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我个人是比较认同现代社会民主主义的一部分主张的。
我觉得首先要清晰一点。这个时代是个资本主义的时代。即便按照我国执政党所推崇的马克思的观点,我们这个时代恐怕也还没有获得能够支撑下一种社会形态的生产力水平。因此在这个时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是会占据主导。那么,社会结构以及政治路线必然要围绕资本主义的议题来进行——无论你是想要为资本主义掘墓还是撑腰。上个世纪大行其道的所谓“共产主义”,我个人认为其实是一种变形了的国家资本主义。它并没有从整个资本主义的大环境中超脱出来。这种体制在原始积累阶段有着极大的优越性。但是经过初期的原始积累以后,这种体制本身不能够适应包含诸多产业类型的复杂的投资-收益体系,因此在初期高速发展后,都面临着发展停滞、产业水平缺乏竞争力等问题。因此过于“左”的路线,其优点的时效性是有限的,从长远看,是不可能拥有很高竞争力的。
然而,这并不是说,完全放纵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右翼路线就更优越。资本制度下,完全自由发展,结果就是贫富差距加大,阶层僵化,社会冲突加剧,最终导致大规模政治或武力冲突,社会财富毁灭。
因此,无论极左还是极右,都有其不可回避的缺陷,“第三条道路”的出现是必然的。相比于上世纪上半叶的很多典型执政理念,现在各个国家的政策其实都是某种形式的“第三条道路”。换句话说,大家都在朝向一个左右妥协的中间地带变化。
从今天的角度看,以现在的生产力水平,资本无论如何都是最稀缺的生产要素。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没有可能达到造就下一个社会形态的地步,因此消灭资本主义至少在现阶段是不现实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追求消灭资本主义就是错误的,追求消灭资本主义,也可以采用不断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形式来进行。而促进生产力发展,恰恰要求在教育、社会保障、鼓励创新等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有很好的支持。这种支持往往是违反自由资本主义原则的,因而必须由政府来推进。从这个角度上说社会民主主义当然有其合理性。
“第三条道路”(The Third Way)的实质不是让国家权力快速从经济与社会公共领域退出(这往往是推进激进私有化改革的新自由主义右翼人士的想法),而是通过保留一些国家主导的组织机制或者保存一些机制(最典型的就是“市民社会”)更好地确保社会的竞争性,大家才能更自如地参与社会竞争,这样才能有助于资本主义体制在新自由主义阶段能够进一步地健康发展。
之所以我想到了这个切入点是因为:
1.“第三条道路”提倡的优绩主义平等观
“第三条道路”的理论之父吉登斯在其平等观上反对老左派非常强调的所谓“实质结果的绝对平等”,认为这种平等观只会导致压制自由、压制权威与合法性,就像迈克·华泽尔说的“只有对日常生活的无限制的专制干预才会避免这些不平等”。他也认为传统社会民主主义者其提倡的福利国家平均主义色彩太浓以及过于强调形式的平等,因此他的“第三条道路”的平等观首先还是强调机会均等——这实际上还是新自由主义者提倡的平等,或者按照迈克尔·桑德尔的话来说,“优绩主义”, 按照桑德尔在《优绩暴政》(The Tyranny of Merit)这本书的说法就是:
“我们在大西洋两岸都会听到,对于全球化和不平等的解决方案是,让那些勤奋工作、遵守规则的人能够上升到他们的努力和天赋允许他们所到之处。这就是我在这本书中称为‘上升修辞’的事物。它成为一种信仰言说,一种看似无矛盾的比喻。中间偏左翼人士声称,他们会创造一个真正公平的赛场,这样,每个人都将有平等的机会。如果我们这样做——就我们目前所做的来看——那些通过努力和天赋获得上升的人就理应有如此地位,就必定赢得成功。”
当然吉登斯在这个平等观上还是打了个几个补丁以示自己与新自由主义者的区别:
