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论和实务的差异,我今天再阐述一下,以后不再回复类似的评论:
确实,从刑八起就规定了,入户盗窃不看数额大小。我不否认有些判例因为入户盗窃了百十元的小钱就被判刑,但是我也见过检察院以“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法定不起诉。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没有什么可类推性的。
回到本案,是否能被认定为入户都还有待商榷,即便能够认定为入户了,价值明显畸轻之下还是可能法定不诉的。不要说公检部门法盲还敢来司法,定罪量刑不是只看形式要件的,还要看实质要件。盗窃罪是分则部分,不过我要提醒诸君,总则部分的第13条,有一个出罪的但书条款——
…………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个但书条款,不仅仅是对犯罪要满足实质要件提出要求,也体现了罪责相当的刑法原则。
所以,即便我辛辛苦苦抓的人,被检察院法定不诉,甚至在内部的法制科那边就挡了架,我吐槽归吐槽,也要予以尊重。
最后,你可以质疑我是法盲,但不要质疑我的智商,查百度就能查到的,我不会复制、粘贴一下吗,很简单的事情不是?我之所以不这样做,就是告诉一些形式要件论的朋友,还有一个会让尚在象牙塔中的你觉得天啦噜的平行世界存在着。
有朋友跟我指出了,入盗不看数额,别老拿实务来“水仙不开花”,我虚心接受。
所以,题主可以报警,盗窃,入室盗窃,不管最后检察院是不是法(酌)定不起诉,不管最后检察院是不是会建议办案部门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起诉,不管最后是不是刑事转行政处罚。
反正就是要求刑事立案,不立案的到检察院申诉,要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如果检察院也觉得这个案件够不上刑事,那么我也没辙了,反正我一直被侦监和公诉各种虐,干不过他们啊。
那么你再回到我正文的”第2.“
我检讨,老是拿实务来误导大家,so sorry
谢邀。
1.你能不能告老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问题(治安处罚法第40条第三款)
你家栽种水仙的院子,是否有院墙和大门,这直接决定了能否被认定为住宅。住宅的范围,单门独院的以墙为界限,没有院墙的或公寓楼群以居室为界。
客观方面,侵入有两种情况,一是未经住宅主人允许,不顾其反对、劝告或阻拦,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二是进入住宅时,主人并不反对,但在后来主人要求其退出时拒不退出。
不过,我觉得,老太的主观故意并不是为了侵入,侵入只是手段的牵连,其目的在于盗窃。
2.盗窃的问题
我觉得,如果不能被认定为入户(即便被认定为入户,公诉那边怎么说也是个未知数),那么你的水仙的价值并不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所以是个治安案件(治安处罚法第49条)。
这个就比较炸天了,不管你栽种在哪里,老太来秘密窃取,侵犯了你的所有权(这个秘密窃取,无论物主、保管人或其他人是否在场,也不管是否被发现,或者实际上已经被发现,只要行为人在自己认为不会被发觉的时候将财物取走就是秘密窃取),就可能涉嫌盗窃这个违法行为了(注意,不是犯罪,因为案值不够所以适用治安处罚法不是刑法)。当然了,坐实还要证据证明。
在此提一句题外话,客观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
3.她说你要故意毒害他孙子
你都不用跟她多纠缠,直接跟她说——投放危险物质是重罪哎,即便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以投毒的方式故意杀人也是重罪哎,让她去报警好了啊,你看刑警受理不?
你还可以跟她聊聊诬告陷害罪。
4.让你赔钱的
我陪你坐坐可以,赔钱滚犊子去。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这老太有没有过错(民事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重大过失),当然有了。你有没有过错?妥妥的没有,你根本无法预见居然有人冲进来偷你水仙,你连过失都谈不上,更遑论故意了。
这都要你赔,那么山川河流归国家所有,老太去跳个崖投个河都可以整国家赔偿出来了。
5.人道主义赔偿,什么鬼?
只有侵权责任下的赔偿、补偿和公平原则下的责任分担(双方都没有过错),人道主义赔偿于法无依,于法无依的事情,你就果断拒绝呗。按闹分配是吧,你也可以啊,于法无依的事情,只要你不松口,谁强压给你都不对。
人道主义援助还差不多,那既然是援助,就不是法定义务,小太爷不给你行不行?
在此插个题外话,承办民警所谓的让你人道主义赔偿,是建议还是强制?
