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维权的最大成本是自己的声誉,被强奸的消息散播出去对受害者的伤害丝毫不弱于强奸本身。中国保守的性观念,延续几千年的传统认知,被强奸后的女性,很难面对周围人的目光,在婚恋市场上也没法自信从容。毕竟人有容易受到环境影响,在乎别人评价的弱点。被强奸是一种损失,从现实利益角度出发,报警不能挽回损失,只会进一步放大损失。尤其是,当侵害者有权有势,在受害者看来即使报警,维权起来过程太麻烦,侵害者很大可能逃脱法律制裁。毕竟有权有势的人看起来能用钱摆平司法机关,控制舆论。这样一来,报警反而是一件有风险的事,自己牺牲名声,还不一定能让侵害者受到法律制裁,还会受到报复。所以,就有相当一部分受害者选择忍气吞声。
就拿都美竹来说,原本她也没想到吴亦凡会被抓起来,只是想曝光自己的经历,让吴亦凡这个侵害者受到来自名声方面的损害,完全是自爆式同归于尽的心理。应该是愤怒到极处,才做出自己不要名声也要拉吴亦凡下水的举动。至于吴亦凡被抓起来,之前的众多受害者才站出来维权,完全是看到吴已经完蛋了,不需要害怕吴的报复,一大群受害者聚在一起,分摊了大众注意力,减少名声损害,还能通过控诉吴获得赔偿,这时才是女性受害者们维权的最好时机。
在这个信息发达,法制越来越完善的时代。强奸案中的女性受害者维权成本是逐渐降低的。有钱有势的公众人物,名声更宝贵更脆弱。女性受害者如果报着光脚不怕穿鞋的心态,敢于报警,敢于借用网络舆论维权,越有权有势的侵害者反而更加害怕。相比女性的名声损失,他们更在乎自己的公众形象。先不说这些人受不受到法律维权,就是把事情闹大,让侵害者遭受重大损失,受害者也就完成了报复,自己也能给自己讨回说法。
女性受害者维权的成本不在外部,而是女性受害者克服自身羞耻感的成本。不被传统观念束缚,主动靠自己维权才是道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的女人甚至故意用性去诱惑大人物,事后以此作为要挟,索要好处(例如明州事件的女主)。有的女人无故被大人物侵害,事后选择忍气吞声,等到大人物倒台后,才出来维权。所以,强奸案女性受害者维权困难最大的阻力还是女性受害者本人!