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果韩国改用汉字谚文混写的形式,或越南恢复使用喃字,会是什么样? - Sarang Saigon 的回答 - 知乎 中@Sarang Saigon - 知乎 貼出了兩國憲法的對比文本,我想這對我的專業是一個很有意義的提示。
我們知道,法律和法學具有國別性,各國具有不同的歷史背景、法律文化和立法機關,自然不可能有相同的實定法和法解釋學。但在這樣一個信息化的時代,好的制度互相借鑒有其必要,那麼封閉的語言體系就會顯示其在交流中的弱勢。
最強勢的語言當然還是英語,並且由於英國的普通法傳統,使其法律制度與語言一起被帶到全世界各個角落。但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英美法不可能是我國主要的借鑒對象,畢竟我們又不是殖民地,不可能以其他國家幾百年前的判例作為自己的法律,更不可能從零開始積累本國的判例。
大陸法系又可以粗略地分為羅曼支系和日耳曼支系,其中羅曼支系的代表是法國,日耳曼支系的代表則是德國,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分別採納的法學階梯體系和學說匯纂體系分庭抗力,瓜分了除原英國殖民地和伊斯蘭文明外的世界。不過如果僅就刑法來看,顯然日耳曼支系佔盡優勢,萊茵河的風不僅吹到了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和亞平寧半島,還從伊比利亞半島吹到了整個拉丁美洲,甚至,還越過好望角、穿過馬六甲,從日本輻射到整個東亞。在刑法領域最強勢的語言當然是德語,無論是日本、韓國還是秘魯、智利,全世界的刑法學者都試圖掌握這門艱深的語言,並以之作為彼此間交流的工具。
在日耳曼支系的勢力範圍內,各個國家的語言也形成了一條鄙視鏈:首先德語站在塔尖,學習德語不僅可以閱讀德國文獻,還可以閱讀奧地利、瑞士著作,半通不通地看一點尼德蘭語、丹麥語、瑞典語、挪威語,最大的福利是全世界學者為德語文獻庫所作的貢獻;接下來當然是西班牙語,很多德國教授都擅長西班牙語,用西班牙語寫作甚至用西班牙語授課,學習西班牙語可以閱讀二十餘個國家的文獻,葡萄牙語著作也能看個大概;其他的日耳曼語和羅曼語受眾太少,也許只有意大利語佔有一席之地;再接下來你們可能不信,那就是俄語了,畢竟斯拉夫世界還是比較廣闊的,雖然各國語言有一定差異,但學術用語仍然受當年原蘇聯的影響,有較多共通之處,特別是中國法學曾經跟著big brother屁股後面很多年,很多正本清源的工作還仰仗俄語人才。
也許有人會問,怎麼沒有日語,當然沒有日語,日語只有日本一個國家用啊。中國人傳統上總習慣向日本學習的主要原因大概是。。懶。。因為總幻想日本人跟我們同文同種,以為能夠更好地互相理解,漢字嘛,翻譯上似乎是省事一點。但是,中國的法學研究者,你們醒!一!醒!啊!日語可不是什麼國際語言,非常封閉,並且日本早期對歐洲理論一鍋燴地繼受時曾經混淆過很多概念,出現過很多理解偏差,現在中國學者又都全盤抄回來,這真是讓人無奈。
說了這麼多,我想說的主要還是,如果韓國、越南恢復漢字,並且中、日、韓、越對漢字標準進行統一,那麼,至少在學術領域,會大大提高這幾國語言的國際吸引力,因為只要比較好地掌握其中一門,當然包括漢字部分,就可以大致閱讀其他幾國的文獻。現在別說韓國、越南,就是中國、日本也基本沒有世界影響力,這與東亞(雖然越南算東南亞)的體量是不相稱的。所以,我就站在本專業的角度,支持韓國、越南恢復漢字,並倡議漢字文化圈對漢字重新進行統一的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