强制的话,你直接拒绝。
建议的话,看你自己选择,你可以当做打赏给叫花子,也可以不予考虑的去拒绝,完全看你自己,因为这是你的权利不是法定义务,义务必须履行而权利可以被放弃。
尽管道义和法理上我不主张你给钱,但是你才是处在风暴中心的那个人,你完全可以视情做出决策。
如果你不想再陪着每天没蛋事的无业老太玩抽风了(毕竟你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选择打赏给叫花子了,那么你必须让老太签个协议内容就是从此两清事了,不再有任何瓜葛。但是,这个数额完全由你来定夺,如果老太漫天要价的,还是让她滚犊子吧。
(我不是鼓励你缩卵,任何事情都要计算成本的,“人在情境中”这句社工工作的金科玉律不虚,所以我觉得还是要给你正反两面的建议,你自己趋利避害的去做决策)
6.怎么办?
别的朋友说你可以报称更大价值的东西没了,你可以试试啊,但是,我还是那句话,客观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何况你这个还不是客观事实。
说正事
第一,你可以报警称老太偷你的水仙,就算价值明显畸轻而不予处罚,或者老太已满70周岁,决定但不予执行行政拘留,但是你占着理,她除了倚老卖老拍桌子把水搅浑外毛都没有。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第二,你对老太孙子中毒没责任,这就是个民事纠纷,警方只能调解,你就顶死不接受调解,因为你没错。只要有一方不接受调解,都不能继续调,警方就会让你们去民事起诉去,你根本不用怕,原理见上文。
老太来闹,你就报警,来一次报一次。她要堵你家门,砸你家东西就更好了,她喜欢作就让她爆炸。对了,你可以考虑安装一两个监控探头,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她要搞事,录下来就是钉死她的证据。
如果我是你们辖区的民警,说实话我很乐见老太这么来,我就有理由根据治安处罚法甚至刑法办理了。
第三,所谓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问题,投她老母啊投,直接无视。
警方才不会傻傻的为此立案,你让老太去提起立案监督,你看检察院会不会受理。
你得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对了,还得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
你这水仙算上述物质中的那一类?
你种在自家门口,又算怎么危害公共安全了,也没见除此老太家人外的谁中招不是?
照她的逻辑,城建局、园林绿化局在大马路上种点夹竹桃,每年该除虫的时候打点药,那特码的妥妥的都是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共同犯罪的那种。公安局就办这一个案子,全年的打处数就都完成了,真是美如画。
(PS:表吐槽最后这句话啊,我不排除有的单位为了冲最后几个指标数瞎搞,但我更加不排除如果没有这个打处考核指标,有的单位会一年到头人浮于事、混吃等死)
对于老人闹事的一个通用解法就是吓唬她。
找一段血腥恐怖的视频,或者其他引起不适的视频,她来一次当着她的面放一次,保证她不敢来了。
事后删除视频,也不会留下证据证明你吓人。
-------------2016年12月8日更新--------------------------
题主更新了一段cosplay吓跑老太的叙述,我可以更加断定:这老太不仅贪而且缩。
这典型的就是欺善怕恶,一个哈莉奎茵能吓跑,简直碰瓷界的耻辱!按照这个尿性,题主别修什么围墙了,我觉得养一群鹅就行……
我这辈子最恨这种欺善怕恶的孬种,真可惜这老太没住在我隔壁,不然我找几个兄弟捣鼓个几个月教教他怎么做鬼。
--------------------以下为原答案-----------------
看了题主的补充,我觉得我可能会这么操作:
1、拒绝赔偿;
2、加装监控设备;
3、养狗,记得办证,中华田园犬最佳(纯个人爱好,擅长把中华田园犬养成哈士奇)
4、在花园篱笆附近挖陷阱(我真做的出来,理由是防贼,里面就装了两坨翔罢了不会死人),在没陷阱的地方种植仙人掌等针叶植物;
如果矛盾升级,我可能会继续这么操作:
5、电视台专访,提前给记者塞红包;
6、购买扩音喇叭循环播放:xx老太是个贼,敲诈勒索不要脸……类似江南皮革城那套。反正白天上班去自己听不见,碎嘴老太们可都听得清楚。注意,这喇叭极有可能被砸,如果她能从陷阱里爬出来并砸了喇叭,那就再买一个。反正很便宜。
7、找一队讨债公司的人,老太的儿孙要出头,就给他出头的机会嘛……
如果矛盾继续升级,那我可能会这么操作:
8、去他家门口拉横幅,贴大字报;
9、叫个锣鼓队,咚咚锵~咚咚锵~
10、摆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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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人会说我做事太狠,然而我觉得和流氓讲道理本身就是很没有道理的事情。
和流氓对话,要么就维持自身清高,如某位朋友所言:打发叫花子出点钱算了;要么就和流氓比看谁更流氓。
就后者来说,我还是挺有自信的……
你可以当着警察的面这样问她:“你拿什么割的水仙?”