在这儿吉登斯除却着重强调对于“包容性社会”意味着提供给人们基本生活所需外加多样性生活目标之外,还着重强调获得工作的可能性以及教育与培训都是“机会”的重要含义之一—— 恰恰“第三条道路”以来中左翼党派愈发关注阶层上升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扮演草根阶级利益的坚定捍卫者的角色,他们提倡的社会上升方式往往就是获取更高层次的教育,拿名校的硕士、博士证书(非常像是成功学导师给我们灌输的东西),通过“知识换资本”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1],致力于普通劳动者个体去努力适应一个只依靠他们自己的世界——如果你只是三本的话那对不起,你只能去厂里头打灰。
吉登斯所谓的变“消极福利”为“积极福利”、变“福利国家”为“社会投资型”国家的社会福利观实际上还是建立在这种优绩主义平等观的基础上,而“竞争”恰恰是处于新自由主义的核心位置上的——其最终的结果也使得福利制度从普遍性福利转型成剩余性福利[2],还有就是“灵活用工”制度的深化。
2.第三条道路对于“市民社会”作用的关注
之所以我个人注意到这点是因为在英国留学时受到吉登斯影响的金大中,在上台之后在政治上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是让国家资助市民团体的活动[3],以及积极让市民团体参与国政运营[4](以至于市民团体在金大中时期开始有“第五府”的称号)。金大中政府为了克服IMF危机还实行“协议式”改革组织劳资政委员会让三方通过对话方式进行协商——这同以往韩国政府基本就是平常动辄以“教师爷”形象训导人民、喜欢独自解决问题而不征询民众意见的做法似乎形成了鲜明对比。
自此之后但凡韩国自由派的民主党集团掌权,不管是在中央还是在地方的国政运营中,民主党都会选择将市民社会及利害关系者积极结合在一起,以市民协议为中心进行统治而不是像以前的威权主义政府那样独立地从市民社会手中行使权力,积极吸收“代表市民社会的市民团体”的市民团体活动家、与市民团体相关的知识分子参与政府及地方自治团体的多种决策机构,反映他们的意见,实现治理。
而在后冷战时期有关新“市民社会”的论述中,吉登斯也占据了一席之地。吉登斯本人在1998年发表的《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一书中就宣称:
“第三条道路的政治总目标,应当是帮助市民在我们这个时代的重大变革中找到自己的方向,这些变化是:全球化、个人生活的转变,以及我们与自然的关系。”[5]
吉登斯在这本书专门的一章“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将“市民社会的复兴”与作为“新型的民主国家”的“社会投资型国家”并列,“市民社会的复兴”具体涉及到了“政府和市民社会的联合关系、第三部门的活用、社区公共领域的保护、依靠共同体(community-based)的犯罪预防、民主气氛的家庭”——注意吉登斯“市民社会”的实体是与1995年通过“独自打保龄球——美国社会资本的衰退”一文引起广泛重视的政治学家罗伯特·普特南一致,即以家庭做为基本单位的社区。
吉登斯之所以强调“市民社会的复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市民社会”原本在马克思那个时代不过是与作为“国家市民”的“政治生活”有着截然区别的“自私自利”的“个人生活”的领域,例如青年马克思对现实的认识:“当社会力量不再以政治力量的形式从自身分离出去的时候,人类的解放才第一次完成。”但是“市民社会”重新被当代自由主义者定义为与“政治国家”相分离并且与其对抗的实体概念的实际历史并不长,率先以“市民社会”做为对“政治国家”的批判武器使用的是冷战后期的东欧持不同政见者——最早提出这个问题的是1969年流亡英国的原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者、波兰籍哲学家莱谢克·科拉科夫斯基[6],流亡英国后已经右转的他在1974年发表的批判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文“人类自我同一性的神话——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统一”中如此说道:
