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为啥这么牛逼?
脑回路是怎么样的?
建议切片研究一下。
我说的是认真的。。。
个人觉得基金委的这次处罚太轻了
学术态度端正是一个科研人员的底线,就好比遵纪守法是一个教师的底线,既然新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包含教师从业禁止,针对科研人员是否也可以考虑类似的处罚?
抛开处罚轻重不谈,还想聊聊这里暴露出来的“学术不端追查困难”问题
就在同一条新闻里,提到了一个国内一个国外的案例
2019年,云南财经大学的一名普通教师曾在微博发文维权,状告985高校湖南大学洪某副教授,毙掉自己的国自然申报书,却转而挪用进自己硕士生的毕业论文。作为弱势群体的原作者,在与湖南大学沟通无果后,才不得不选择了在微博发布文章维权。讽刺的是,湖南大学第二天就在微博发表申明答复称会严肃处理
同在2019年,来自伊朗马什哈德费多西大学的机械工程师米娜·梅赫里根,发现他们向一本学术期刊的一篇投稿,被印度审稿人拖延,同时拿去在另一家杂志上发表了。尽管第一时间接到了举报,期刊方对于撤回违规项目的调查花费了大约5个月时间,中间充满周折反复,最终才将剽窃论文撤稿
至于这位主咖中南大学的钟国梁,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在2014至2015年间,被撤稿论文发表于2015年。这些行为直至2020年2月才被坐实,期刊将论文撤稿。但这件事对钟副教授没有产生即时影响,同年8月,钟副教授被评为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而且就在2017年,钟国梁从讲师升为副教授。可以说这位学术不端的副教授该享受的红利一个没少拿
此类问题频频发生,一定是这些隐蔽的学术不端行为带来的利益大过了损害。利大于弊的事情,才会驱使众多人去尝试冒这种“风险”。如果弊大于利,以现代人精于算计的能力,想必会慎之又慎
如何能够杜绝学术不端呢?个人不成熟的看法就是严刑重典,抓住一个直接断送学术生涯,这样才能让人不敢越雷池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