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这类型的网站,就不该让私人运营!
希望所有学者都起诉知网,知网把所有论文都下架,这样知网就可以滚出学术界了。
这类学术论文国家应该收编,毕竟知识才是财富,让作者自己定价,国家收个税就行。合法合规合理。
我在想这么个问题,赵老先生,能做到起诉就能胜诉,还能获得赔偿。
那其他的被收录过论文的作者,是不是有事没事就可以去投诉一下啦?
现在很多高校的硕士论文都被免费收录到知网了,而这些硕士论文也被更多的硕士引用和下载。
那作为被收录了的我们是不是也有权力去上诉?
好像当年在学校是签过一个协议的,应该就是授权收录的,实在想不通学校和知网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学校免费给知网收录,然后学生下载需要付费,不知道高校老师是不是要付费使用啦!!
不过怎么算都不合算啊。
2016年武汉大学表示知网价格高到实在太离谱,宣布暂停使用知网。知网很坦诚,“抱歉,如果到期不按这个价格续约,我们就立即断开数据库链接。”果不其然,还没到期,图书馆就发现知网账号失效了。最终,10天后武汉大学做出让步,知网恢复了其论文查询。
看网上有人说收到过知网卡,那是什么啊,我咋不知道啊?
在知网上,一篇硕士、博士的学位论文下载通常需要20-100元左右,更有一些大牛的文章下载次数是90124次,下载一次需要25元,这给知网创造了多少收益啊。
拿着别人的知识产权营私,还被说成是理所当然?他的后台有多硬》?
1998年6月,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中国期刊网”开始上线服务,这就是今天知网的前身。除了这两大机构外,背后还有教育部、中宣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等机构的大力支持。
是不是够硬,所以他割起韭菜,手起刀落,毫无心理负担。
这是光荣传统啊,当年央视败诉封杀陈佩斯,如今知网败诉下架论文。有什么区别吗?
就想知道知网是否像薇娅那样,逃税漏税。
还是逃税漏税也没人管
我觉得翟天临有一句话可以代表以后对知网的诉求:
「什么是知网?」
知网简直就是学术界的视觉中国。
知网文献下载价格如下:
期刊全文:常规数字出版0.5元/页 、独家数字出版(新产品)1元/页;
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15元/本 、博士学位论文25元/本;
会议论文:常规数字出版0.5元/页 、独家数字出版(新产品)1元/页。
也就是说,当我们撰写论文时,在学校未与知网合作的前提下,你要下载20篇参考文献(假设都是硕士论文),那么就得支付20×15=300元。
那么问题来了,论文的作者难道就没有报酬吗?
有,只是很少,少的你都懒得去领。
学位年度在2008年以前的稿酬支付标准为:
博士论文著作权人一次性获得面值3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80元人民币的现金稿酬;
硕士论文著作权人一次性获得面值2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30元人民币的现金稿酬;
学位年度在2008年之后的稿酬支付标准为:
博士论文著作权人一次性获得面值4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100元人民币的现金稿酬;
硕士论文著作权人一次性获得面值300元人民币的“CNKI网络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60元人民币的现金稿酬;
而这个领取界面非常隐蔽,你不仔细找根本找不到这几十块钱的领取按钮。
此外,你写完论文总得查重吧,198一次,概不讲价,要不你就认真写,要不你就得舍得花钱,知网也不嫌弃你来回查,就问你心不心疼吧!
咱也不知道知网哪来的这么多论文,都是各位作者卖给知网的吗?还是说像这位老教授一样,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拿去赚钱了呢?
试想想:
1、有一天,你投诉电力公司电压不稳定,无故断电给你造成损失,最后你获赔,但电力公司给你断电说不和你合作了。
2、再有一天,你投诉了自来水公司,因为自来水有异味有污物,你又获赔了,结果自来水公司又给你停水了,说不和你合作了。
3、再有一天,你投诉了手机运营商,说信号不好,达不到国家标准,于是手机三大运营商将你拉黑名单,不做你的生意了……
试想想,社会都是这样子的话,会是什么样的社会?能有进步吗?上边的经营者行为属于什么?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是违法行为。
因此,根据反垄断原则,建议国家将知网拆分为两到三家公司,进行充分竞争,避免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恶意损害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利益。只有这样,知网才能进一步规范化和更好地为大众服务。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
掌控药企的大资本家,还有官。
其实大家都明白。
希望仇医者不要因为自己的懦弱而拿基层医生出气。看到卫计委的大官了吗?您敢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