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管辖范围,这个就是依据当地政府的行政法规来执行。
那么就是定义寻衅滋事罪,话语权就是在当地人民政府,
寻衅滋事罪,就是一个框,只要符合影响面积足够大(超过90人范围),内容足够引起群众反感(受到多人(超过三个)举报)内容不健康(侮辱性,黄色,反动性宣传,违背公序良俗)。
就可以按照这个罪名,由政府下令,公安机关执行拘留。
这个和司法没啥关系,你就是不满意也只能去做行政申诉。法院是无权受理的。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ps:之前2次回答被删除和建议修改。总算答对了……
这图没有任何问题,这明明是在说警犬。正式的警犬可是有证乃至有编制的,警察把警犬当做自己家人的例子很多,把自己的警服警帽什么的给警犬戴再正常不过了。
不接受任何反驳,除非你反驳时加上一句“我发誓,即使遇到类似情况的是我或我的近亲属,我也会坚决反驳你这个观点!”
这种美帝制作的表情包居心叵测,以后还是少用为妙。
警察队伍里单身的只能自称“单身的人”,不可自称“单身狗”。
我个人对这个处罚持保留意见。我认为,这是两代人之间的误会和隔阂造成的处罚。
不同网龄段的人,对这个表情包会有不同认识。
对于没有接触过网络或者很少接触过网络的人来说,“狗”是侮辱性语言,制作、发送狗狗警察表情包,当然就是侮辱警察。
但是对于长期接触网络的人来说,狗在网络上已经不带有什么贬义。甚至很多网友自称为狗,比如搬砖狗,打工狗等,寓意是自娱自乐,表现一种诙谐幽默的态度。
对很多养宠物的人来说,狗更不是一种贬义词。
对没有接触过网络或者很少参与年轻人话题的人来说,表情包中蕴含的幽默、调侃、轻松态度,是无法理解的。网友很多时候发表情包,就是单纯地斗图,除了搞笑,甚至不具有任何其他意义。
懂的人,看到这些表情包,也只是会心一笑,不会多想。但是不懂的人,会上纲上线。
所以,两代人的认知,在表情包上出现了分歧。这种分歧,会造成违法性认识的不同。
警方认为,制作、发布狗狗表情包是一种侮辱警察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但是在很多网友看来,这种行为,只不过是一种诙谐幽默的表达,本身并不具有侮辱的意味。换句话说,这名网友可能本身没有侮辱警方的意味。
从法律的角度说,某人的行为是不是违法,既要考察客观方面,也要考察主观方面。
如果主观方面没有违法的意图,那么一般不作为故意违法处理。
从客观方面来说,这种狗狗警察表情包是不是侮辱警察,应该用一般人的标准来判断,而不应以警方的主观感受来判断。
如果想要这个结果更有说服力,可以考虑为此成立一个陪审团,挑选线下和网友代表,对这个表情包是否具有侮辱意味进行投票表决。
最后根据表决结果确定是否侮辱警察,从而做出处罚。
我想,这样可能更加妥当。否则,可能会对网络言论自由造成妨害。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这次案件处理很好,好就好在可以教育人民。
如果表情包也能成为罪证,那么《黑猫警长》是不是涉嫌违法= =……
基层的疫情防控,因基层各地区医疗资源相对较少,而在有些时候管理层面显得过分“紧张”,甚至“草木皆兵”地采取“一刀切”等现象确实是存在的,毕竟防病比治病简单,让欠发达的中小城市和基层地区单凭自身的那些“医疗资源”去解决问题,并不比靠“行政手段”去进行主动防御疫情输入来得现实。
基层工作者和志愿者的辛苦是真的,被管理甚至“限制活动”的居民心里不痛快也是真的,原本是个能相互理解的事情,上纲上线地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就有点不嫌事儿大了。
这些新闻,你不要单纯的把它看为“口袋罪名”“依法办理”“有待商榷”,不要在这个层面上考虑,你要想深一点,未来再过几年看,今年或许就是“网络管理元年”。
以我为例,我知乎创作者等级经历了10级——9级——10级的过程,中间的9级是我删除了几百个回答掉了等级,这几百个回答未必然全是有争议的,有的就是小段子,但是我感受到了风向。
你觉得现在网上大V常常“带风向”,实际上在真正的风向面前,我们都是草,只能随风倒。
我的建议,咱们要注意这么几点。
1、使用网络要回归它工具性的本质。网络最开始发明的时候,本来就是交流知识的需要,慢慢壮大到现在,它其实承载了越来越多的情绪性的输出,不管喜怒哀乐,很多人会不设防的在网络上输出情绪,对线,以后要注意,尽量少输出情绪,多用把网络当成一个工具,而不是一个场所。
2、要是非发言不行,尽量少透露个人信息,虽然我们的网络身份很容易被有关部门查到,但是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会让很多普通人把你人肉出来,他们的目的也绝不是仅仅好奇而已。
3、尽量删除你网络上的过往,多在百度上搜搜你的手机号,QQ号,搜出来的信息能删除就删除,删除不了的话,多在心里做做攻防演习,想想对方可能利用这个信息干啥,你又如何防备。
以上三点,对过去来说只能是亡羊补牢,毕竟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但是还有未来,网络会伴随你未来的几十年,未来几十年注意一下,还是有好处的。
我存的表情包。出处已不可考。
敢情我差点儿进了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