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诉,但是既然人家都一而再再而三起诉离婚,你还这样纠结有什么意义。婚姻的根本不在于一纸证书而在于爱情亲情,法院判决的根本也是二人是否有感情基础,没有感情基础就判离婚不正是这样吗。从提问的用词能够大概感觉得出来题主的偏执,什么男方不同意,什么强行,凭什么男方不同意就不能判离婚,结婚证难道是镣铐把对方给锁住了吗。本来一次不判离六个月不准再诉本就是不合理的,就是为了照顾你这种想用结婚证就锁住对方的卢瑟而设立的,你还不知足。为了躲避你这种人,是个法官都不想呆在家事庭,免得偏执狂发展成疯子连人身安全都没得保障。你在知乎上问我们,还不如把爱多分给妻子,要是你妻子是个绿茶不值得你爱,就去找个值得你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