的另一种形式。

我个人相当希望这件事能够尽快地冷却、淡化其影响,尽快处理完当事人,倒不是觉得学校声誉会如何如何(平心而论我不算太“爱校”),只是觉得不能因为这次事件,形成师生相处的一个阴影,一个坏苹果,希望师生之间还能相互信任,希望老师不至于面对着自己的学生,履行教育职责时心有戚戚。即使不谈“师生相得”这种很高的愿景,我们作为学生、作为利益相关的学生,如果因为这件事的阴魂不散,造成师生之间的信任危机,那么我们学生,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此外,对于我们这些境遇相似,面临着同样压力的人群,这次事件,也是一次警钟,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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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大家对于我考研的祝福,感激肺腑,在此答谢,由于人数众多,恕不一一 @出 ,谢谢各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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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华政大三学生。上图一张,此贴已删。另一贴ID头大也被删了。此事进展我会持续更新,期间有校方通报+媒体报道引用。


本贴内所谓“犯罪分子”暴露了这个楼主刑法没学好的事实。本贴作者说,当事人说的“让你看不见明天的太阳(阳光)”听的不是很真切,所以没有写上去只写了“狗嘴吐不出象牙”。但是另一帖的头大写的是“让你看不见明天的太阳”。

我是学渣,我逃课,我心虚,老师批评我,我接受。说我考研考不上,没所谓,考不考得上不是个人说了算的。

一节课后给老师倒水用沸水去泼老师,这个行为还叫情绪化的话,我也只能说,这个情绪的延迟真长啊。另:本校水房的水很烫,真心的,冬天我用瓶子捂手先加个棉杯套的(就当我矫揉造作吧= =还特地说下开水很烫。)。

我在这之前回答过一个问题,以前,我、我们当时的几个朋友在高一的时候是被老师当着很多人的面也这样说过。我在家也被爸妈说过以后考不上大学怎么办找不到工作怎么办。我也在初中被7个老师轮流骂了一下午。

这又怎么了呢?我还不是好好过来了吗。初中的班主任带我是第一届,我考的不是很好,但也进了华政,她还是挺自豪的,高中的高二高三的班主任也挺高兴,高一的班主任我用实际行动给她打脸了。

记得以前高一的班主任找茬,眼保健操没做没值周的人看到了,然后把我和同桌叫去批评,我默默不说话,同桌还说了理由,班主任问我你为啥不说话,我说本来就是我错了,我还有什么好说呢。

读书以来,我受过的批评、指责、责骂很多,但是我没有把一杯沸水泼向老师。有些时候老师是哀我不争,有些时候老师是生气,有些时候是我不争气,有些时候就是我错了

不去上课不去点名,本身就是你错了,老师批评一下也好,调侃一下也好,默默接受,心里不服气以后考给他看啊,用考研的录取书打脸啊,就算被认为是诅咒,那直接骂啊,抄起水杯直接泼啊,最后竟然是在一节课后用沸水去泼老师,真是……

被泼的蒋老师五旬有余了,执教了32年,多数同学反应都是好老师,认真负责。我在华政遇到过很多老师,有很熟的,有不熟的,但是无一例外,他们都是友善的老师,即使是最为同学们讨厌的某近代史纲老师(因为期末考试出题太变态),虽然他的课点名我基本没去(每次去都不点。。平时分低的来— —),但是我还是靠实力从他那里拿了满绩点啊。还有些网友看了新闻,对老师扎辫子不满,我只想问一句:处理烫伤时候额前、鬓发要不要往后收拢?


这次华政做的最好的一点是很好的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至今是哪个女生泼水我还没知道,贴吧也一直阻止人肉她(她一个老乡帮她洗地然后被我认出来了)。但,很可笑的是,我还遇到了有些人说,我们到现在都没看到这个女生说过一句话呢,你们这些多数人的暴政剥夺了别人发言的权利!

拜托想一想,都上了网易新浪腾讯了,一个大四备考学生,还要被真人现身说法,键盘侠们,如果换了是你,你会站出来么,你敢站出来么?

我们没让她不说话,她可以选择发声,也可以选择不发声。


容我脑补一下:如果该女生选择了站出来说话,这些要求女生站出来说话的人会不会又来骂华政不人道不守法、曝光他人私人信息、让女生面对舆论压力、挟众报复了呢?

