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污染大家的时间线,因为这个案子对我想通一些道理有关。所以想和知友们交流。
从杀人魔被抓获的那个时间段,我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为什么社会上一直会有要惩罚案犯妻子、儿子的声音。
这不是“愤青”不“愤青”的问题。
若是其他文化背景的愤青听到这种案件,比方说一个西方人或者印度人或者穆斯林组成的圈子,听到这种残忍的暴行,比方说上次那个印度女生在巴士上被轮流性侵至死的案子,他们的第一反应只会是:
“要把这几个罪犯做成人体蜈蚣”这是印度族友人的讨论
“要把Ram Singh(主犯)一寸寸烧,剥皮,用烙铁从他**穿进去从嘴里串出来,就这样对Jyoti(受害者)还不能算公正。”这是题主一个马来族女性朋友在脸书主页上发布的状态
这件事闹了两个星期,受害女生被送来新加坡治疗又最终不治,加剧了事件的新闻性。我所在的圈子对犯人想象的残忍刑罚也名目繁多,整整持续了两个星期,这个过程是没有理性的,所有人都在尽情宣泄戾气和情绪,也没有“圣母”说要体谅加害人。全世界键盘侠在这种情况下都一样,谁也不比谁素质高。
但是,不同的是,我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有一丁点这种想法:
1)“主犯害死了受害者家庭的女儿,而他自己的家庭却完好无损,这不公平。”
2)“主犯罪大恶极,只杀了他实在太便宜了。必须要连坐,杀掉他的家人,对受害者才算值。”
如果这案子不够典型,欧美各式各样的连环杀人案,也没有说哪种舆论说是要惩罚加害者家庭的。
相反,典型的中国人,即使“素质”再高,即使再“文明”,当我们扪心自问的时候,心中也至少会有点对“被害者被摧毁了家庭,有些甚至因此绝后了,而加害者却生下了儿子,有后代延续。”这一事实心存芥蒂。
即使是为凶手儿子说话的人,也试图从“孝道”的角度,证明“记者诱导孩子否定自己的父亲”是不对的。而不是说,“父亲是父亲,儿子是儿子,两者有什么干系?”
所以,这不是愤青不愤青的问题,这是中国人独特的价值观和宗教观。
答主说宗教观,大家可能奇怪。因为没有一个人是从宗教典籍中寻找对连环杀人案的惩罚的。但是虽然大家不承认,中国人的“宗教”影响了我们的一言一行。而我们却拿看似理性的逻辑来遮掩它。
世界其他地方的人都是在天堂,审判、神的业力,或者轮回中寻找永久的归宿。一个人能不能永生,或者能否转世,取决于今生的作为,是否为善,是否崇拜真神。对于一神教徒来说,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尘世的一生是一场考试,道德标准是永恒的考题,你及格了,你得到永生。所以,道德标准是绝对化的,也是个人化的。
而中国人的宗教思想着重父以子继,各人在血缘关系中得到永生。虽然人类都在本能追求血统延续,但在中国,因为它包含了人生“最高”、“最后”的宗旨,为社会广泛接受,所以它是一种宗教。
有正必有反,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爷爷辈的唠叨中,你可以了解到,既然人生的意义就是“传宗接代”,所以最值得恐惧的,不是在神的审判中“下火狱”被永久烧灼,不是堕入畜生道,而是“断子绝孙”。所以最严重的惩罚,是“族”“夷三族”“夷九族”。这些刑罚的意义在于抹去一个人在血缘关系中得到永生的希望,他存在的意义,使他被永久地消灭。
在这种价值观下,人是没有独立的人格的,甚至连自由意志和选择也没有任何意义。每个人都是家庭血脉的源起与延续。所以人们不会觉得“张三犯了罪,所以杀掉另一个人张四”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因为“张四”其实不是一个“人”,而更像是张三身体的一部分,虽说是挂出来的一部分。
