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犯法也不侵权,在这里要特别反对一下 @猴子老湿 老师的观点,我很喜欢猴子老师其他脑洞大开但又不失幽默的回答,但这个问题上,我不能苟同他的观点。
他文中提到:
一般不犯法,但是在民事上你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所以,这种套路不灵。
在民法上有个原则叫诚实信用原则,你很明显就违反了这个原则。违反法律原则的后果是,必须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在这个案子中,你的女朋友不准备要这个孩子,但是你阻止她堕胎,并且要求生下来,还要求跟你姓。
你以自己的言行向女友表明,你有为人父母的意愿,即使这个孩子不是你的。所以,在孩子生下来以后,你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猴子老师在这里犯的错误,是他太过熟悉商法,在商法合同缔结中,有缔约过失责任问题和信赖利益概念,但是请注意的事情是,无论是缔约过失责任,信赖利益,口头承诺甚至延展一点严肃的书面承诺,都只在合同/协议类问题范畴内有效,对于抚养权问题无效。
我们的民法中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内容都围绕着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合同原则或者猴子老师所说的诚实守信原则展开,然而,这是有前提的,也就是说,他们主要所处理的都是普通民商事关系,而只要涉及人身权的关系,在民法当中,大都不受这两个原则规范。
诚实守信也好,意思自治也好,主要解决的是「做生意」的问题,但是在我国民法,包括世界上大部分民法里面,从根本上就否定人身权利作为交易对象的法律基础。
比如说,甲和乙可不可以订立一个合同,甲给乙支付100万元,或者其他什么条件成就,乙与甲结婚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结婚是人身权利,我们在民法上认为,把结婚作为合同标的,合同不合法,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不能管这件事。法律不能让乙履行合同,因为结婚是人的人身权,超脱于意思自治和交易原则之上。
同样道理,甲和乙关于自杀,自残,结婚,离婚,建立,脱离亲子关系……通通都不受合同管辖。
回到我们本题,题主的承诺无效,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因为
承诺/合意不能构成题主承担抚养义务的法定依据。
民法上抚养权/抚养义务的来源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所以一个公民对非其血缘子女抚养权利义务的取得(不讨论监护权方面),
只能够通过跟他的生父母结婚,从而形成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或者通过法定收养程序,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方才可能。
其他行为都是无效的,没有法律依据。
回到本题,用一个根本总结:
题主的女朋友有权利把孩子也生下来,也可以不把孩子生下来,我们国家允许堕胎。
但是我们国家不允许在生孩子和不生孩子里面,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即,当事人自己可能/可以会考虑满足什么条件才生孩子,或者不满足什么条件不生孩子。但是这只能基于当事人自主的人身权力的判断,法律不保护这种前置条件的履行。
因为伦理,人身关系不能用来作交易。
补充关于猴子老师所举案例之反驳。
在这个案例中,原告是被告,与原告母亲生下来的亲生子女,法院判定的,理由原文如下“其与原告之母王XX系同学关系,双方往来密切,二人均有共同生育子女的意愿,以夫妻名义进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后生育原告,因而原告系其与王XX的非婚生子。原告虽系非婚生子,但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被抚养的权利,其母与被告依法应对其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时止。原告现由其母进行抚养,被告应当支付原告必要的抚养费……」
所以在这里判决的理由,根本问题是原被告双方“非婚生子女关系”
而非“被告因承诺而负有抚养义务”。
这个案例究竟是能够证明“不论结婚与否,亲生父母都对于孩子负有抚养义务”,还是能证明“抚养义务可以够由经由承诺而产生”
我想是十分清楚的。
除非你女朋友是憨憨,要是有点脑子,心里乐开花,马上叫上双方父母和你订婚,然后住你家养胎,让你父母伺候,生孩子你都要花钱,生了孩子你不养,马上到你单位闹你,闹你父母,让你里外不是人。
这个问题说的不清晰,假定你女朋友明确告诉你她怀的是别人的孩子,没有欺骗你,没有隐瞒你,也没有强迫你,更没有主动要求你抚养,你却很大度的说不在乎,要做这个后爹。那么假如你的女朋友为了验证你的诚意,或者栓住你,给你录像,正规录像,有见证人的,不是偷拍的那种,你怎么办?要你马上结婚又怎么办?她要养胎,你要花钱,这是赖不掉的,仔细一想,方法多多。
假如你一句话,生下来我养,然后她就安心的养胎等着你跑,要是这个智商,那生孩子还有什么意义。
生活中很多事情是法律不能妥善解决的,比如在我们村有个小子娶老婆,是个离婚的女人,那女人明确告诉他,自己是无法生育才离的婚,中国很多医院都看了,身体原因就是怀不上,这小子说不介意,双方父母把这事情都说开了,都同意了。然后快结婚时这小子又不同意了,结果这下闹大了,女方家里来了二十多号人,差点开打,最后赔了不少钱,这小子贴上了不道德的标签,好像到今年还没找到老婆。
我们先抛开事实不谈。
呸!