“马克思所展望的被统一的人,不可能创造出什么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和政治社会(political society)。他的展望被付诸实践时,反倒无限制地增殖出无所不在的官僚体制的癌细胞。它不仅破坏市民社会,使之瘫痪,并且,(这是不应允许的)将公共生活的匿名性引导至极端的结果。”
科拉科夫斯基认为,与马克思的设想的截然不同,马克思说的状况放在东欧社会就是:本来推翻了资本主义社会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因此应该能够实现“政治国家的消解”;科拉科夫斯基谈的则是他认为的现实的情况:是“无处不在的官僚体制”覆盖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全部,“破坏并且使得”本应作为个人自由的私生活领域的“市民社会”处于瘫痪状态,此处科拉科夫斯基作为前提的正是上面青年马克思所主张的“政治性质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作为哥穆尔卡时代就以批判体制的左翼知识分子声名鹊起的他使用了马克思的概念批判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构成的集权制。“市民社会”就这样被重新定义为与国家权力相对的,应当受到保护的自由的私生活领域,寻求言论与结社自由的民主主义诉求借着“市民社会”这个概念的复活被表达出来。
科拉科夫斯基在1971年撰写了《希望与无望》一文,除却表示对改革苏联式社会主义体制不抱幻想之外,他还认为制度控制的需要与不可避免的社会多元现实之间的冲突,呈现出政治组织外部形式的可能。“对抗压制的最好办法是公众的承担责任。” 改革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取决于社会在多大程度上认为它是可能的。因此,改革者应当思考这样的可能性,通过社会自立和组织,施加有效、渐进和局部的压力,着眼于一个长时期的远景。而作为 “弄臣”的知识分子应当放弃宫廷,同时承担起“教士”肩负的神圣责任,在自治社会中去创造一个新的社会与政治空间。他的思想进而影响到了后来的寻求自治管理的工团主义组织“团结工联”——团结工联的理论家亚当·米奇尼克[7]就是科拉科夫斯基忠实的好学生,他在1985年如此使用“市民社会”一词:
“自然而然发生并正在成长的、自主管理的独立工会组织(团结工联)的本质,在于让社会关系和自治组织(self-organization)复活,以保证对劳动者和市民的国民权利的维护。在波兰共产党的历史上,市民社会得以复活,正在与政府达成妥协。”
米奇尼克这里,“市民社会”的复活在为了保护“市民的国民权利”的“自治组织”——工会——具体结合起来,在他这位典型的东欧持不同政见者的语境下,“市民社会”在生活领域与具体的“市民团体”叠合,是做为与政权方进行抗争与交涉的阵地,而不是葛兰西所说的作为“国家权威机器”的“市民团体=民间组织”的含义。“市民社会”的这一用法很快传播到波兰以外的其他地区,而后来的东欧剧变就是以“与国家抗衡的市民社会=市民团体”作为重要突破口的[8]。也因为这个原因“市民团体=市民社会这个概念”的行情持续上涨,以引发欧美各国对于市民社会作用的关注。
东欧剧变影响到了哈贝马斯等人在思考了东欧剧变的经验之后[9],结合了西欧自己本身的情况,外加当时新左翼运动早已退潮、社会革命似乎已经不可行的现实情况,因此哈贝马斯设想各式各样的“市民团体=结社”在成为讨论场所的同时,也成为参与政治的平台,不过他更侧重于在“现实的法治国家”内部对“政治公共领域”的、常态化的市民参与,就连经济领域中“市民团体”对企业行为的影响也不在他的考虑之列,正如他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所表述的那样:
“因此,在市民社会产生的民主运动必须放弃对一个总体上自我组织之社会的向往;这种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革命观的基础。市民社会能够直接转变的只有它自己,对于法治国结构的政治系统的自我转变来说,它只能起到一种间接作用。”
上世纪90年代也有一堆鼓吹什么“共同体主义”[10]、“新社会运动”的学者跟随哈贝马斯的脚步阐述“市民社会”的作用,不过大体上有三个共同特征:
一、将“市民团体=结社”或者“市民团体=结社”所构成的“网络”视作是与经济(企业、市场)或者政治(国家、政府)相区别的领域;
