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时回答过,当时我认为危险驾驶罪必然成立;至于当时有人认为泼咖啡是危害公共安全,当时我说这并不独立地构成另一项犯罪行为,现在来看确实只定了危险驾驶罪,那么主要是对恶意别车行为作了否定评价,而泼咖啡的行为是用来证明「竞逐驾驶」之「情节恶劣」。
路怒症要不得,希望被告人可以认真反思。
至于当庭宣判而不是择日宣判,可以看出合议庭对于这起事实清楚、法律适用也不算复杂、被告也认罪认罚的案件大致要怎么判,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提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