先抛开题主条件不谈。
单看题主要求。
我要求也不高,
希望对方能在深圳有套房,收入比我多一点,
有责任心,人品好,五官端正,身高172以上就好了
还有,我是个很被动的人所以喜欢对方能多主动。
来,我们挑出核心点。
“深圳有房+五官端正+月薪2万以上”(题主月入20K+,要求不能比她低)
知道这个条件的男人在深圳的婚恋市场意味着什么吗?
————通杀。
反正我要是有这个条件,肯定不会选34岁的。
哪怕你貌比亦菲。
婚恋市场上,样貌很重要,但没有想的那么重要,综合考量其实更多。
更何况,能剩到34岁的普通老百姓,我就没见过啥真正的美女。
“如果颜值按10分来算的话我怎么着也有7分吧!”
看题主这般自信,我也就不毒舌了。
知乎评分,懂的都懂。
至于题主的其他条件,在深圳真是太多太多了。
一线城市最不缺的就是小姑娘。
女人生活中的痛苦,基本就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是长的不漂亮。
二是钱不够多。
这俩问题不解决,结婚只不过是面临新的痛苦罢了。
所以,不要把“孤独终老”想的那么凄惨,也不要把结婚想的那么美好。
网上那么多女性都在“单身独立”“去父留子”,都在努力摆脱婚姻对女性的压迫。
老光棍们能自己过一辈子,女人一定也行。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我是老八
祝你牛逼
有可能违法,被抢走是被动的,不是主动使用假钞。你也没有因为这个假钞获得利益。所以首先不算使用假钞。但是,持有假钞也是违法的,如果持有假钞超过4000元,就可以被立案起诉的。
歹徒的话,首先,抢劫不以是否抢到财物来判断是否既遂,只要完成了威胁胁迫受害人的过程,就是抢劫既遂。只不过因为没抢到值钱东西,数额比较少罢了。所以应该从3年到10年之个范围中从低选择,判3年有期徒刑。
做为同价位的两款竞争车型,各有各的优势,选择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于我而言,可能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小鹏,不为别的,因为我讨厌特斯拉,就算特斯拉的各项性能指标都不错、价格也合适,但是出了那么多事故,特斯拉的态度一直令人失望,汽车安全这一点我不信,而且据说特斯拉有窃听功能,很多公务员单位禁止购买。
小鹏p7的外观就很惊艳,车身尺寸达到了4880/1896/1450mm,轴距为2998mm,全景天窗、无框车门?隐藏把手,这一切都充满了科技感和科幻感,令人心潮澎湃。
动力上,更极具优势,后驱超长续航版可达到706km,百公里4.3秒加速度,这些都是优于特斯拉model3的。
具体选择,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吧,反正我肯定选择小鹏p7!
把影逝二度简单理解为类似“可以死两次”
不失为一种解释
但既不深刻,也不切主题
shadow die twice,影逝二度
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什么用来博人眼球或故弄玄虚的噱头,而是与主标题“只狼”一起,揭示了发生在中心人物狼身上的巨大心理转变,从而揭示作者想弘扬的一种生活态度
目前为止我在只狼有关的问题下面大致都没有看到与我相似的见解。全文比较长,码字不易,老忍者们要是匀的开时间,还是当个乐呵看看
闲话不谈,
要解释的就是这三个词
影是什么?逝又指代的是什么事件?类似的事件又如何发生了两次(二度)?
shadow 影
这是一个除了标题之外,在游戏的背景,剧情,人物介绍等所有文本中都没有明显出现的词。
很明显,影是一个深藏的喻体,理解了影,就理解了大半
影 可以是一个人,一个身份
影 也可以指一种精神状态,生存方式
影 是其“主人”体态行为的投射,是空无自我意识,逆来顺受,被他人意志侵占操纵的傀儡
影 是受物理“戒律”所缚,越不得光所划的边界半步,是被光监禁的困兽
分析过后,答案就很明显了,
影 就是 狼
影 就是 狼心中对主人无条件的服从,对戒律无原则的固守
是放弃了思考,舍弃了自我的自暴自弃,是唯教条(戒律)主义,全无自身意志的奴性
当他是狼时,
他是神子的保镖,狗腿子,奴才,是神子意志的代行,束缚他的是主仆间的服从关系
他是义父接近神子的跳板(把狼作为忍者献给神子),是义父接近不死的棋子(三年前欺骗并背刺狼来引神子发动龙胤,三年后打感情牌和戒律牌让你背叛),是义父征服苇名,名扬天下的武器(让你干掉永真和一心),束缚他的是戒律
狼就像影子一样,画地为牢,只是在被他人不停的利用的工具,只是盛放他人意志的空壳。纵使他的武技再登峰造极,也改变不了他精神上的软弱
die 逝
twice 二度
除了选结局之外,游戏中你需要做两次抉择
玩过的都知道,第一个抉择是一个假抉择,你只能选遵从戒律,守护皇子,如果你选前一个,狼会心说戒律绝对不能违反,然后你就只能选后一个,很多朋友都对此有些不解,既然两个都一样,你让我选什么选?
