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发后开始说吧。
1、没有撒谎说看到了陈世峰,导致陈世峰被抓很晚。不肯伪证罪。
2、说好了要去送江歌,结果因为警方的约束而未能公开只能远远跟着。违约罪。
3、始终不承认锁了门,导致江妈花了无数时间、心计和财力去运作,想让她承认或者被认定锁了门。耽误了阿姨。耽误阿姨罪。
4、非要说“可是你已经伤害到我了,这件事完了我就再也不联系你了”。惹来江妈在网上一遍一遍的隔空喊话,蓄势到暴击。耽误阿姨罪。
5、11月24、25日刘鑫给江妈微信上讲了她知道的,没有当面说,不肯说更多,导致江妈到处公开“求真相”。不能满足真相罪。
6、第5条实际上已经影响了司法公正,而且这段对话的曝光,好像是庭审结束后的《致江女士,言尽于此》?应该给陈世峰脱罪。
7、继续在日本上学,害的阿姨的粉丝还要上门骚扰,才肯主动退学。不肯主动退学罪。
8、回家以后居然去剪了头发,剪头发罪。
9、没经江母同意居然不回江母信息。不回信息罪。
10、被人肉和散发全家传单居然还想报警,恶意报警罪。
11、被人肉居然还敢解释说“我要保密,请大家原谅我的无奈,我一定会去作证,请相信我,我和大家是一起的。”解释罪。
12、居然敢穿着玫红色裤子去见江母,和江母和徐静波在墓地时穿着同色,没有避讳罪。
13、居然没有出席在日本的签名活动,没有承认签名海报上的前脚跑进、锁门和菜刀刺人。不肯参加现场羞辱罪。
14、参加庭审居然不肯附和“请无罪释放陈世峰”,居然表达过我想杀了他。恨杀人犯罪。
15、居然敢还嘴,回答十问一请,还敢反问。顶嘴阿姨罪。
16、居然不肯配合,还要江母想法引她出来。不肯配合炒作罪。
17、账号保管不妥罪。
18、拿到韩素提供的人肉证据居然还敢去法庭起诉,恶意起诉罪。
十八条已经够了,更多的我觉得没有必要仔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