以中国的文化来判断,主犯高承勇最大的罪行其实不是让受害者受到痛苦和侮辱,夺取她们的生命,或者给她们的家人带来痛苦,而是摧毁了受害者家庭,夺去了受害者血脉延续的希望。因此,为了公平,也必须给他以最大的惩罚,也就是剥夺他的那份终极意义,他的希望。
而他最令人愤怒的,是他竟然能有相对正常的家庭生活,是他竟然能有机会传承后代,竟然可以把基因延续下去。而一般案子下都能激起对罪犯同情的“天才学生”、“航天业从业者”成了一种招恨的东西,一直提醒着大众这家人逃脱了“应得”的惩罚。即使是反对“株连”的人,也只是在用“这孩子一生肯定毁了”或者“连环杀人犯的儿子肯定没人要”来宽慰安抚大家。
这也就是为什么关于高承勇的几个问题下面,很少人关心案犯本人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最多是吐槽一下废死),很少有谈论要让凶手这个人受到某种折磨。
相反,很多人非常努力地在找高的妻儿“肯定是同谋”的“证据”,或者高的两个儿子“传承了父亲的犯罪基因”的“证据”。所谓“儿子表现得非常理性,性格和他父亲相似,所以对他一定要斩草除根,最少也要提防着点。” 这些思维,一方面是因为在“传宗接代”的价值观下,后一辈的自由意志没有意义,因此也没人关心;另外也是因为这些人潜意识里,这些“证据”其实只是“消灭”高的后代的一种借口。
至于“凶手儿子表现得非常冷漠,所以他有道德责任”,也只有在“高子是高的延续”这个大前提下才能成立。否则,B犯的罪,A感到冷漠有什么不可以?
和情况类似的曲婉婷比的话,高的两个儿子其实罪责更少。因为大家都认为曲婉婷学音乐的钱是贪污的赃款(这很有可能是真的),而高的儿子,不管知不知情,都没有直接从高的罪行中获取任何利益。但是,按照大众的想法,杀人犯的“儿子”本身就是不应该存在的,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偷来的。
我甚至有一种想法,如果犯人不是被判处死刑,而是让他苟活在监狱中,然后亲眼看到他的两个儿子身首异处,斩断他血脉延续的希望,人们内心会更舒坦一点。因为这符合他们的正义观。
我没有说表达出类似观点的人是“喷子”是”残忍”或者“吃人血馒头”,因为他们只是放大了我们所有人都或多或少会有的情绪,我说的是中国人价值观最本质上、最底层的一些东西。而这种东西和社会是不是文明、是不是良善,人心是不是仁慈没有太大关系。因为文明良善仁慈这些是由生产力决定的。
不负责任地脑洞一下,假如明天彗星撞地球,瘟疫爆发,四处饥荒,人类的现代文明统统奔溃,生产力的进步被抹消,大家回到“按自己本能行事”的状态,然后新的后灾难社会从废墟中重建。这时,欧美可能会把渎神的同性恋者吊起来,挑几个底层姑娘当女巫烧死,到处有人宣称自己是基督;伊斯兰世界可能会把通奸者用石头砸死,各种教派互相之间宣圣战;而中国人则更可能会恢复对犯人“夷其族”、“诛九族”的刑罚(斩断他们血脉延续的希望),社会的成功者会恢复三妻四妾、嫡长继承(加强这种希望)。这就是各个社会价值观最本质的一些东西,大家会觉得没有什么好不好的,就是“天经地义”。
虽然答主个人的价值观,是没有人的人生是谁的续集,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独立的,任何一个人都应当且只应当为他自己的意志所作出的决定负责。
如果我的亲人被张三杀害,我会想去复仇,我会想给他上各种酷刑,但是我不会把仇人的儿女看成是仇人人身的延续。在我看来,张四只不过是不相干的另外一个人,杀死他对复仇来说没有任何价值,也不会有任何“斩草除根”的快感。
但是人生长在社会的习惯、感情债、压力与期盼下,身不由己。就看能不能挣脱了。
没有具体的参考资料,但是大家可以看一下这几个问题下面的回答和评论区,看看我所言有没有依据。
missionary:如何评价百度白银吧,一群人扬言要人肉凶手高承勇的两个儿子?