事实上,这个抉择很重要,两人的对话中,神子认为狼已经尽到了他的职责,从弦一郎手里解放了自己,接下来的断绝不死就自己来,命令狼趁早滚蛋
而狼在
认同神子断绝不死的做法
和戒律所缚这两个原因共同影响下,违抗了神子的命令,选择留下继续帮忙
这就意味这神子与狼间的服从命令关系不复存在,是表面上主仆关系的终结,
转而变成了类似志同道合
和狼自己心中由戒律所生的依附感
共同影响下的 盟友 混杂 依附 的关系
但狼确实是在这一个抉择面前按自我意志,背弃了主仆间的命令关系,第一次向外界的枷锁发起了反叛,是对过去逆来顺受生存状态的第一次改变的尝试。
这是影逝一度
这也是为什么这个抉择这么重要,你就算是假选也得选
这是第二个抉择
我们先不讨论be选项,因为这不是老贼想让你玩的
在这里,你选择违背戒律,不舍弃神子
面对抚育你,训练你,教导你的义父,你选择了背叛,面对束缚你,操纵你,利用你的戒律,你选择了违背
在天守阁顶与父亲刀剑相向的狼,终于完全挣脱了外界对自己人性与意志的束缚,甩开长久压在头顶的两座大山—主仆和戒律,转而为真正为自我意志所选择的正义而战。至此,狼身上的影完全褪(逝)去,他不再只是一个有两下子的无名之辈,转而成为了坚守自己的武道,能自由地为选择的正义挥剑的英雄
至此,狼背弃了戒律,不再依附任何人,是志同道合的神子的盟友,是鬼迷心窍的义父的敌人
这是影逝二度
有心的朋友先倒回去看看第一个抉择里你选的是什么
我的初中语文老师就教过我,前后巨大的矛盾中一定暗藏着主旨
两次抉择,从遵从戒律到违背戒律,主人公如此大的情感逆折,这其中必然直指主题,主题也被标题所暗示
我想这就是副标题“影逝二度”最合理的解释
其实关于提问“为什么叫影逝二度”,我已经回答完了
接下来我想聊聊主题
在此之前,我想向大家提一个问题:
为什么主标题叫“只狼”(sekiro )而不是“狼”(欧嘎咪)?(塑料日语嘿嘿)
毕竟“狼”才是主角公认的名字(代号)呀
全游戏仅有一个人管狼叫着sekiro
他是
苇名一心
为什么仅一个角色口中对主角的“昵称”却可以作为游戏的总标题呢?
如果你品一品两个名词的内涵
“狼”更像是“麻子”(让子弹飞),“柒”(刺客五六七),“澜”(王者)这样的“代号”,是为完成任务的名称低调化处理
而当你击败鬼刑部,老年苇名一心在剑阁中为你取的浑名“sekiro”,则更像是一个专指的“名字”,是一个“特指名词”。顺带一提,当时一心是并不认识只狼的(根据是:直到你打败弦一郎,到一心寝室时,他才会意识到你是枭之子)。所以这里的“sekiro”,完全是一心对一个陌生忍者的第一印象的反映,是下意识所取的昵称
sekiro是一个英文化的日语词,其中“ki”这个音节有“独”的含义,代指了狼的独臂,且一心仅凭第一印象就看出了独臂忍者身上类似于狼(这里是指动物)的特质。两个元素混杂,于是有了sekiro这个专属的名字
事实上,我们的苇名之旅,正是独臂忍者从被代号指代的工具人,蜕变为拥有自己名字的真正的人,的一场寻索真我的苦修
从代号到名字
是从“狼”迈向“只狼”的一次翻越
旅程的最后,在月色如炼洗,烽火漫苍天的芦苇荡,在整个故事的高潮,与你展开巅峰对决的剑圣一心,在对战中居然三次叫出你的名字(1开场cg我要斩了你,只狼!2二阶段 热血沸腾起来了,要上了,只狼!被打败后 做得好,只狼)不可谓不强调你寻我之路的成果。
事实上,将剑圣一心本身作为关底boss本身就是对“回归人性,求索真我”主题的压扣(因为一心是唯一自始至终把狼当成独立个体的人,除了起名,还包括让劝狼不要堕入修罗,将最后的苇名无心流传授给狼)
在游戏其他角色的经历中,亦有对主题的渗透,同时对于结局的选择,我也有跟大家不很一致的答案
下次再更哈
别问
问 就是美国加油南波湾 世界最美风景线
以前宣传是的,我上学的时候教科书还这么宣传呢。
还包括封建制度,说中国封建王朝。
可教科书又说封建制度是领导的领导不是我的领导,臣子的臣子不是我的臣子。
这又跟我认知中的中国古代帝国不同。
别说秦朝,周朝就说天下之大莫非王土,莫非王臣了。
夏商应该也差不多,毕竟世界政治有个几千年不变的现象,那就是承袭前朝制度框架,自己再做修改。
大致框架是差不多的。
西方封建国家,自古以来也都是那样,大致框架基本没变过。
更别提非洲拉美,那更是一直都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