二、认为“市民社会=市民团体”并不与市场(企业)及国家(政府)相对立,而在补充它们的同时发挥一定的影响力;
三、主张放弃与打消“激进改革”与“社会革命”的念头,在呼吁改变现状的同时,将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视作是不言自明的前提。
到1995年上面说的政治学家罗伯特·普特南通过“独自打保龄球——美国社会资本的衰退”一文形容了美国的社区衰退,他通过“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这一量化概念,以根据调查统计的社区组织与团体的活动频率、投票率、志愿者活动、亲朋联系、对社会信任度等指标量化出了人们社会参与的活跃性,以“市民社会”一词指代这一类实体关联结构,结果他得出的结论是美国市民社会的活力过去数十年间显著衰退(即“社会资本的衰退”),而考虑到实现“民主主义”需要“强大而且活跃的市民社会”,尤其是做为当时多数国家民主典范的美国,其民主所依赖的社会基层已经出现了“腐化”的现象,这一问题是值得关注的。普特南将原因归咎于:传统家庭结构的变化(离婚率上升以及少子化)导致以家庭为单位的社区生活形态出现改变;超市乃至邮购取代了“街角百货商店”;跨国企业取代了“根植于社区共同体的企业”;电视的普及让闲暇的“私生活化与个体化”快速发展。普特南对此给予的意见是“要扭转有损于社会关系的趋势,促进市民的参与,挽回市民的信任”。这一论断随即引发了美国执政者的关注,克林顿主动邀请普特南到白宫交谈,美国民主党的执政者也开始使用市民社会的说法,例如希拉里在1998年的达沃斯论坛就呼吁“自由市场、高效政府、市民社会中介组织”。
普特南论述的美国的“市民社会的衰退”是以企业全球化扩张为主要特征的资本主义自身发展的结果,尤其是1981年里根政府上台之后以“小政府”名义通过减税与去管制化促进投资、削减福利预算的做法对加大收入差距、加快社区共同体消亡造成了一定影响。而在吉登斯生活的英国,由于撒切尔夫人采取的新自由主义政策摧毁了传统福利国家,在英国经济似乎重现活力以及昔日的工党-工会联盟被打垮的同时,普特南阐述的“市民社会的衰退”的现象也在英国迅速蔓延——去管制化与私有化不仅仅导致了工人阶级社区的衰退,而且也导致英国出现了教育的荒废与医疗体系的混乱的局面,这也促使吉登斯思索如何从市民社会为切入点来降低资本主义给英国社会发展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
回到吉登斯对“市民社会”的论述上来,他自己针对撒切尔主义给英国社会带来的后遗症给出的解方不是重建过去的福利国家,而是重视市场经济,以“新混合经济”的名义让公众部门与私有部门结合从而实现“效率”与“公平”兼顾的福利政策——具体来说就是通过设立第三部门[11]对失业者进行职业培训,促进再就业,同时恢复撒切尔时代趋于衰落的家庭与社区共同体,使其成为保障福利与防止犯罪的重要力量。吉登斯实际上是在“市民社会的复兴”的纲领下倡导“社区复兴”。
他在2000年的著作《超越左与右:社会理论译丛》中回应对于“第三条道路”的批判时反复提到:
良好的社会能够在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秩序之间创造一种平衡。保护和巩固市民社会是第三条道路政治的当务之急,把国家与市场相对立是一个错误。没有稳定的市民社会,不把信任规范同社会准则相结合,市场便不会繁荣,民主也会受到破坏。
吉登斯倡导的“政府与市民社会的合作关系”,在英国, 由英国“新工党”政府通过“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PPP)”模式加以实施。所谓的“PPP”是1992年由英国最早开始应用的,即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者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或者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合作关系并且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以确保合作顺利完成——说简单点,就是服务外包。
而大卫·哈维在《新自由主义简史》中早就有对“PPP模式”加以批判:
