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报道其实不太准确,按照最高法院对外发布的统计口径,不是1300万人,是1300万例,并没有那么多人上失信。失信人数没有达到1%的比例。
这个是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取的数据,截止到2019年4月3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531189例,并非13531189人,一个被执行人可能会因不同的案子上失信,一个案号可能就算一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符合下列情形可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虽然最高法院发布过多次通知要求对失信名单进行清理,但是在1300万例中,可能还会存在一些错误纳入应该撤销或者是满足条件需要屏蔽的。
失信只是惩戒被执行人的一个手段,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