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没啥好看待的,这是美国的class action,自然不归中国市场啥事。
还是要解释一下,苹果并没有认输,只是个原告签了一个和解协议。在美国法律体系中,本案结果并不代表苹果「认错」了,也不代表苹果输了官司,只代表苹果愿意出钱和原告了结此事。换句话说,也就是苹果出钱买原告撤诉。既然原告撤诉了,苹果也就没有输官司。
因为苹果没有认错,更没有输什么官司,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苹果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向原告支付费用换取结案。
那自然,只有原告,也就是美国消费者有钱拿,不关中国消费者任何事情(你又不是原告)。拿的呢,也不是苹果输官司的赔偿金,而是撤诉的和解金而已。
如果苹果认错、或者被法院判了有错,那苹果不赔中国人,还可以说是区别对待。但是现今苹果并没有认错、也没输官司,自然没有任何谈得上赔偿的事情,更关不上区别对待什么事了。
再次划重点:苹果并没有认错,因此苹果依然认为自己有什么需要赔偿的(没犯错赔个毛啊)。美国消费者拿的也并不是苹果的错误赔偿金。
要问有啥感想,只有一个,就是中国也需要设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