新自由主义过程已经越来越多造成对公私合作的依赖(这是撒切尔夫人在建立城市发展企业等“准政府机构”以促进经济发展时鼓吹的有力观念之一)。商业和企业不仅与国家密切合作,而且在批准法律生效、决定公共决策、设立规章制度等方面发挥强势作用(主要是对自己有利的作用)。通过进行密切有时甚至是秘密的磋商会议,各种将商业和职业利益整合进治理过程的协商模式纷纷出炉......从政府(独立的国家权力)到治理(更广泛的国家构造和市民社会中的核心要素)的转变,便是在新自由主义下完成的。[12]
因此吉登斯倡导、新工党政府率先实施的“公私合作”事实上只不过是撒切尔时代以来新自由主义改革的修订版,打着“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幌子,实施的却是政府与私有企业(或者第三部门)之间的合作战略。
我们顺着吉登斯的“市民社会”论断以及上面提到的“第三条道路”实际上的同路人们对于市民社会的论述就能够发现这种治理模式的缺陷:
最后以尚塔尔·墨菲的《论政治的本性》中的文字对“第三条道路”做个总结:
这就是被信以为真的社会民主创新是怎样变成“新自由主义的社会民主变体”的。新工党的这一例子清除地说明了,拒不承认社会总是通过权力关系的某些结构霸权化地被建构的,就会导致对现存霸权的接受,就会深陷种种强力的构造之中。这是声称对抗性模式已被克服的“处于中心的共识”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政治不是处于左翼政策与右翼政策展开对抗性争论的地方,而是被简化为“编造(spining)”。由于不存在根本的差别,所以各个党派都在广告公司的帮助下通过聪明的市场营销兜售他们的产品。其结果就是政治不满的日益增加和参加选举人数的急剧减少。这离公民完全丧失他们对民主进程的信念还有多远?[13]
这原本就是第一条道路,何来第三?
极端管制那条路已经不存在了,极端放任那条路也早就修改了。
社会民主主义传统上一直代表着“混合经济”,借助累进税制和社会福利体制来减轻资本主义的不平等,以及议会民主和公民自由。他们最成功的时候,相对于不受节制的资本主义情况下的,社会民主党的确在改善工人阶级状况方面有所作为;在英国,国民医疗服务制度仍是这类改良的最持久的纪念碑。虽然如此,非常重大的问题仍然存在着。
首先,资本经济体制倾向于产生收入、财富和“生活机会”的严重不平等(第一章有讨论),而社会民主主义对这些不平等的影响甚微,在最近十年左右中实际上进一步恶化了。只有在个人收入的分配方式上的激进变革——比如在第二章中所提倡的——才能提供消除严重的不平等的真正前景。其次,“混合经济”在两个重要的方面是成问题的。迄今为止存在过的混合经济中,社会主义因素仍然是从属于资本主义因素的。更确切地说,商品和工资形式仍然分别是生产组织和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社会主义”行动必须依靠从资本主义部门中取得的赋税收入提供资金支持,这就意味着扩展“福利”措施和“自由”分配基本服务的机会依赖于资本主义部门的健康和税基的强度。只有当资本主义部门强有力地发展之时,社会民主主义政府才能够“履行诺言”。这样,社会民主主义政府重塑社会阶级结构的能力是内在地自我限制的:激进再分配的尝试总是会造成摧毁资本主义财富创造发动机的威胁,而这些政府最终是依赖于这一发动机的。
联系前面提到的内容,如果混合经济是资本主义因素和社会主义因素的混合的话,那定义社会主义部门运行原则的严肃尝试就太少了。这就使得整个混合经济的思想在计划经济解体的世界背景下显得非常脆弱。不受限制的市场的倡导者可以争辩道,事实上,如果计划已经在其中心地带被拒绝了,那为啥要在西方忍受它呢,即便是作为体制的从属性因素。目前西方社会民主主义者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计划和无商品的生产形式根本上说的是什么,以及它们的有效性如何衡量,他们对自己钟爱的“混合”的保卫,除了形式是模糊和道德化的,地方也没用对。
从这一点看,我们定义社会主义经济机制的原则的尝试,可以被视为提供在当前社会民主主义中所缺乏的社会主义骨架:甚至那些不同意我们的完全计划经济倡议的人,也能够在我们的论证中找到一些价值,只要他们要阐明混合经济的“混合”中未发展的成分。
——《走向新社会主义》导言 科特肖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