“刀”
“好啊,你不仅偷我家的水仙,还偷了我家的刀”
“谁说我偷你的刀了,刀是我家里带来的”
“警察同志,她的自己承认带刀进入我家,至于是持刀入室盗窃,还是持刀杀人未果,继而改成了盗窃,这就要你们来侦查了。我现在正是想你们报案,她持刀进入我家,意图威胁我和我家人的人身安全。”
这就是题主不对了,没有和警察同志沟通好。
事情明明是:恶毒老太,毒杀亲孙,事情败露后竟栽赃无辜邻居。
我妈在阳台种了几棵洋水仙然后忘了,当韭菜割了炒鸡蛋给我吃,我吃了一口觉得不对劲就吐了。。。。我妈挺疑惑吃了一口也吐出来马上我爸就带着我俩上医院了。还好啥事儿没有,不然我找谁说理去。。。。歪楼了
我想说的是难道真真的剁馅没闻到韭菜味儿?你尝馅儿咸淡时没尝到韭菜味儿?你煮饺子没闻到韭菜味儿?那您第一口饺子没吃到韭菜味儿还吃呢?而且洋水仙好苦的!好苦的!好苦的!!!就是明摆着讹钱的嘛
我就想问问这个让题主出于人道主义对老太进行部分赔偿医药费的警察到底算老几?
不该赔偿啊。
在院子里放个音响,循环播放老太太偷你家水仙,缺乏常识给孩子包饺子吃,并想利用孩子中毒讹你家钱……一定要突出“讹”这个字!别忘了叫一堆亲朋好友站场,刁民就是欺软怕硬,反而很好面子,但在利益面前又不要脸,别想着息事宁人。邻居观众也很想知道你们为啥闹呢……
曾经我有一个邻居,在小区的公共绿化带里养鸡,我遛狗路过,鸡看到我家那只几个月大的泰迪后,被吓得到处直飞。
然后鸡主人出现了,说他家鸡受到了惊吓,我得赔偿。并且由于鸡受到惊吓后影响生蛋,影响了鸡子鸡孙无穷溃也,所以只赔一只鸡显然是不够的,得赔一群。
然后呢?然后我一个小姑娘站在鸡主人家门口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了一个多小时,再然后顺带着把鸡主人家赶来帮忙的亲朋好友的祖宗十八代都操翻,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看到没,有些人是不能跟他讲道理的。
恶人还需恶人磨。
人不一定欺善怕恶
但是一定欺软怕硬
现在基层怕事儿,都是找善良的人开刀做工作,让你付出点,来平息事态
当然这算是人的劣根性了吧
记得11年吧好像,我出差去山区我们的一个项目,当时去派出所办事的时候
有个大妈过来找警察开证明,警察开了
大妈去了银行,银行又要开这开那
然后大妈又回来找警察,小警察说这个真不能开
但是大妈就开始磨····绝对不敢去找银行磨···因为警察好欺负··
所以,敲黑板,重点:题主你要是漏了怯或者发了善心,那就没完了···
中午和在那个派出所的警察蜀黍联系了一下问到这个事儿
他举了一个例子
说是一个女的,离婚了没房子,爸妈觉得可怜,让她回家住
爸妈后来在海南买了房子,就把户口迁过去了,她就成了户主
然后这里拆迁,她认为这房子户主是她,补偿的房子应该都给她
这肯定不行,于是她就踏上了赴京上访之路
这个要是正常的去各个单位的接待窗口也没事,她是去天安门啊中南海啊···
于是北京就要求当地政府做好工作
那么你认为政府是怎么做工作的?
没错,找她爸妈哥哥姐姐这些好说话的人,让他们多让一点····
当然无效,因为这大姐要的是全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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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他后续呢?
他说省里都下来督办,结果他们带着省里的领导去了趟她家,然后录像留证据,经过交谈,省里罕见的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就默默的回去了·····
我说这是做办公室闭着眼制定政策的大领导遇到了基层的实际问题了?
他: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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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说我们都看出来谁对谁错了,为什么从中央到地方都看不到
其实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比如我叫张三,旁边的谢顶的叫任四
我说任四借刘亦菲的钱不还
任四说还了
那么你和我们都不熟悉,你怎么知道还没还?
这就要看证据,比如借条比如还款的收条啥的
所以很多事情政府不敢轻易下结论很正常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
《罗汉钱》里,明显的十二三的孩子过来结婚,但是村里有证明,政府就真敢给结婚证,为什么?因为反正出事儿了也不是他的责任
后来整风的时候骂他们官僚主义不动脑子
PS:开始记成小二黑结婚了,谢谢指出
我举得这个例子,
这位女同志去北京去省里,上边也知道,他们县里法院的判决啊家里老人的授权书啊也都有,也都给省里首都上报了,但是!还是让你们县来人来管吧··反正我也没责任,我要真管了,搞不好还背责任····
所谓官僚主义不动脑子
就是这样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