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题主是不是学医的,我相信题主肯定不是正式医生,所以很多东西并不清楚。
1、从伦理角度说,家属承担不起治疗费用非常普遍,而这些治疗费用医院也没有能力完全承担,很多情况下,不存在“既不放弃治疗,又有条件继续治疗”的理想状况。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家属作为代理人,要求放弃治疗,不违背伦理,也就是所谓的“自动出院”。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会因为医生停止治疗,让家属带人走而判其违法。
归根结底伦理不能超越现实,一个执行不下去的伦理,再美好也是没有意义的。
2、实际操作中,医生也有一些自我保护的手段。
(1)尽量了解病人家庭状况,有哪些人可以做主,插管病人放弃治疗这种大事,尽量征求所有想做主的家属的意见,而不会只凭授权委托书上的一个家属签名就轻率同意这个家属的意见。
(2)和家属谈清楚,撤掉呼吸机,那么继续住院没有意义,必须回家。但由于法律不允许已死病人离院,且为了避免家属反悔扯皮,所以往往不会拔掉气管插管,让家属在路上捏着呼吸气囊,教给家属拔管的办法,家属回家自己拔不拔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拔管非常简单,只有一个步骤,没有任何难度,是个人都学得会)。万一真的在医院里就突然反悔那就不走了再接上呼吸机也不迟。
高赞说的让家属自己拔管,那是让他们回去拔,肯定不会让他们在医院里就拔。理论上人只要还在医院,这类操作只有医务人员才能做。
(3)由于死亡病历检查很严格,所以对于注定难以挽救的病人,医生往往会事先打预防针,劝说家属到了无法挽救的那一刻自动出院,不要死在医院(哪怕确实已经死了,最好也是接着瓶做个样子拉回去),以减少文书工作的负担。
有时候信任度比较高的话,也可能在医院就拔掉,让家属用面罩接着球囊捏回去。
当然,做这些事情之前,知情同意并签字是必然的。
事实上我没听说有任何一例这样的事件被判医生违法的判例,如果有烦请告知。但这种操作每天都在发生,当然在某些医院里是会被拒绝的。
根据WHO的提法,患者有拒绝治疗的权利。那么,同样道理,也有接受治疗后要求终止的权利。呼吸机是生命支持的重要治疗,但维持生命的措施不止这一项。据在下所知,即使不同意病人家属要求停用呼吸机的医院,也不会拒绝病人家属放弃使用ECMO,这怎么解释?如果医生同意家属要求停用呼吸机病人死亡算违法,那么ECMO一旦用上去,即使病情没有好转,家属砸锅卖铁也不能停下来——甚至于如果是V—A,即使心脏不动了,照样可以有血压,那么在不接受脑死亡为死亡标准的国内,不停下ECMO,病人根本就死不了!有多少钱够烧的?
所以实践中是不可能不接受家属放弃治疗的,所谓的不能在医院内停机,只能办出院其实就是——你死可以,别死在我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