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不太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可能这就是大公司之间的修昔底德陷阱吧,老大和老二必有一战。
谢邀
我司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友商”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请民事诉讼,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苏05民初589号】如下:
被告通过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相关公众,以抢夺用户资源、交易机会及市场份额,给企查查及其他市场经营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据此,我司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相关公开平台持续刊登声明30日以消除影响。
同样作为商业信息查询工具,天眼查的产品功能与企查查产品高度近似,双方的经营领域、用户群体、业务模式均存在高度重叠交叉,双方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但与行业内其他企业不同的是,天眼查一向自我标榜为“官方”身份,在其网站、app、小程序及对外的广告宣传中,均含有“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及“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等字样的标语。
事实上,因为伪造官方身份,天眼查早就被“查”过一次。
据悉,去年6月份,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即向天眼查方面发出了行政处罚,称当事人(天眼查)的股东出资之一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成立的第二支直投基金,因此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确属违法。
伪造政府背景和官方备案这两点都触及到了原则性问题,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企业征信与国家工商系统有很强的关联性,因此天眼查如若冒充政府开发运营、虚假宣传官方备案的行为属实,将给市场产生极大的误导性,也使得相关用户遭受蒙蔽,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天眼查多次在公共媒体平台宣称“中国唯一一个无须注册、无须登录、无须验证码的开放式企业查询平台。”事实上,至少企查查平台同样也面向所有互联网用户开放,无需登录即可查询,事实与天眼查所称的“唯一”相差甚远。
我司相关负责人:
“大数据征信行业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务实的,大家始终将广大用户的体验放在第一位,埋头于大数据技术的研发,但友商的虚假宣传确实给整个市场竞争环境造成了比较大的破坏,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所以我们才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代表整个行业主持公道”。
当前互联网行业仍然存在急功近利的倾向,相关从业者只有秉持良性竞争、共同成长的理念,才能让整个行业走得更稳更远。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