扩大事件本身就是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

愿蒋老师能够顺利康复,不留后遗症,愿从此以后中国大学再无泼水门。

PS,昨天有一个民诉老师上课,说了句,我现在都不敢点名了,调侃之中带着一种心酸。有一位老师说,现在连老师都是高危职业了啊。还有今天看到社会发展学院的一位朋友的朋友圈,老师看着人很少,犹豫点名,然后还是没点。

附上两个链接:

关于我校学生致教师伤害事件的情况通报 【泼水事件】一切以学校处理为准,禁止私自开贴讨论

利益相关:华政学生、华政吧刚卸任吧主。

贴2张华政的图,吵累的诸位可以看下,如果还要看华政的图我可以继续贴几张:

今天中午随手拍的

这是上一周拍的


———————————————————更新——————————————————————

学校通报:

2014年11月11日上午,我校法律学院蒋老师上完第一节课后在上第二节课时进行课堂点名,学生王某没有到课。课到一半时,学生王某走进教室。蒋老师问起为什么不来上第一节课而第二节课又迟到,该生解释说“因为准备复习考研,没有听到上课铃声,所以没有到课堂上课”。蒋老师当时对该学生说“如果连课都不上,怎么能考上研究生?”同时,蒋老师在学生名册中该生名字旁边勾选了“到课”,该生也进入课堂上课。课间休息时,该生将蒋老师水杯拿出教室,蒋老师以为该生通过为老师泡水表示歉意。在该生拿着水杯返回教室走到蒋老师跟前时,蒋老师向该生说了声“谢谢”,并伸手准备接水杯。此时,该生突然将杯中热水泼向老师脸部,导致蒋老师面部和背部严重烫伤。教室里的其他学生见状后立即对蒋老师进行救助,尔后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报警,学校即将蒋老师送往医院诊治。

  事件发生后,学校高度重视,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于当日下午看望蒋老师并了解相关情况。连日来,学校分别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目前,警方已介入对该事件的调查,现处于调查取证阶段。

  根据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学校初步认为该事件是“教师在正常履职中遭受的不法伤害”。学校将以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这起事件,视警方的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后续更新:

东方早报的报道

迟到被批华政女生开水泼老师

。罗培新院长的观点仅代表老师一人,不代表学校态度。图中就是明法楼水房。



关于家长对此反应:

窃以为(看清楚是窃以为):原来你的女儿这样做还有可能是对的啊?

当事人表述:

——————————————————更新二——————————————————————

事件进展:


摘自新浪新闻

本报讯 记者在华政校园采访了解到,学校已就“泼水门”事件报案,交由司法程序处置。被泼开水的蒋老师并未提出严肃处理请求。

  蒋老师在

瑞金医院

治疗后,目前已回到家中休养,头面部及背部化脓,仍需不断换药,难以正常卧床。

  据悉,目前这名“专升本”的

法学类专业

学生已接受警方笔录,但情绪仍未平复,其父母已到校。按照“3+2”学制,这个女生在外校修读三年专科后转入华政修读两年本科,明年应届毕业,计划考研深造。

  事件起于“双十一”当天上午,蒋老师在松江校区任课,泼水学生第一节课缺课,第二节课迟到,并称自己在其他教室自修,未听见上课铃声。为此,蒋老师表达出“缺课迟到如何考研”的意思。在第二、第三节课间休息时,这名学生取走蒋老师保温杯,在茶水处盛放开水并送回。当时,蒋老师以为学生为他倒水续杯,还表示了谢意,却不料被泼水烫伤。

校领导层面对此事比较低调。他们希望,在司法伤情鉴定出具结论之后,结合警方调查结果,再行公布处理意见。

———————————————————————————————————————————

如果有什么学校通报啊我还是会贴出来的

另:希望诸位不要因为这件事情给专升本的学生、给华政的学生、给学法的学生贴标签,谢谢诸位。

评论区出现了诸如“专升本的货”之类的话,我只想说,个体永远不能代表整体。


—————————————————————更新三———————————————————

此事被本校低调处理了,低调到我们本校的学生都不知道。

据知情者透露(我也不敢保证消息的真实性):该学生面临两个选择——自己退学或者是被开除,然后她不愿自己退学,于是被开除了。


最后一次更新。

————————————————— 11.15深夜的想到的一些话——————————————

可以理解女生的压力大,也可以理解她听到这句话的愤怒和难堪,我能理解,这种经历在人的生活之中都有,尤其是十多年的教育生活之中,我也敬佩这位女生,或者说能算是我学姐的努力,从专科考入本科。但是,种种理由,都不是她拿着沸水去伤害别人身体的理由。现在不是,匹夫一怒,血溅五步的时候。她为什么不当面反驳当面争论要求老师道歉,却要在一节课后拿着沸水去泼蒋老师。我不是她,我无法甘同身受她当时的想法,奈何沸水已经泼向老师