稍微多说两句。
其实华人在海外,尤其是欧美社会遇到的很大的一个问题是意识不到种族的重要性。近代以前,中国基本都是处于一个“国家=天下”的状态。这就导致了很多中国人在面对近现代以威斯特法伦体系为基准形成的“民族国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概念,因而在欧美,尤其是在北美(USA/Canada)这种移民国家里生活的时候政治上十分受挫。
不管你承认也好,否认也罢,一个人在美国的社会认定更多地来自于一个人的种族(race)而非阶级(class).以我们最关心的教育为例:大学录取会很大程度上根据你的种族来决定录取标准,而不是社会阶层,更不是政治倾向。不管家境如何,只要你是亚裔,那么你就有大概率碰到录取标准的歧视问题。
在这个前提下,任何一个有智商的人都能够看出来:在美国这个大背景下,在争取自身(个人/族群)权益的过程中,种族的优先级是排在最前面的,其次才是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你在填表的时候,不会让你选你是conservative还是liberal,只会让你选你是“white",“Asian”还是“Hispanic”. 而事实上,只要一个族群能够意识到美国社会种族优先的前提下,内部的政治光谱不仅不是问题,反而是优势,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犹太人。
犹太人在美国有多成功想必不用多说。但是犹太人并没有把自己局限在左翼或者右翼,而是通过在不同政治光谱上的发展,成功的让自己的种族在美国取得优势。说右翼,犹太人里面的一大票银行家企业家大家也有所耳闻;说左翼,犹太人中的囧叔,主持界传奇larry king,喜欢谈笑风生的华莱士等等都是业界传奇。这样他们右手掌控了经济和政治力量,左手掌控了舆论和传媒的力量,最终让族群取得成功。可见,以族群利益为先,则族内各个政见派系均受益;以政见利益为先,则族群分崩离析。
反观以叫兽为首的旧华“精英社会活动家“是怎么做的呢?不仅不去积极组织和联络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政治基本盘(一个越来越壮大的华人群体),反而主动地去做出例如:损害自己族群的利益以换取一小撮外部政治利益(SCA5),试图不断的分裂族群内部力量(亚裔内部细分法案)等等赤裸裸乃至荒唐可笑的背叛种族利益的行为。这种叫兽,如果不是脑子进了水,那就只能是因为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实在太差,吃枣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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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脊之犬,狺狺狂吠。 一开始看到这篇文章我特别震惊,不单单是文章内容,更重要的作者身份:美国百人会会长及首个法学院院长?这样的人竟然说出如此粗鄙之语?不过回想一下,这倒是解决了我一直以来的疑问。
作为一个在美国各个领域都有杰出贡献的种族,作为一个平均收入和学历都远超平均线的种族,作为一个贡献了马友友,关颖珊,刘玉玲等杰出人才的种族,为什么美国华人的政治地位如此的低下?为什么华人的权益总是受到系统性的侵害和歧视?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华人,尤其是旧华人及其后代的自我认同和民族荣誉感低到令人发指?现在看来,这些旧华人中的“精英”“社会活动家”政治水准低到不堪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其实在美国待过一段时间的人都明白,各个族群之间有竞争,有合作,也有斗争。但得到尊敬的条件只有一个:拥有力量。这个力量可以是经济力量,可以是知识力量,当然也可以是政治力量。所以这次大选华人主动出击,参与助选的行为我是非常认同的:重要的不是你站在哪一条队,而是展现能够左右选战结果的政治力量,这才是华人赖以发展的基础。相反,任何一种任凭意识形态洗脑而站队的行为都是政治水准低下的弱智行径。
其实稍微看了看叫兽的个人经历,未免有些可怜他。作为一个数次试图否认和摆脱自己华人身份的“社会活动家”,他的“习得性无助”十有八九也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在中国崛起,新华人一步步向前的大背景下,他就像一头曾经被锁链拴住的幼象,完全没有意识到力量的对比总是会转化的,而华人政治家真正的基本盘只有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旧华人的社会认知,一种貌似平等实则歧视的社会认知,只会进一步地被抛弃,最终由新华人引领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旧华人畏畏缩缩的活了一百多年,却连美国这个国家的一点基本精神都没有学到,而这些分明写的很清楚:The 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
毕竟,大清都亡了,也请你们这些遗老遗少们滚回历史的尘埃里吧。 -------------------
原答案
这个所谓教授才真是把“歧视”二字阐释的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