针,不扎在自己身上是不会疼得。这句话对于蒋老师来说是如斯,对这位学姐来说也是如斯。

我想到了夏俊峰案,即使夏俊峰有一千个委屈一万个不甘,他还是杀了人,任何理由都不是他结束别人生命的借口。

任何理由都不是我们去侵害别人身体去侵害别人权益的借口。

这位学姐的举动的影响已经很大了:老师没有安全感——敢点名吗,热水泼你;华政名誉蒙羞——“政法大学教出这样的学生?”;专升本的学生群体受辱——“哦,专升本的货”;法学同仁为之羞耻——知法犯法。

看到了罗培新老师的话,说最好开除处理,有些人说不人性啊,要从宽啊。我能想到为什么罗培新老师建议开除——烫伤2.5度、离岗一年、可能毁容,如果不开除,会不会有下一个呢?反正我不会被开除,你敢点我名,你敢挂我,你敢骂我,你敢惹我,甚至你敢瞪我,我泼死你。

成年人了,做了,也要承担责任的。

同情那位女生可以,但是她必须承担责任。

针不扎在自己身上时不会疼的。只有被泼了沸水的蒋老师才知道个中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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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提醒大家,尤其是圣母们一句,你们坐在这里讨论对错,都是建立在自身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的。如果一个人拿刀子架在你脖子上,你是不会跟他讨论对错的。目前的情况就是这样,这名学生的行为导致一个人中度烫伤,应当立即把这名学生控制起来,移送公安机关,然后我们再来讨论对错的问题。


这不是一个情商或是对错的问题,而是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的事件!



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说这是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的事件。


我的意思并不是指法律意义上的,这个学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害公众安全罪。而是指这个事件是个危害公众安全的事件,当出现这种事件,必须立即报警并将其控制起来,避免其对他人造成更进一步的伤害


换言之就是说这个事件对这个学生可以接触到的所有人都构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这个事件,其中有几点可能容易被大家忽略:

1、这个学生并不是被老师责骂后立即进行反击的,而是在上完一节课之后,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主动用老师的水杯倒一杯开水泼向老师导致其烫伤,老师毫无防备甚至还以为她是给自己倒水说了一声谢谢。


这是非常恐怖的事情,设想一下我今天上班去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然后这人在我下班的路上等我给我泼一硫酸的话。试想如果这种人如果天天在路上晃悠,你我还敢出门吗?


这是第一个问题,这名学生采取报复行为之前毫无征兆



2、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老师并没有体罚学生的行为,事实上大四了,老师也不基本存在体罚学生的可能,所以这个学生的报复行为是严重失当的。换言之,如果这个老师说了学生一句,这个学生马上破口大骂,导致老师突发心脏病送医。这个我不认为这是危害公众安全的事件,因为这种报复是可预见的,该老师在可以预见会遭到反唇相讥的时候对学生进行辱骂,而未能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素质,可以认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也就是说我不骂她,就没事


我骂了她,她反过来骂我。我在骂她之前可以预见这一后果,可以选择不得罪她,也可以选择与其对骂。但是如果我骂她一句她就给我泼开水,或者干脆拿把刀出来要捅死我。这就不是我可以预见的,也已经严重的超出了正常的报复的范畴。这种人就是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的存在。因为任何人都不知道对她何种程度的冒犯就会遭致开水泼脸


所以这是第二个问题,该名学生采取的报复行为已经严重失当,不应被视为针对特定人的报复



所以不论法律上如何定义这个行为,我认为这个事件反映出该名学生对学校的师生安全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危害,必须立即报警控制起来避免进一步的伤害。而不是讨论还能不能考研或是退学的问题,其家长的言论则更为可笑,该学生继续留在学校是对全校师生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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